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典村北面的一处村落中。
十余朵熊熊燃烧的火焰照亮四周。
一头短寸、体型彪悍的张大彪站在一个土台上,他双手提双枪,背上背着一柄鬼头刀,军装上溅射状的血迹配合其凶厉的目光,一股凶悍气息扑面而来。
在他左边,是五个被五花大绑的跪地鬼子兵,其中一个还是鬼子的小队长。
特种小队突袭这边的时候,正好凌晨两点时分,是,这寒冬的天气,鬼子兵基本上没有多少对外警戒,猝不及防之下,张大彪和成和轻易得手,以仅仅三人伤亡的代价拿下了这次救援任务。
甚至有五个鬼子兵被打晕活捉。
即便被捆绑住,这几个小鬼子依旧表现的十分凶悍,嘴里不停的骂骂咧咧叫嚣着,只是因为一根麻绳横穿过他们嘴巴,致使说出来的话谁也听不清楚。
当然,没有麻绳也是谁也听不懂,而且根本没人听。
在张大彪右边,是一百多个排列整齐,蹲位抱头的伪军。
当鬼子爹全部被干掉之后,面对特种小队的枪口,这伙二鬼子自然老老实实的全部投降。至于几个敢反抗的所谓头领,枪才举到一半,就被队员直接击毙。
伪军周围,是六个扛挺着布伦式的特种小队战士,以及十二个双手双驳壳枪的战士。
土台下,则是密密麻麻数量庞大的难民和鬼子从附近村庄抓来的百姓。
这些难民和百姓,全都穿着一身破旧的大棉袄,目光麻木呆滞,脸上充满了恐惧,这几天被鬼子关押在这边,这些人深刻见识了什么叫畜生不如,即便如今被解救,但恐惧依旧凝固在心中。
只是,和一般的难民不同,他们没有那种骨瘦如柴的瘦弱,看上去身子骨还挺健康。
看着台下难民眼神里的恐惧和麻木,见过那些从东三省难民群的张大彪知道,在特种小队离开之前,他还要做一件事情。
很重要的事情。
“我叫张大彪。”
将两把驳壳枪插在腰间,取出背上的鬼头刀握在手里,双手提刀的张大彪语气同样凶厉:“我是八路军独立团一营营长。”
“至于我为什么要救大
家?”
“原因很简单。”
“因为我们都是中国人,是同胞,而我,是这个国家的军人,军人保家卫国,救护百姓,天经地义,我救你们,这是我的职责。”
“而且,咱们八路军都是老百姓的队伍,我参军前是老百姓,我们队伍的战士也是老百姓出身,我们团长也是老百姓。”
“老百姓遇到了危险,我们八路军自然应该救助。”
“你们真的是八路军?”
难民中,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抬起头,语气带着恐惧的说道。
“对。”
张大彪脸上的狠厉消失不见,他侧身晃了晃肩膀上的部队袖章,指着袖章说道:“这就是我们部队的袖章,你看,上面写着我们部队的称号。”
虽然没人认识字,而且夜色下也看不清楚这群人的具体模样,但是张大彪的语气,以及他地上五个鬼子头颅让众人相信了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