德云社新的合同,所有演员都要签。
契约是十年,违约金一百万。
一时间引起了轩然大波,不管是在网络上,还是在现实中,都有人说三道四。
可实际上,这个违约金在娱乐圈,一点都不高。
那些娱乐公司培养艺人,给艺人提供机会,帮他们出名,帮他们挣钱。
人家牵制艺人的手段,实际上比德云社要狠得多。
他们艺人的分成比例很低,大概只有总收入的三四成。
这还是已经成名的。
像那些还没什么名气的,公司给他们提供演出机会,他们挣的钱,自己能拿到手里的,可能只有一两成。
至于说违约金。
没有任何基础的练习生,一次机会都不给提供,想要解约的话,违约金都有二三十万。
如果是那种已经有点名气的明星,比如说像离开的大师兄和二师兄。
以他们的知名度,给他们的违约金合同,最少都得三五百万。
顶级的流量小生,如果想要离开他们原公司,付出几千万甚至上亿都不稀奇。
相比之下,德云社给演员的分成,以及给他们的违约金数额合同。
简直不值一提。
当然对于普通人来说,一百万的金额还是太庞大了,德云社大多数演员都拿不出来。
这合同,难免就有些霸王条款的嫌疑。
可娱乐圈本来就是这样,娱乐公司付出的成本太高了,如果没有足够的利润回报,他们根本就撑不起公司的运营。
德云社不过是在向公司化靠拢。
而且他们所谓的违约金,跟工厂里的违约条款,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之后,陆陆续续还会有徒弟和演员选择离开。
但是郭桃儿,从来没有跟那些人要过违约金赔偿。
只要对方离开以后,没有口出恶言,没有诋毁过德云社。
那个违约金的合同,基本上就成了一纸空文。
既然是一纸空文,为什么还要签订?
当然是因为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之前离开的几对演员,到了外边儿全都说,他们从来没有诋毁过德云社和郭桃儿。
可实际上,这些人接受采访的时候,字里行间都在说德云社对他们不公。
当然,他们也必须这么做。
不然他们是为什么离开的?
难道他们能跟媒体记者说,是因为他们贪心不足,人品太差,才选择走的吗?
那肯定不行。
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站在他们的立场上,他们只能那么说。
这件事对郭桃儿和王慧,伤害非常大。
为了杜绝这样的事情,百万违约金的合同,应运而生。
哎,效果贼好。
以后虽然还有园子里的徒弟和演员陆续离开,但那些离开的人,真就没有再说过德云社坏话。
毕竟一百万的数额还是挺大的,不是谁都愿意承受那么大的代价。
王少君就把这件事情给点了出来。
“是只有您这样,还是其他所有的演员,都如此?”
“这我怎么知道,但我想,大家应该都是这么想的,不然怎么那么痛快就都签了合同。”
外面吵的热闹,但其实德云社内部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反对声音。
绝大多数演员,都很痛快的就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显然他们对郭桃儿和王慧,都是非常信任的。
采访就这么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