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道喝完第二杯冰水,捋着胡子,心满意足的说道“啊,这个季节还是喝冰水解渴啊,有一有二,没有再三再四,小伙子,非常感谢你,老道我游历人间,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我喝了你两杯冰水,解了燃眉之急,怎么也得送你点什么当作谢礼,我看你十指修长,颇有那个执笔指点江山的风采,如果你不嫌弃的话,我这里有支枯木做的毛笔就送你了。”
老道的话音落下,不等黎歌反应,便放下一支细长的毛笔,转身大步流星般的绝尘而去。
“喂,您等一下,这笔嘿!这个老道还挺有意思,有来有往啊!但是这个年代谁还用毛笔啊?”
黎歌虽然没有叫住老道,但他亲眼看着老道是走着出去的,压在心中的疑惑瞬间烟消云散。
他沉思了一下,望着公寓大门那里,喃喃自语道“是啊,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法术那种事情呢?十多年的书白读了,真是的,瞎想什么啊?”
拿起老道留下的那支毛笔,黎歌看了一下,那支毛笔通体乌黑,大约有20厘米长,是05厘米的直径,乌黑的笔杆上,金星点点,像是无尽的宇宙。
黎歌虽然不知道是那支毛笔由什么木头制成的,但他知道那是上等的木材,因为黎歌小的时候在山上的林场生活过一段时间,对木材多多少少有所了解,知道什么木材是上等货,什么木材是下等货。
那支毛笔的笔杆分量很重,且散发着一股清香,木质紧密,冰润如玉,色泽淡雅匀称,轻敲之后,会发出清脆的响声,放在木材里属于精品。
而那笔毛也不简单,根根如银,柔软坚韧,紧聚不散,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支名贵的毛笔。
一想到山上的林场,黎歌就想起了他妈妈,十二年前,他爸爸为了一个年轻的姑娘选择了抛妻弃子,远走他乡,从此杳无音讯。
他妈妈伤心之下,开始厌倦城市的生活,带着黎歌回到了他姥姥家,那会儿他姥爷在山上林场当护林员。
所以他们就在山上的林场生活了一段时间。
记忆中,那段时间是黎歌他爸爸离开家之后最开心的时光,因为不管怎么样,他那会儿还是有个温馨的家。
然而那个家随着姥姥,姥爷的相继离世,慢慢变得越来越冷,直到他妈妈感染了一种病毒去世后,那个家彻底塌了。
就在黎歌一个人蜷缩在林场小木屋的角落里,举目无亲,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时候,一个自称是他爸爸律师的人找到了他。
“老板,附近哪里有大型的超市啊?我想买点东西,可是出去转了一圈都没有看到有什么超市之类的地方。”
冯柯柔的话打断了黎歌的思绪,黎歌醒过神来,看到冯柯柔站在他面前,端着一个塑料洗脸盆,一副小心翼翼,十分警惕的样子,他就觉得好笑。
不就是多看了她几眼嘛,这是干嘛呀,难道他长得像坏人,不应该啊,黎歌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奉公守法的一等公民,连税都是主动按时上缴的那种。
“奥,附近只有小卖部,还没有大型的超市,你想找大型超市可以去市里看看,在街口那里乘坐2路公交就可以去。”
为了避免引起更深的误会,黎歌和冯柯柔说话的时候,尽量摆出一个非常职业化的微笑,不过冯柯柔可不那样认为。
在冯柯柔的眼里,黎歌的笑一直都显得很猥琐,从她走进青年公寓的那一刻起就那样觉得了。
之所以决定在这里住下,完全是因为穷,冯柯柔也想在市区里租房子,可是市区里的房子太贵了。
起步价都在一千多,而且还是群租房,就是把一套房子隔成好个单间的那种,隔音不好,还乱,她非常不喜欢。
但是至今都没有找到工作的她又租不起一整套房子,只能来到城中村,租个公寓先过度一段时间。
公寓房周边的环境虽说比不上市区里的高层楼房,但起码每间房子的墙是实体的,这样可以避免听到一些令人尴尬的声音。
冯柯柔每次想起自己曾经去过闺蜜那里住过一晚,就不由得脸红了起来,因为她的闺蜜就是住在隔音非常不好的群租房里。
“哦,好吧,谢谢。”
冯柯柔听黎歌这么一说,立马变得垂头丧气了起来,她和黎歌道完谢,微微撇撇嘴,转身朝楼梯那里走去,同时她也暗暗发誓等自己找到工作,经济来源稳定了,一定要到市区里租一整套房子。
“不客气。”
黎歌再次看到冯柯柔的背影,觉得如果让冯柯柔穿上旗袍肯定会曼妙无比,突然,他心头萌生了一个想法,就是用老道士送给他的那支毛笔,画下冯柯柔穿上旗袍后的曼妙的背影。
黎歌在学画漫画之前,还学过三年的国画和油画,国画里面的那种写意风格是他最喜欢的方式,传意传境,可窥天下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