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er_ip"><b></b>大小姐左手拉着一位小男孩,右手拉着一位小女孩,身后跟着一群小孩子,浩浩荡荡前往徐记肉夹馍。
两位幸运孩童,一脸傲娇,兴奋异常,时不时回头,对着身后一群孩童得意笑道“仙女姐姐拉着我哦,仙女姐姐此刻就拉着我哦!我太开心了,仙女姐姐对我真好啊!”
这位幸运小男孩道完此话,小女孩一脸傲娇对着身后孩子们得意笑道“仙女姐姐也牵起我的手了,仙女姐姐身上真香,衣服也很美,我要是能穿上这么美的花衣裳就好了。”
两位幸运小孩一直炫耀被大小姐牵着,兴奋异常,手舞足蹈,他们头上顶着两个小犄角十分可爱。
大小姐刚见到他们两人,就属他们两个最为大胆,一直围绕在大小姐身边嚷着不停,小嘴真甜,不仅从大小姐要肉夹馍吃,而且不停赞大小姐神颜。
详谈之后才知晓,两小孩乃是姐弟,大小姐时不时伸出手,触摸他们头上各自顶着两个可爱小犄角。
大小姐想着明日登山,也要扎丸子头,那一定十分可爱。
大小姐带着一群小孩子,再次回到徐记肉夹馍,对其徐氏夫妇笑道“老爷爷,老奶奶,我又回来了!打包,还和先前一样,给孩子们一人来一份。先给孩子做,我的不着急,晚一点也无所谓,最重要的是,你们别累着,若是没有了,也无所谓。”
徐老头对大小姐笑道“没事,仙女人美心善,爱心满满,对孩子们如此热心,摊位没有了,家里还有食材,我家就在街道附近,不打紧!岂能让仙女和孩子们失望而归。”
徐老太面容祥和,微微笑道“没事,别为我们担心,我们就是靠做肉夹馍谋生,一天买好几个百,那是家常便饭,可要对得起我们徐记金字招牌。”
大小姐微微一笑“那就谢谢老爷爷老奶奶了!”
大小姐又对孩子们笑道“你们要乖哦!姐姐我先走了,你们就在这里等待,人人都有,快快排队站好队形,要懂规矩守礼貌哦!”
姐弟二人听了大小姐的话,拉着大小姐手撒娇,让大小姐想起,她也是这样拉着剑阿乐的手这般撒娇,大小姐心里甜甜,看着剑阿乐正在前方不远处,与王氏夫妇笑谈,王氏夫妇正在制作煎饼果子。
小女孩一脸笑意撒娇道“仙女姐姐,我要姐姐亲手接过爷爷奶奶做好的肉夹馍,然后仙女姐姐再将肉夹馍递给我,我要吃仙女姐姐亲自递给我的肉夹馍,这样的肉夹馍吃起来才香!仙女姐姐,不要走,不要走,你不要走,好不好啊!”
其他小孩子听了小女孩所言,连连点头,一股脑全都围上来,刚刚排好的队形,瞬间乱成一锅粥,对着大小姐撒娇卖萌,要求大小姐就站在摊位前,亲手接过徐氏夫妇递过来的肉夹馍,然后再将肉夹馍亲自送到他们手上。
大小姐熬不住孩子们热情,只好答应,守在他们身边,大约将近一个时辰,孩子们亲自吃到大小姐递来的肉夹馍,人人心满意足,享受美食。
又过了半个时辰,大小姐接过徐氏夫妇为她准备打包好的肉夹馍,大小姐全都放入乾坤袋中。
剑阿乐这会儿手上拿着王氏煎饼果子,一一分给孩子们,对孩子们笑道“孩子们,仙女姐姐今日逛街累了,让姐姐休息好不好啊!”
孩子们左手吃着肉夹馍,右手吃着煎饼果子,心满意足,满脸洋溢着幸福,纷纷点头答应。
尤其是那头上扎着小犄角可爱小女孩,对其剑阿乐笑道“左手吃着仙女姐姐亲自递给我的肉夹馍,右手吃着剑仙哥哥亲手递给我的煎饼果子,我真是太幸福啦!这待遇真的太好了,我也成了传说了。”
剑阿乐摸着小女孩脑袋笑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剑仙哥哥呢?”
小女孩咬了一口肉夹馍,小嘴鼓鼓开心笑道“待在仙女姐姐身边的人,当然是剑仙哥哥啦!我又是三岁小孩,我今年四岁了!我可听娘亲说,剑仙哥哥是拯救兰陵城大恩人,在血月降临当晚于九天之上大展神威与白发魔女坏姐姐爆发惊天之战,最后剑仙哥哥施展神威禁奥义天月晓引神弓,月神之怒,刹那芳华,将坏姐姐一箭射伤,大胜而归!最值得骄傲的是,剑仙哥哥还为仙女姐姐,先后利用天人神通绽放两次烟花雨,真是太浪漫了!将来谁若是为我绽放一次烟花雨,我就嫁给他,前提是,他也要像剑仙哥哥长得这样帅。”
小女孩道完此话,又大口咬了肉夹馍和煎饼果子,开心笑道“嗯!好吃,好吃!仙女姐姐和剑仙哥哥,亲自送的美食果然不同凡响。”
大小姐被小女孩言论,惹得笑颜舒展,摸着她的小脑袋笑道“对,你不是三岁小孩,你是四岁小孩!这句话,我四岁的时候也说过哦!真是人小鬼大,古灵精怪,有我的风范。”
小女孩听着大小姐笑道“仙女姐姐,我叫钱虞芸,我弟弟叫钱俊原,记得以后常来鼍龙洲兰陵城看我们哦!我和弟弟,第一次见到仙女姐姐和剑仙哥哥,这般神仙人物,不仅长得美,而且又这么好的天上仙人呢!”
大小姐对其微微笑道“我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人小鬼大的小可爱哦!除了我小时候,再也没见到其他人,像本天才小时候这般可爱,当然除了你之外!”
大小姐道完此话,就和孩子们挥手道别,剑阿乐带着大小姐,想要在城中找了一家客栈,让大小姐休息片刻。
大小姐心血来潮,想要去城中青楼看看,不愿去客栈,非要下榻烟花之地,兴趣颇深,想来进青楼看看,为何江湖豪侠总是钟情青楼花魁,与她们有着千丝万缕数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
剑阿乐微笑摇头,对她笑道“又贪玩淘气了吧!”
剑阿乐宠着大小姐,去了城中北市最为热闹忘川湖畔,进了名为“百花园”青楼。
听闻百花园是大罗剑宗扶植青楼,大罗剑宗为百花园背书,可想而知百花园在北市无人敢惹。
百花园花魁皆是最典型瘦马,身段妖娆,花容月貌,要么精通琴棋书画,要么精通诗词歌赋,总之各个身怀绝技,妩媚妖娆,精通摄魂魅惑之术,床笫雨水之欢,亦有卖艺不卖身奇女子。
百花园乃是北市四大青楼之一,是一处让男人乐不思蜀极乐之地。
百花园对面便是邪君天府为其背书青楼,名为“牡丹阁”,百花园有的,牡丹阁有;甚至百花园没有的,牡丹阁也有。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主要是大罗剑宗自诩名门正派,不稀罕搞那些花花肠子。
邪君天府可是邪君府在苍莽七十二峰紫阳峰仙门势力,本就是邪魔外道,当然无所顾忌,可谓是应有就有。
牡丹阁生意向来比百花园好,男人在牡丹园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无所顾忌,只要你付得起价钱,你便是天王老子,什么样的女人都有,满足男人任何需要。
什么角色扮演,一龙戏双凤,清纯可爱青春无敌萝莉少女,性感魅惑身材火辣御姐,风情万种美艳无双成熟魅妇,就连山上仙门仙子都有!
这些仙门仙子都是阶下囚,所处势力均是邪君府死对头,被其灭门之后,门中颇有姿色女子,皆被邪君府精通魅惑之术邪人,训练成为精通魅惑之术的妖艳女子,从而帮邪君天府敛财。
大小姐听闻剑阿乐介绍牡丹阁与百花园两者区别,心中大怒,因对那毛毛虫虚无情没有好感,故而选择去了百花园。
大小姐踏入百花园大厅,里面却空无一人,大小姐对此毫不在意,对剑阿乐问道“坏叔叔,你如何知晓这么清楚,是不是曾经进入牡丹阁,叫上那些妖艳女子陪酒陪吃陪·睡,这就是所谓三陪哦!我可是知道坏叔叔是一只大色虎,最是喜欢让女子穿着各色香艳服饰,在你面前搔首弄姿,卖弄风情,你可是一直心念制服扮演,要不然岂能会说,对待我如,女儿、公主、情人、道侣、宝宝呢?”
大小姐越说越气,直接伸手,揪着剑阿乐耳朵,用力往外扯,神颜暴怒,数落他是个大色狼,大色虎,一副长辈模样,告诫他,色字头上一把刀。
剑阿乐一脸尴尬笑道“误会,误会,全都是误会!我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这些均是江湖上人人皆知之事,为何虚无情把偏偏把牡丹阁选址开在百花园对面,还不是故意为之,山下势力纷争还不是山上仙门角力。为何名为牡丹阁,还不是牡丹乃花中王者,牡丹傲百花!牡丹阁有两样三样至宝,其中有花茶添香,有美酒紫罗兰梦乡,这一茶一酒,是为二宝,皆是江湖游侠钟情牡丹阁原因。只因这红茶紫酒,普天之下只有牡丹阁有,其他地方皆是仿制品,味道不纯色差过大不太正宗!此花茶美酒听闻乃是一位邪道魔人采花贼用古法酿制而成,据他所说是某夜采了一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心中失落,如此雅兴,竟然没有美酒花茶助兴,故而钻研酿酒制茶工艺,他又是好酒爱茶之人,经过多年研究,才给他捣鼓出来这花茶美酒!你现在知晓,为何这花茶名为添香,这美酒名为紫罗兰梦乡,这么美丽香艳之名,也唯有采花大盗才会如此取名,是为炫耀,是为得意。不说此人人品如何,但花茶美酒值得一饮。”
大小姐听闻剑阿乐所言,微微一笑道“原来如此!这么说来,此花茶美酒诞生是建立在女子痛苦之上,将快乐建立在无辜女子劫难身上,竟然还为此炫耀,特意酿制花茶美酒为其助兴,这不仅仅是裸炫耀,而且更是这无耻之徒的猖獗!帅叔叔,以后不准饮此花茶美酒,不然本天才敲碎你的脑袋。”
剑阿乐摇头微笑道“我曾经来过兰陵城,那时候还没有百草园和牡丹阁!下山之后,游历江湖,听闻兰陵城牡丹阁花茶美酒之名,但喝得都不是正宗,皆是他处酒家仿制品。我重临兰陵城,这些时日可一直都在你身边,哪有心思去牡丹阁饮酒!既然天才发话了,坏叔叔从此以后绝不饮此花茶美酒,就算是他处劣质仿制品也滴水不沾。”
大小姐听了剑阿乐的话,微微一笑道“既然坏叔叔这么听话,本天才也不能让坏叔叔吃亏!胡桃可是天才阴阳师,是天才服装设计师,是鸿蒙小当家,是神探美少女,亦是拥有黄金舌头伟大食神!不就是酿酒吗?小菜一碟,我将来若是有空也要酿酒,我也为我的佳酿取名;十八女儿红,醉卧红尘,狐仙之吻,惊鸿一梦,九天仙女酿!这又有何难,我可是天才。”
剑阿乐听了大小姐所言,微微笑道“天才那我就期待你的表现,你可是天才,从未让我失望,胡桃总是第一名。不过,咱们要商量一下,这个名字,是不是该换一下,尤其是那个狐仙一吻,我反对,我极力反对。”
大小姐听闻剑阿乐所言,甜蜜万分,嘴角挂着微笑,高兴蹦起来,跳到剑阿乐身前,对其得意笑道“哇呜!坏叔叔吃醋了哦!天上仙人还会吃醋,真是奇了怪了!我不,我就不,我决定了以后酿制美酒,酒名就取—狐仙之吻!”
剑阿乐一脸不乐意道“我不,我也不,我反对。”
大小姐得意笑道“反对无效!”
大小姐随后前倾身体,对着剑阿乐耳朵吐气如兰,温柔轻语道“胡桃酿制美酒,取名狐仙之吻,只为坏叔叔一人而酿,只为给坏叔叔一人而饮。本狐仙与神威剑阿乐,十八岁生辰之礼,月下饮酒,风花雪夜,醉卧红尘,献上狐仙一吻,让坏叔叔惊鸿一梦,品尝九天仙女酿。坏叔叔,胡桃是不是天才,胡桃总是第一名。”
剑阿乐听了大小姐的话,心里甜蜜,微微一笑道“胡桃总是第一名,你果真是个天才。”
大小姐搂着剑阿乐脖子笑道“那天才也要喝花酒,也要点个花魁作陪,这才是江湖侠女该有的风范。我还要吃烤鸭,我还要喝鸡汤,我还要吃胡桃草莓,我更要点上一份花生米,抛起来,用嘴接着吃。然后喝上一壶竹叶青,体验醉卧红尘梦游仙境乐园美好。”
剑阿乐听了大小姐所言,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温柔笑道“安排!”
剑阿乐对着大厅喊道“人都哪去了,人呢,都给我来来!没听到大小姐吩咐吗,准备雅间包厢,叫上这里所有的花魁,准备美酒佳肴我,上烤鸭,乌鸡汤,总之店里招牌名菜全给我端上来。先来一些开胃小菜,花生米,香瓜子,竹叶青,安排上。总之把你们这里最香甜可口美食美酒全都端上来,咱们不差钱。”
剑阿乐道完此话,对着大小姐小声嘀咕道“咱们也要奢侈一下,我可知晓你,曾经吃尽苦头,为了省吃俭用一个月早中晚三餐只吃三个馒头,现在咱们有钱了,把以前欠下的全都补上来。虽然奢侈不好,但是我知道天才特别能吃,你能全部吃下。”
大魔王又回来了!
这是百花园高层心声。
早先剑阿乐在北市西街闹出的动静,众人可谓是亲眼所见,其中便有百花园高层,混在人群之中,躲在门窗之后探头探脑观察西街一举一动。
众人本以为又是一场屠杀,却被胡嘉铭机智化解,小仙女宅心仁厚,不计前嫌,竟拉着大魔王剑阿乐走了,一时成为西街美谈。
北市诸多势力这些时日,自从城中流传关于仙女仙人传闻,北市诸多势力高层便一直派人盯着动静,生怕仙人侠义心肠,替天行道,将北市横扫,诛杀一切。
故而这些时日,城中无数眼线都盯着他们两人一举一动,剑阿乐虽心知肚明,但也毫不在意。
大小姐酷爱逛街钟情美食,北市人人知晓,逛过徐记王记,排队买肉夹馍和煎饼果子,这些趣味乐事,他们都得到从线报中得知。
万万没想到,今日两人亲自光临忘川河畔青楼名坊百花园,他们可知晓泪痣男子身份,那可是与白发魔女大战不落下风神威剑阿乐,功参造化,玄功无上,神威无敌,傲笑红尘。
尤其是当初那位与剑阿乐打赌输了,结果愿赌服输赤条条逛街敲锣打鼓的癫狂书生,后来知晓与他打赌不修边幅,放浪形骸,桀骜不驯泪痣浪子,竟然就是神威剑阿乐。
癫狂书生逢人便说,我与仙人豪赌,虽败犹荣,也曾与仙人肩并肩,欣赏白发魔女大展神威,施展绝式地爆天星,将那些宵小之辈聚拢成巨大球体随后发生惊天爆炸将这群乌合之众斩杀殆尽,随后漫天血雨,纷纷降下,满地残肢断臂,血流成河,我可是与仙人,身临其境,一前一后,走在那宛若无间炼狱的城中官道。
此刻书生又在路边一处露天茶馆,对着他人道出此话,豪情万丈,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众人听闻书生此言,人人带着一脸崇拜,痴痴望着他,羡慕他与仙人豪赌,也曾与仙人肩并肩走过无间炼狱。
书生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一脸傲娇神情。
万万没想到,却被拿着肉夹馍,正在吃着津津有味,扎着两个可爱小犄角的钱虞芸,碰巧拉着弟弟路过此地,吃着美食,嘴巴鼓鼓,一声稚嫩笑声,打破书生幻想“你当时赤条条走在街上敲锣打鼓,好多人都见到了!我也见到了,我就躲在我家门窗后来!哎呀,真是羞死宝宝了。”
书生听了四岁女童钱虞芸所言,发出惊呼大叫道“啊!啊!啊!小屁孩,吃你的肉夹馍!百年老字号,也堵不住你的嘴。”
书生道完此话,灰溜溜狼狈逃走。
姐弟两人看着书生落荒而逃,嘴里吃着肉夹馍,哈哈大笑。
剑阿乐带着小仙女竟然下榻百花园,他们一时之间不敢出来相迎,生怕剑阿乐是来找他们麻烦,一直躲在暗处,大气不敢出一个,心中悬着石头,满头大汗,细心观察,生怕剑阿乐生气,将这里一掌毁灭化为废墟。
众人正在担心受怕,心惊肉跳之时,听到两人对话,心中恐惧之感,烟消云散,又闻大小姐后来与剑阿乐对话,在剑阿乐呼喊之时,立马出门相迎,对着剑阿乐恭敬笑道“安排,安排,立马安排!”
此人名为郑苏珩,玄功境界三楼,年纪将近六十,身形消瘦,国字脸,山羊胡,有着一双察言观色精锐双眼,一脸谄媚模样,对着剑阿乐恭敬笑道。
郑苏珩又冲着身后,大声喊道“没听到吗!安排,速速安排!快去后厨吩咐下去,仙人仙女双双下榻百花园,蓬荜生辉,乃是我等荣幸之至。让诸位大厨给我打起十分精神,拿出绝学厨艺,料理色香味俱全佳肴!让酿酒师,搬来百花园珍藏千年陈酿花雕、竹叶青、红花郎!哦,对了,让那个谁谁,速去安排,把百花园所以有的花魁,全都给我叫来,让仙女挑选。若是慢了,待会全都拖出去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