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 猛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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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来美国那几年,被白人挑衅过,被黑人攻击过。”

唐熠像被拖入无边的黑暗一般,声音愈加消沉“一开始,我跟他们打架、硬拼,经常被打到浑身是伤。”

蒋凡晞捂住嘴巴,双眸蒙上湿意“那你爸知道吗?他没有想办法保护你吗?”

“没有,”唐熠摇头,“他说——能永远保护你的,只有你自己。如果你无法在丛林里厮杀、建立属于自己的安全领地,那你干脆去死,因为只有死路一条。”

“天啊!”蒋凡晞哭了,“他怎么这样啊?!”

唐熠却笑了。一手操控着方向盘,另一手揉着她的脸,用指腹捻去她眼下的泪花。

“他说,要想不被欺负,要想好好活着,只有一个办法——成为强者,把那些欺负我、对我有威胁的人全都除掉。动手之前,先分析局势。对方如果单枪匹马、没有回击能力,直接做掉;对方如果有能力报复回来、如果有同伙,那就不要当场硬拼,来暗的,用手段逼到他自取灭亡。”

蒋凡晞傻眼,神色复杂地望着唐熠冷峻的侧脸。

“暴力行为一般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报警把那些坏人抓起来坐牢不就行了?为什么要……把人逼死?”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见到唐世明真人,会觉得害怕和瘆人了。

因为唐世明浑身散发着鬣狗一样的气质——鬣狗个头不大,却是除了狮子之外最强悍的动物。它能从狮子、猎豹手中夺走猎物,甚至杀了狮子。

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里,个头不大却拥有超强攻击力的动物,它对猎物的每一次捕杀、对同样凶狠的对手的掠夺,都是经过长久、耐心的等待,然后一招毙命。

在那些互相撕咬到血肉模糊的瞬间,它们仿佛忘记了自己会流血绽肉,疼痛并未使他们停下撕咬的步伐,因为不这样,它们只能成为其他动物的猎物,被撕开血肉,掏空内脏,最后成为一堆森森白骨,与丛林里的土壤化为一体。

如果唐世明是鬣狗,那唐熠……

蒋凡晞不敢深想,低头摆弄手机,掩饰自己的不安。

她想起唐焌提到的“北美投资圈开膛手ty”,大拇指移到搜索app上,点开,终究是没打出那几个字。

她不想因为网上乱七八糟的、并不客观的传闻而对ty有先入为主的印象。

她把手机屏幕熄了,踟躇半晌,问“开膛手ty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是开膛手?”

唐熠似乎是已有心理准备,从容道“开膛手杰克杀人之后,还要把被害者的内脏掏出来。他们给我取这么个外号,大概是觉得我不仅要那些企业死,还要掏空他们的内脏,认为我太绝了吧。”

车窗外,夜色正浓。

芝加哥的冬夜,狂风肆虐,一下一下拍打在车窗玻璃上,转化成一声声凄哀的鸣叫。

蒋凡晞不受控地发了个抖,心脏狂跳,久久都无法平息情绪。

她已没有心情再细问唐熠是如何掏空那些企业的内脏,更不想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唐熠的行为是否正确、是否人道。

丛林法则向来如此,优胜劣汰、弱肉强食,唐熠不拿“冷血”当武器,不用等到被丛林淘汰,便会先死在唐焌的拳头下。

如果可以选择,唐熠大概也不会想成为这样的“强者”。他的归宿,似乎在20年前那一场关于抚养权纠纷的审判里,就已经提前书写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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