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离随手就把吃完食物的包装袋扔在路边的小桶中,拍了拍手,点燃一支雪茄后,双手插进裤兜里,叼着雪茄,流里流气的看着三千拉着的一堆购物气泡。
饶有兴趣的说道:“香波地群岛还真有意思啊,不仅食物好吃,就连购物都这么新颖。”
“是呢”三千转头看着莫离笑了笑。
“那边还有很多好好吃的和有意思的东西呢。”三千指着远处的摩天轮广场,说道。
“走,去玩玩。”
三千去了服装店试衣服,百无聊赖的莫离坐在花坛边上抽烟。
突然看见一个小女孩手里抓着几枚钱币,从他身边路过,边走边小声念叨着:“口腔溃疡,口腔溃疡,口腔溃疡”
然后迈着轻快的步伐向药店走去。
“口腔溃疡?”莫离舔舔嘴唇,突然心生邪念,冲着她大嚎一嗓子:“口香糖!”
然后,目送着小女孩,念着:“口口香糖口香糖”
蹦跶着进了药店。
三千从服装店出来就看到莫离侧对着自己,嘿嘿嘿的傻笑。
“干嘛呢?”
莫离一愣,收敛笑容,正经道:“买完了?咱们走吧。”
“你刚才傻乐什么呢?”三千奇怪道。
莫离摇了摇头,不着痕迹的瞥了眼药店方向,见小女孩憋着小嘴,迈着小短腿挪出药店。
”走吧,去其他地方溜溜。“莫离连忙说道。
“鬣狗”贝拉米。
对他来说,多弗朗明哥就是他一直追逐的目标,虽然多弗朗明哥的家族已经被莫离覆灭,但“鬣狗”贝拉米,依然背负多弗朗明哥的海贼旗。
“呵呵呵”贝拉米看着满街的平民,阴沉沉的笑了起来。
“美好的生活?温馨的场合?生活都太安逸了啊。”
贝拉米坐在酒吧门前的木箱子上,笑容阴险且带着些病态。
“喂!你在我的酒馆门前,做什么?”
突然,酒馆里,老板的声音响起。
一个长着大胡子的胖老板,身后跟着两个手下都都端着一把火枪,对准贝拉米。
“嗯?你是在跟我说话吗?”贝拉米咧嘴狞笑着转过头。
“没错,你坐在这里,就会影响我。”老板沉声说道。
大胡子老板身后的一个人指着贝拉米胸口的纹身,低声说道:“老板,您看那个,多弗朗明哥家族的标志。”
“哦?”
大胡子老板饶有兴致的看着贝拉米,笑道:“你是多弗朗明哥的人?”
贝拉米舔舔嘴唇,说道:“还有人记得那位大人啊?”
老板双手在胸前搓搓,一副市侩商人模样,笑眯眯道:“当然,以前小店可是多亏了多弗朗明哥大人的关照呢。”
“那位大人可是经常来到我这里喝酒啊。”
“您要不要进来喝两杯?”
贝拉米站了起来,往酒馆里走。
贝拉米刚进酒馆,快速的扫了眼酒馆,发现酒馆里根本没有几个人喝酒,他双眼微眯,回身看向酒馆老板和两个喽啰,咧嘴讥笑道:“从没听说过,那位大人会在酒馆里喝酒呢。”
从进门就低着脑袋的酒馆老板,猛然抬头,目光狠厉,说道:“是啊,多弗朗明哥有多嚣张就有多么谨小慎微,酒馆里喝酒?他可从来都不会在外面喝酒。”
贝拉米歪着脑袋,问道:“哦?那你要怎么做呢?”
“当然是做掉你。”酒吧老板注视着贝拉米。
随着老板的话音落下,酒吧内,跑出很多人,各个拿着火枪,对准贝拉米。
贝拉米楞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