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知南领着苟理,二人披夜而行。要不便去烟云城,可现在,想必烟云城定全是大奉军马。现如今大奉大军战败,能去往何处?自然是去烟云城。
而广知南欲苟理在大奉众军士前,杀了两位主帅,若是此时到了烟云城,怕定会被他人认出,到那时,又该是一番手脚。
广知南宁愿躲个清净,于是便与苟理二人露宿山林。要说这山林,在平沙洲还真是难找,四处皆是戈壁黄沙。二人找到了一块巨大岩石,便栖身下面。
苟理自然又做起了力夫,寻了半天,才找来些干柴,点燃后,二人坐在那里沉默不语。静静等着日出之时。
第二日,来到烟云城门前,这里果然被大奉军马把守。烟云城也紧闭城门。苟理问道“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当然是进城,要不然你我来这城门前做什么?”
“虽然你能在万千军中杀了他们的主帅,但真的能以一敌万?”苟理问道。
广知南嘿嘿一笑“笑话,以一敌万?你还真以为地仙武夫就是神仙了?想也别想。”
“那看来我们只有离开。”
“倒也不用,你我可是练武之人,这城门进不去,便找其他的法子便是。”
广知南领着苟理绕着城墙走了许久,然后抬头一望,这城墙虽高,可对于他来说,不在话下,广知南捡了一块石头,于是轻轻一跃,便跳到城墙之上。
虽然城墙之上有士卒把守,可有如何能发现的了广知南?而广知南在空中之时,将手中的石头丢了出去,正好砸进城墙之中,那些士卒听到了响声,急忙前去查看。
苟理摇摇头,这才一纵身,也越过了墙头。
二人来到城墙之内,广知南穿上斗篷,这样一般人也看不到他带着面具。虽说不少大奉军马在此,但毕竟是打了败仗,如今又没了主将,只得暂时在城中歇息。
而烟云城中的百姓,也知道了北蛮南下之事,并且打败了大奉来军。这让烟云城百姓慌乱不急,总有人开始收拾行囊,准备离开烟云城。
走在街道之上,百姓一个个愁眉苦脸,这可没什么稀奇,毕竟北蛮就在平沙洲,不久便会前来攻打烟云城。
到了那时,恐怕烟云城也是朝不保夕。
苟理眉头微皱,这便是百姓。纵然将士们在城外浴血沙场,而在他们看来,那是身为军伍的本分。就算死了,也没什么。
反倒是自己的性命,才是至关重要之事。对于他们来说,这天下不是他们的天下。所以守住这里,更不是他们的职责。
“别看了,再看也看不出花来。人呐皆是自私自利,他们若是不逃,我倒是才会感到稀奇。”广知南讥讽不已。
“我们现在去哪?”苟理问道。
广知南看了一眼四周,说道“还是先找个客栈住下。现在在街上走动,会惹麻烦。”
苟理点点头,这样最是稳妥。
而广知南想的可并不仅仅如此,他想寻个客栈住下,还有其他缘故。
随意找了一家客栈,多亏了北蛮与大奉交战。这客栈也没了几个人住。见到广知南与苟理要住店。
掌柜的自然是盛情款待。而广知南说道“不用这么麻烦,给我二人钥匙便是。”
就这般,二人走进客房之中。广知南吩咐领路的衙役“若是没有的意思,便不要进来。”
“好嘞,客官。”
如今有生意做便不错了,那店小二怎还会有其他心思想其他之事,就算看到广知南的打扮不寻常,他也不会多问。若是惹恼了广知南,领着苟理一走了之。那店小二定会被掌柜的训斥。
来到屋中,广知南从怀中拿了一个锦囊,从里面倒了几颗不知名的药丸放在窗前。而不久,便有一只鹰隼缓缓落在窗户前。
广知南在一旁写了一张字条,栓到鹰隼的爪子上。
广知南摸摸那只鹰隼的脑袋,而那鹰隼一飞冲天。
“给你的主子回话?”苟理笑着说道。
“小子,废话太多。”
广知南不知可否,毕竟他与慕剑清之事,苟理也多多少少听进了一些,否则,苟理这般跟他讲话,广知南一定会回嘴两句。‘
“若是可以。应将此时平沙洲告之慕剑清,看他能如何说。”
“写给慕剑清?慕剑清此人跟我比起来,论狠辣,比我都强。你就算告诉他平沙洲发生的实情,他慕剑清也不会畏惧。”
“那你我还在等什么?离开烟云城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