菖蒲不明白,逐鹿城中那么多医官,女君为何独独挑了一个籍籍无名的游医。还只让他来医治,把其他医官都给谴退了。
若只是医术不精倒也罢了,那游医分明是存了歹心。
害得女君脸伤迟迟不愈,又给身上留下这些疤——虽然后者与游医无关,菖蒲迁怒起来也一并记在了那人头上。
姜佛桑没说话。
她知道菖蒲心里所想。
美色是利器,尤其对于史殷奇这样的重色之人。
虽然她早早就意识到这把利器并不够锋利,凭美色周旋存身非但不牢靠,也让人膈应。但,若果面容未伤,或者脸伤早早治愈,或许她真会走出那一步。
更省心,也更省力——至少不用豁出半条命去不是么?
即便史殷奇上位之后出于种种目的有意冷落她,看在那张脸的份上,“失宠”之事短时间想也不会发生。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她的容貌毁在了自己手里。
等神思清明,悔之已晚,最终导致本能以色取的变成了必须以智取、以命搏。
也没什么。
她告诉菖蒲:“从来富贵险中求。美色确是不可多得的利器,手握这把利器我会走得更顺,但即便没有,我也不会就被打倒,我一样能爬起来。纵使有一天被剥夺掉所有的武器,我也还有牙齿呢,别让我活下命来,否则——”
“否则什么?”
姜佛桑垂下眼帘,轻声低语:“我就是用牙齿,也要一口一口把他们全咬死。”
史殷奇做得最错的一件事,就是没在初见时把她杀了。
既然让她喘过了那口气,史家的好日子自然也就到了头。
好在,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算顺利。
便是菖蒲等人视为凶险万分、万般不值的挡兽之举,也是顺利的。
失控的瑞兽在姜佛桑看来甚至算得上神来之笔——若真是虚惊一场,想来史殷奇感动归感动,到底不够震撼,也不够深刻。
似王后那般,爱他再深,背后为他付出再多,又如何呢?远没有血肉横飞的场景更能冲击他的心,同时也凿进他脑子里,让他再忘不掉。
当然,也不必指望他那样的人能把这“恩”记一辈子,几年就够了,或者更短……
最初既没走色诱一途,她便也不打算走了。除了她而今的情况不允许,再就是面对史殷奇,她实在难忍憎恨与厌恶。
他每一次不经意地碰触,那种黏腻的不适感,从脚底下涌上心头,让姜佛桑发自本心地感到抗拒,却又不得不装做若无其事。真要是同床共枕,她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早早结果了他的性命。
幸而没走出那一步,再次见到萧元度时她甚至隐隐庆幸。
不过对萧元度来说恐怕没什么两样。
沐浴罢,回到寝殿,姜佛桑伏在榻上,发丝拨拢到另一边,露出光洁的后背,由菖蒲给她抹药。
菖蒲揭开装药膏的瓷盒,犹豫:“要不,还是换个医官看看罢?”
这药膏仍旧出自那位游医之手,虽然……一朝被蛇咬,菖蒲还是不能放心。
然而女君却似乎并不介意。
“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