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犯罪心理画像(2 / 2)

唯一的问题就是凶手逃跑之后,王璐瑶家的窗户是谁关闭的?

找到这个人,也就找到凶手了。

办公室内,陈言在对凶手进行犯罪心理画像。

犯罪心理画像其实是一门综合较强的学科分类,在警校是有专门做这方面研究的专业的。

陈言曾经选学过这方面的课程,但是研究的不深刻。

所谓的犯罪心理学画像,其实就是结合案发现场的痕迹勘察,推断罪犯的行为特征,甚至是体貌特征。

陈言对心理学研究的虽然不多,但是有系统奖励的微表情分析能力,这种技能其实也是一-种心理学的现实应用。

再加上陈言对现场的细把控,进行犯罪心理画像,陈言还是有一定把握的。

其实,所谓的心理画像,并不是多么高深晦涩的东西。

很多一线经验丰富的侦缉员在下意识的应用这方面的知识。

比如有些侦缉员,在吃饭的时候就能抓到犯罪嫌疑人。

靠的是什么,就是那一眼的直觉。

他为什么有这种直觉,就是因为长时间的办案,让侦缉员在潜意识里有了一种罪犯的形象认知。

所以才能有那一眼的直觉。

根据现场的情况,凶手杀人绝对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

整个作案过程当中,凶手在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说明凶手的性格非常谨慎小心。

王璐瑶家的门窗和她家楼下三层楼的门窗都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所以凶手进入王璐瑶家,应该不是从窗户进出

的。

再结合王路瑶家小区的视频监控,在每天中午12点有6分钟的重启时间,凶手就是应该抓住了这个空档,进入了王

璐瑶家里。

并且,凶手有王璐瑶家里的钥匙。

凶手很有耐心,在王璐瑶的家里,从中午12点一直等到晚上王璐瑶回家之后才动手。

谨慎、小心、有耐心

虽然不知道王璐瑶和凶手之间有什么过节,也不知道凶手具体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凶手将王路遥用乙醚致其半昏迷状态之后,操作王璐瑶右手握刀对自己进行了行刑式的“自杀”。

三十二刀,一个女人在半昏迷状态下,眼睁睁看着凶手在自己身上切割三十几刀,而且这个持续的时间长达几个

小时。

这说明,凶手内心非常凶残,报复心极强。

一般来说,这样的人不善言辞,言语木讷。

属于那种不爆发则已,一爆发就如火山喷涌一样的人。

性格内向,不善言辞。

另外,凶手对侦缉员的勘察程序有定的了解。

知道如何在现场隐藏自己的痕迹。

此外,凶手的体型应该较为消瘦,体重不大,起码不是胖子,身高应该在170左右。

陈言能得到这些结论,有两个重要的线索指向。

一是王璐瑶尸体后背上的纽扣形状尸斑。

尺寸不同的衣服,纽扣之间的间距也是不同的,从这一点上能够判断出凶手穿着的衣服尺寸,从而大概判断出凶

手身高。

还有凶手遗留在三楼墙面上的脚印。

虽然因为脚印不完整,无法通过脚印判断出凶手的一些体型特征,但是半张脚印的大小是可以确定凶手脚掌大小

的,40号鞋。

人体是一个协调的有机体,身高、体重会影响很多形体特征。

综合凶手身高、鞋印大小,能够大概判断出凶手的体型。

还有就是王璐瑶家的窗户,是标准的75厘米宽。

如果是身体肥胖的人,不是说钻不出

去,而是很有可能在窗户上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一边分析,陈言一边在纸上画着凶手的形象。

170

体型偏瘦

40号鞋印.

性格内向,少言寡语,谨慎小心.

一张无面的轮廓图出现在陈言面前。

这个人,还能接触到王璐瑶家的钥匙

呼.

两个小时后,陈言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线索依然太过渺茫。

凭借以上的信息,根本无法锁定嫌疑人。

陈言起身,扭了扭有些僵硬的脖子,走到窗前想要透透气。

突然,陈言正要打开窗户的右手僵直的在半空中。

密室!

王璐瑶家里的窗户!

陈言在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丝灵感,但是又好像非常模糊,怎么都抓不住。

张耀明带着侦缉队员赶到现场的时候,王路遥家里的窗户是紧闭的,入户门没有任何损毁或者是非正常开启的痕

迹。

再加上现场没有凶手留下的任何痕迹,所以当时的最初判断是王璐瑶自杀。

现在虽然通过尸体解剖还有尸体体背上的特殊形状尸斑,已经确定了王璐瑶是他杀,而且模拟出了凶手作案的整

个过程。

但是,凶手是如何通过窗户离开作案现场,然后有把窗户关上的,一直是困扰着陈言的难题。

但是,谁说凶手就一定要在离开案发现场的时候关上窗户呢?

不需要根本不需!

凶手只要在办案的侦缉员来之前把窗户关上,那就造成有密室的假象了。

而且,在张耀明来之前,可不近仅仅只有一两个人进入过王璐瑶的家里。

王璐瑶母亲在发现王璐瑶死亡之后,先是喊来了保安,然后拨打的报警电话。

在张耀明带着侦缉队队员进入现场之前,很多保安和物业人员就已经进入过现场。

陈言甚至亲自看过这一段视频,所有进出的人员他记得非常清楚,一共是12人。

因为陈言最开始怀疑的就是凶手在玩障眼法的把戏,在杀完王璐瑶之后并没有立即离开现场,而是等待物业人员

进入房间后,混在物业人员当中,浑水摸鱼离开了案发现场。

闺蜜帮闺蜜抓闺蜜的事情,可不新鲜。

现在想来

陈言似乎遗漏了一点。

陈言只考虑到凶手有可能藏在王璐瑶的家里,然后借着物业人员进入房间后,趁乱离开。

但是如果反过来呢?

有没有可能凶手其实就是进入房间的这些物业人员当中的某个人?

凶手在凌晨3点杀死王璐瑶,之后通过窗户离开了案发现场,之后在第2天王璐瑶的母亲发现尸体报警之后,趁乱

进入房间,把还没有锁上的窗户关闭,从而营造了一个密室自杀的假象。

有没有这种可能?

有!

当然有了!

物业的一些工作人员或者是保安,毕竟不是专业的侦缉员,他们很难去注意到这些细节。

所以,凶手只要在真正的侦缉员来之前,关上窗户,密室其实就形成了。

不仅如此,凶手的谨慎在这里又发挥了作用,因为窗户上没有留下指纹。

凶手显然是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站在窗前的陈言,瞳孔微微扩散,没有任何焦距。

脑海中却在不断回想着王璐瑶母亲报案后,物业人员进入房间到张耀明带人出现的这段时间的监控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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