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氏领着常大力进了铺子,把猪头肉拿给他看,“猪拱嘴这块,猪耳朵这块,你看要哪个?”
“猪耳朵吧,姑母喜欢吃猪耳朵。”常大力道,“还有卤兔子没有,也来一只,这天儿凉了,能放,买回去搁在家里头,姑母也不用费劲做饭,撕点肉配着吃就成。”
常大力的姑母,嫁到了刘家庄。
常大力小的时候,爹娘因为上山采药的时候遇到了山洪,等找着的时候,两个人大半截身子都被埋了进去,早已没了性命。
可以说,常大力自小都是在他姑母家中长大的,而他姑母膝下也只有一个闺女,虽没有正式过继,却也拿常大力当了儿子来瞧的。
常大力自小在刘家庄生活,与刘氏也算是一起长大的了,两个人也是十分熟悉。
刘氏知晓常大力孝顺常氏,道,“这卤兔子肉倒也烂,婶子吃着也行,不过也不能光吃肉,你有时候也别光忙着在外头做活赚钱的,也得多给婶子做两顿饭才成。”
“你要实在抽不开身,家里头做了饭,我给婶子送过去。”
小孩子小时候都是吃得百家饭,在村子里头,这家吃口馍馍,哪家吃个丸子的,就饱了,但这个东西也是相互的,等到孩子们长大的时候,也会看谁家的老人没人照顾时,搭把手帮衬一下。
常氏自前几年丈夫去世之后,身子就一直不好,是需要多照顾的。
“你这里也是忙得很,就不给你添乱了,我惦记着这事儿,紧紧手也就做了,你放心吧。”常大力拿好了陈氏给包好的猪头肉和卤兔子,付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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