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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程良智的情书(2 / 2)

(不要感谢我,我一直是个很称职的男朋友。)

不久前,其实也就是三四天前,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得到一本《草房子》。作为一名工科男我很少读书的,并且封面显眼的位置写着——儿童文学。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到开始怀念童年了,那天午后,阳光斜斜地透过窗子照进宿舍,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我翻开了那本书。

读过之后,书里的那种纯,就像三月晨起的风和孩子的眼泪,那是从内心深处一点点涌出的感动。也许是看到了太多的诚实与狡猾,太多的现实与梦幻。我以为我心里波澜不惊了,不论是丢石头还是啤酒盖,都无法掀起太大的涟漪。但是它却像是一股清泉,慢慢地流进我的内心,让它重新流动,变成清如许的渠。

惨淡经营出这一段文字,仅是为了表阴我还是懂读后感的格式,我的小学语文老师要是有幸能‘拜读’到(看来是不会有机会的),一定会很欣慰。

我很想知道,一名工科男是出于怎样的目的才会写出一片莫名其妙的读后感呢?我认真地想了很久,得出唯一的一种解释就是这表面上是读后感,其实还是一篇情书。

我不知道你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很混乱。读后感,离题万里了;情书,也不太合格。

我在此为作者解释一下,读后感要严肃认真,情书呢就是跟你说说话、自然亲切随意。

所以在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中不断地切换,没有精神分裂已经很不错了。

因为我和我一直很注重这一点,每当别人说我人格分裂,我们都不屑一顾。

(此处是个笑点,可以停下来笑一下~~)

来长春已经四年了,临到毕业,越发觉得它的可爱之处。因为这个城市里有你,因为你给我的生活涂上了色彩,变得不再枯燥。那些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像一块块珍珠宝石,永远在我记忆里闪着光。

我们终于毕业了。日子过得快,快地喜人,又快地讨人厌。我不想那么快毕业,可我迫不及待地想和你一起去到上海。

也只剩下两天时间,我们就要去上海了。说起上海,曾经在我的印象中是那么大,那么繁华。大地吓人,繁华地吓人。可是一想到和你在一起,就一切都不害怕。因为我知道,总有个地方,它不会被城市的车水马龙所喧扰,它只属于我们两个人。它色彩如画,它温暖如春,它安静如晨。它的一半是你,它的一半是我···

之前,你说伯母希望你回广东。那我先背起“诱拐纯情少女”这一罪责,如果以后你想继续呆在上海,我自然要继续地诱拐你。如果你想要回到广东,那我就在广东某个差事。“总而言之,我魔住你,缠着你,冤魂作祟似的附上你,不放你清静。”(读书人的事,能叫偷吗,只能叫做借鉴。)不管是怎样地选择,我们都会一起去面对。

不知谁打了一声很大的呼噜,吓了我一跳,肯定是文秋培或者伍亿这两个家伙中的一个。我气愤地骂了他们一句,不要吵到我的镁同学睡觉。

你看,她睡得那么香甜。

她会拥抱着爱,从梦中醒来。而我执着的等待,从不曾离开。

还有两天时间就走了,那这封信就由我来当一个邮差。

付费方式我选择了到付,邮费是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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