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不凡一行赶马离开渤海郡北上时,正值深秋时节,越往北走就越冷,西风萧瑟,北雁南飞,道旁衰草离披,一派寂寥凄清的景象。
高不凡骑着青云走在马队的最前,由于大青马神骏,而且通人性,自然而然便成为群马之首,所以大青马走到哪儿,马群便跟到那儿,倒是省了大家不少功夫。
当然,七百多匹马的远距离大迁徙,速度肯定是快不起来的,每走一段路程还得停下来歇息喂食,而晚上不安全,更加不能用来赶路,于是速度便更加慢了,估计比李靖的兵车队伍也快不了多少。
高不凡板着指头数了数日子,二哥李靖早出发了十六天,看样子是追不上了,但愿返程时能遇上吧,若错过,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再见上一面了。
众人晓行夜宿,一路北行了十几天,转眼便至九月底,深秋变初冬,天气冷嗖嗖的,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换上了厚衣,高不凡体内气血充盈,倒不觉得冷,不过大家都穿上了厚衣,为免显得另类,所以也跟着穿了。
这一日清晨,天才蒙蒙亮起,道旁野草上的露珠还没掉落,一行人便又赶马出发了。高不凡跟往上一般骑着大青马在前面开道,七百多匹战马亦步亦趋地跟在身后,延绵里许,倒也显得十分壮观。
此时一轮旭日从地平线下喷薄而出,但见漫天霞光,壮丽异常,让人心旷神怡,高不凡禁不住深吸了一口气高声吟道“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宵。”
“少爷吟得一首好诗,余音绕梁三日不绝!”高仁这货立即大拍马屁,只是这话听着有点猥琐。
高世雄却叹了口气道“诗是好诗,可惜却没有劫道的贼子来助庆,乌呼哀哉!”
高世衡附和道“正是,既有好诗,当有好贼来下诗,要不然就跟喝酒没有下酒菜一般,乏味之极!”
高首和高仁不由直翻白眼,别人都巴不得一路平安,而高世雄兄弟却恨不得天天遇上劫道的贼人,好让他们有舒展筋根的机会,真是变态!
话说高不凡目前已成了渤海高氏一族最耀眼的后起之秀,自然是重点扶持和照顾的对象,所以这次族里专门派了三十名好手帮忙护送战马北上涿郡,再加上飞鹰马场自己出了二十人,加起来就有五十人之多。
高世雄哥俩与高不凡的关系很铁,而且他们老子高士清也想借此机会来锻炼一下两个儿子,所以便派了他们帮忙护送马匹。
岂料这哥俩哥精力旺盛,在家里有老子管着还好点,结果离开蓨县后立即就成了脱缰野马,天天跑前跑后,吆五喝六,还搞什么“闻鼓即进,鸣金即止”的把戏,敢情把马队意|淫成行军队伍了,被高不凡修理了一顿后总算消停一些。
不过从此之后,哥俩便开始天天期盼路上遇到劫匪了,高不凡的耳朵都差点被他们念叨得起茧了,最后这哥俩竟然无聊到跑去劝架。
劝什么架?
劝马架呗!
原来马群中一些公马为了争夺发情的母马,有时候会打架互相踢咬,这个时候哥俩的精神就来了,抢着上前“劝架”,实则借着“劝架”发泄过剩的精力,搞得别人都以为发情争夺母马的是这哥俩。
“长卿老大,你这首诗听着挺顺耳的,叫什么名字?”高世雄百无卿赖地问。
“秋词!”高不凡随口答道。
“不对,现在已经是初冬了,应该叫冬词才对。”高世衡摇头晃脑地道“冬词好,冬词妙,冬词呱呱叫,劫匪来了那更妙,二爷一锏打得他屎尿飙!”
高世雄立即续道“大爷马槊也不是吃素的,一扎穿心魂魄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