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握着那枚铜币,胖脸臊得通红。
回到屋里,他一屁股坐在扶手椅上,唉声叹气。
办公桌对面,坐着一个白净俊俏的青年,一边清点账本,一边数钱。
办公桌侧面的壁炉跟前,趴着一条猎犬,正在打瞌睡。
“罗格,刚才我被一个小鬼鄙视了。”
“我听见了,马丁,这很尴尬,然而不得不承认,那位好心的小兄弟帮你省了半顿午饭。”罗格苦笑着说。
“也就是说,今天中午咱俩的饭钱,加起来只有四个铜板,只够买两磅黑面包而已?”
“确切的说,是咱俩再加上猎犬的饭钱。”
“神啊!再这样下去,我会饿成一具骷髅!”
马丁抱头哀叹。
罗格抬头看了一眼他的朋友,笑着打趣“我可不这么认为,马丁,你就算只喝凉水都能长肉。”
马丁悻悻地哼了一声,随手把信放在办公桌上。
“罗格,来信人名叫路易斯·奎恩,从信封选用的高档纸张来看,这位先生可不像是跟咱们一个阶层的穷朋友啊。”
“奎恩?这个姓氏,我完全没有印象。”罗格拿起信封看了看,“字体很漂亮,看起来是个体面人。”
“快拆开看看!说不定是你失散多年、异父异母的亲兄弟呢!”马丁兴冲冲的说。
罗格拆开信封,迅速把信看了一遍,久久无语,蓝宝石般的眼眸,交替浮现缅怀与感伤。
“信里说了什么?”马丁迫不及待的打听。
“伯尼死了。”
“啊?伯尼是谁呀?”
“我从前养的狗,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那位奎恩先生,特地给你写信,就是为了通知你这点儿小事?”马丁大失所望。
“奎恩先生偶然得到我留在故居的一些东西,又打听到那栋老房子换了新主人,所以就试着给我回信……不得不说,这封信最终能送到我手里,实在是奇妙的缘分。”
罗格心情复杂的感慨。
“我只能说,那位奎恩先生很热心,同时也很无聊,正经人哪有这个闲工夫啊。”马丁没精打采的说。
罗格又仔细看了一遍来信,自言自语“从笔迹和文风来看,路易斯·奎恩应该是一位很有修养的年轻绅士。”
“嘿!我的朋友,年轻而富有修养的绅士,肯定不缺钱呐!”马丁忽然又兴奋起来,“你应该给他回信,巧妙的讨好对方,说不定能把他发展成我们的客户!阔少爷也会有这样那样的烦恼,不方便出面的时候,也需要可靠的朋友帮他处理各种琐事,你懂我的意思吧?”
罗格笑了笑“这是个好主意,马丁,奎恩先生的确是值得一交的笔友,说不定他会欣赏我的才华,雇我当他的秘书呢!”
“然后呢?”
“然后我将搬进大宅子里生活,从此不用再愁吃穿,至于你,我的朋友,就留在侦探社,继续干这桩很有前途的生意,放心,我会周济你,起码不会让你饿肚子。”
“呸!给阔少爷当秘书你就满足了?你小子连想屁吃都不敢想得更大胆一点!”马丁不屑地说,“那位奎恩先生,为什么不能是奎恩小姐呢?直接吃软饭多省事!”
“这种白日梦就算了吧,但凡想一想都是在侮辱智商。”
罗格拿起鹅毛笔,琢磨如何给奎恩先生回信。
<sript><sript>
<sript><sri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