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也有……
无非就是两家的长辈有仇。
又都在外门承担不同的职责。
两家的晚辈,自然也就会掐到一起。
彼此针对也是很常见的事。
如此一来,晚入门的肯定吃亏。
当然,以上都是特殊情况,数量少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几乎可以不作为参考案例来进行举例说明。
由此可见,韩月的天赋有多高。
因此,洪家才要针对韩家,打压韩家。
生怕韩家起来后,就没机会打压了。
而黑皇宗的综合实力,显然要比韩家强上半分,外加地盘比韩家大,手里的资源自然也比韩家多,有能力单独支撑起一次拍卖会,在黑角域这个很难见到高端物品的纷争之地,来的人数,自然多的不必多说。
从其他斗王手里取走一枚钥匙。
黑角域里,斗皇数量不是很少,但也不是很多。
如果黑角域连数十名斗皇的安身之处都无法供给上,恐怕,也不会诞生出这么多斗皇。
因此,但凡斗王境界以上的修炼者,从其他出门的修炼者手中,都能获取到客栈的钥匙。
陆渊自然也不例外。
休息一夜后。
直到第二天晚上。
黑皇宗的拍卖会才正式开始。
需要邀请函是必然的,像这种高端的拍卖会,没有邀请函,连大门都进不来,身份和实力就代表着手中的资金,这里可没有验证资金够不够的规矩,一部分修炼者也不可能接受这种验证。
因此,也就诞生了邀请函这种东西。
不过,每一张邀请函上都没写名字。
“有点意思。”
陆渊摩挲着手里的这张邀请函。
随手把刚刚被他扭断脖子的一名斗王扔到了附近的臭水沟里,看了两眼,确认邀请函没问题,也就没管那么多。
按理说,这不符合邀请函的规则。
毕竟,像邀请函这种东西,一般都是为了精确宾客的身份,才搞出来的一种门槛限制。
就算有没写名字的邀请函,一般来讲也只是掌握在主办方的手里,并不会随意的乱发。
但是,这又很符合黑角域的规则。
因为黑角域就是弱肉强食。
不写姓名,反倒容易操作。
就像每一场在黑角域举行的拍卖会过后都要死上几名斗王斗皇一样,事后劫道的人比比皆是。
因此,从某种角度来看,这反倒是黑皇宗在筛选宾客的一种举动,将那些弱者剔除在外。
拿着请柬。
陆渊很顺利的进入了拍卖场。
门口的黑皇宗弟子很有眼力。
并没有上来盘查陆渊的身份。
这也让陆渊更确定了他的分析推论。
任何拍卖场,都有包厢。
黑皇宗敢拿出来拍卖的东西,自然是黑皇宗不需要,或者是消化不掉的东西,基本不会被黑皇宗截杀。
除此之外。
黑皇宗也会保证拍卖场里的秩序。
不会让各位宾客在拍卖场里打起来。
就算是打,也要出城再打。
这也是黑皇宗对这次拍卖会的信誉上的体现。
凡是拍卖会,必然存在包厢。
当然。
邀请函只是入场凭证。
并不是说,有邀请函,就可以享受包厢的待遇。
一般来讲,包厢都是分配给黑角域的斗宗,以及一些成名已久的斗皇,用来划分身份地位的东西,也是保护的东西。
黑皇宗的这次拍卖,自然也不例外。
陆渊算是外来者。
如果他换回自己原先的面貌,也就是他杀韩枫时候的面貌,获取一个包厢,并不是难办的事情。
但是,现在他用的不是原先的面貌。
而是面向风雷阁的面貌。
因此,对于黑角域里的一众斗皇和斗宗而言,他确确实实是一个陌生的面孔,不知底细,自然也就不够分配到包厢的待遇。
不过,他并不在意这些。
如果不是他愿意遵守规则,像天毒蝎龙兽魔核外加菩提化体涎这两种东西,他早就出手抢夺了。
之所以没这么做,主要还是顾及到了影响。
倒不是说怕影响不好。
而是说怕影响到自己的人设。
反正这两种东西最终都是要落到他的手里。
无非是换一种方式。
天毒蝎龙兽是一种偏向于毒属性的龙血种魔兽,六阶,哪怕是寻常斗宗,像杀掉其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因为适众面太小。
也无法作为丹药的主材料。
拍卖师也就没把价格定的太高。
当然,毕竟是一枚六阶魔核,价格不可能低到一枚金币就能买下来的价格,陆渊只花了三万零一枚金币,就将这枚无人问津的六阶魔核拿下,属实是六阶魔核中的白菜价了。
但是,之后的菩提化体涎,争抢者可就很多了。
只不过,陆渊并不关心。
这些人把价格抬得很高,对他而言无所谓,这些人把价格压的很低,对他而言也无所谓,反正就算是他拍到了,事后也要遭到其他斗宗的截杀,还不如简单一点,盯准最后拍到菩提化体涎的对象,从被截杀的身份变成截杀其他人的身份。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着急的原因。
但是,为了以防万一,天毒蝎龙兽魔核以及菩提化体涎之间,他肯定要拍下其中一个的。
不然,难以保证,菩提化体涎和天毒蝎龙兽魔核不会丢失。
假设两者都不在他的手里。
只要他去截杀一方,必然要暂时放弃另一方。
万一在他截杀其中一方的时候,另一方被第三方势力截杀成功,导致物资被第三方势力抢走,就算他能顺藤摸瓜,找到第三方的踪迹,也很难保证第三方就不会遭到第四方第五方的掠夺。
因此,还是直接拿下一个比较好。
如此一来,事后,可以抢了菩提化体涎就走。
根本不用担心物资遗失的问题。
至于说……
这么做是否太过残忍……
是否太过不讲武德了点……
没办法。
他需要这些东西。
所以,也就只好委屈别人了。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阻人道途,更是如此。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