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id="er_ip"><b></b>李贞嘴上说不信,可很快就被打脸了,这滁州的厨房,还真能吓死人!
不说别的,光是做饭一项,就够惊人骇目的。
最初张希孟计算,一个士兵一天要一斤粮,可事实上从来没有低于一斤二两,甚至最近达到了一斤半。
真是没有办法,春耕正忙,老朱又推行了屯田,从朱元璋以下,都要开垦荒地,种植粮食。
劳动量上来了,吃的跟不上,那可是要死人的。
因此每天的标准是一斤半粮食,如果换成二两的馒头,就是十二个(十六两一斤)。
后世的人,零食点心一堆,尤其是油脂和糖类,要多少有多少,一顿能吃两三个馒头,就算是大饭量了。
可是在元末,一顿能吃十几个馒头的狠人都所在多有。
这点食物,也就勉强吃个七分饱罢了。
好在军中买卖公道,能从百姓那里弄到充足的青菜。偶尔也会发动士兵,打猎捕鱼。再有军营之中,也有鸡鸭鹅狗养殖,总算是隔三差五,能吃到一点肉蛋,可以滋补身体,不至于过度劳累而造成损伤。
为了士兵的一口吃的,张希孟都挖空心思了,他甚至想在军中推广牛奶,不过很快就放弃了,一来士兵不爱喝这玩意,二来他也弄不到那么多牛。只能退而求其次,弄了些黄豆黑豆,给士兵喝豆浆。
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养人不过肉蛋奶,谁敢拦着不许吃,就跟他不共戴天!
李贞目睹的就是这么一幅壮观的图景,他以往见过最大的场面,也不过是上百人的婚宴。
可是在这里,要供应几千人的伙食。
别的不说,煮米饭的大锅,几乎能在里面游泳。
一次能煮两百斤的大米,光是这么大的锅,就有几十个之多,下面烧着火,上面冒出白气,弄得一大片云雾缭绕,跟进了仙境似的。
再看那边,一筐一筐的蔬菜,就往锅里倒。
负责厨房的老兵,抓起盐罐子,大把大把撒盐。
干活出汗多,盐是必不可少的。
李贞看着挥汗如雨的炊事兵,当真是开了眼界。
一罐子盐,如果省着点,可以够他们一家吃一年的,在这里,一顿饭就要倒进去十罐八罐的。
这哪是吃饭啊?
简直就是烧钱!
他还真说对了,的确是在烧钱。
“姐夫你看,这个厨房只是供应城里的三千士兵,还有一些民夫……在咱的手下,可是有三万多人哩!”
“多少?”
李贞简直目瞪口呆,这么多还只是十分之一?重八啊重八,你到底有多的力量啊!你可真是出息了!
在大堂上聊多少兵马,那就是个数字,可是面对着眼前的米山,馒头山,李贞彻底明白了,自己这个小舅子,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放牛娃了。
“那个……我刚才鲁莽了,这么大的厨房,哪是我能管得了的!我,我还是别丢人了。”
李贞推辞,反而让朱元璋黑脸了,他只是想让姐夫领教一下,却不是要吓唬姐夫。再说了,身为至亲,让姐夫管点事情,那也是情理之中。
“谁也不是生来就什么都会的,姐夫你只管干着,一边干一边学,很快就能入手的。”
张希孟跟在后面,也笑道“米面粮油是从仓库出的,这边只要给将士们做熟了就好。”
李贞把脸色一沉,凝重道“俺虽然不懂军中的事情,可民以食为天,更何况是领兵打仗的猛士?俺今年也到了半百之年,经过了不少红白事情,别看小小的一个灶台,里面可大有干系。这么多人,从每个人嘴里挖一点出来,天长日久,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
李贞算是老来得子,如今的他已经过了五十岁,比朱元璋足足大了一倍。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原本朱元璋只是想让姐夫有点事情做,可听他讲的这番道理,朱元璋觉得自己还真选对了人。
“姐夫,你别推辞了,这事非你莫属!”
张希孟在旁边不由得点头,老朱的这个姐夫,在史书上的评价都是极好的。哪怕大明立国之后,他也十分节俭,老朱赏赐衣服,他也舍不得穿,只是穿缝补过的,还总是给家人讲昔日务农的艰辛。
可以说他把李文忠教的很好,只不过老爷子走得有点早,没好好教孙子,让那个兔崽子把李家的好名声都给丢光了。
“主公,要不这样吧,先试几个月,看看成果如何?”
朱元璋点头,“就按先生的意思。”他又对李贞道“姐夫,你可不许推辞了。”
李贞怔了怔,总算咬着牙道“成,你就放心吧,姐夫不会给你丢人的!”
李贞还真不是随便乱吹……他有经验,又是个地地道道的日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