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最边收拾碗筷,边哦了一声,末了,又加了一句“谢谢你照顾我。”
冷锋有点心虚,自己什么也没做,最多算给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于是他不好意思的回道“我没做什么。”
陈最见冷锋穿着自己的睡衣,在衣柜里找了找,翻出一套衣服,扔给了冷锋“试试看,合不合穿?别人送的,我一直没怎么穿。”
冷锋接过衣服,在厕所换上,很奇怪,居然意外的非常合身,仿佛跟自己量身定做的一般。可是陈最明明要比自己矮了大半个头,身子也不如自己这么壮硕,怎么会有人傻到送这么一套看起来还挺贵,却一点也不合身的衣服?
冷锋从厕所出来,陈最看了他一眼,眼神中透过一些不易察觉的亮光,“挺适合你。”他说,说完,似乎觉得终于为这套让他为难的衣服找到了主人,他便说把这套衣服送给冷锋。
冷锋摆摆手,“我可不能要,我回头换回自己的衣服就给你。”
陈最坚持道“你留着穿吧,在我这里也是浪费。”
说完,不等冷锋再次拒绝,便拉开门,走了出去。边走还边说“赶紧吧,店里要忙起来了。”
后面,冷锋就和陈最一起去了店里,一起迎接着所有店员的注目礼。
说注目礼一点都不过分,就像小时候,自己手里有一颗糖,其他小朋友都没有,其他小朋友,就会边咽着口水边看着自己。进门的那一刻,冷锋明显的感觉到所有人吞咽口水的动作。
虽然他知道,大家不是在羡慕他嘴里的棒棒糖。陈粒最先看到自己,大呼小叫道“冷锋,想不到你穿上正装,还挺帅。”
冷锋刚想回一句,没办法,人长得帅,穿麻布都帅。陈粒看着陈最又接了一句“是你找人定做的那套衣服吗?”
陈最没回答,只说了一句,赶紧干活吧你,便上了楼去。
陈最上楼以后,陈粒贼兮兮地拉过冷锋,问道“你们俩?”
冷锋反问道“怎么了?”
陈粒眉飞色舞的小声道“我哥这走出情伤的速度还挺快。”说完,她退后两步,盯着冷锋左看右看,上看下看,最后说道“嗯,是我哥的菜。”
冷锋大概明白陈粒在说什么,但是,明白不一定要承认自己明白,明白的时候最好装作自己不明白。
“你哥这身体,还是多吃肉比较好。”
“你也是一盘不错的肉。”陈粒故意曲解冷锋的话,笑眯眯的脸上,写满了腐女的快乐。
如果没有猜错,或者说,不用猜,冷锋可以断定,陈最是喜欢男人的,或者更准确的说,说喜欢自己的。
自己是不是也喜欢陈最?冷锋的答案是肯定的。
但是,喜欢,并不是一个可以为所欲为的词,因为喜欢,很多事情反而不可以做,没有立场去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