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正在进行。
原被告双方进行了激烈的争论。
原告律师陈铭就阿云宅基证和宅基证的真实性,再次就宅基证和档案局的证明做了说明,坚持应该依法维护阿云的利益。说明了被告方损毁阿云树木等物品实物照片以及被告方谩骂阿云一家的证人证词,坚持应该维护原告方的所有请求。
陈铭引述法律准确贴切,说明具体明白,博得工作人员的不断点头肯定。
被告方先是坚持宅基证有假,是阿云私下托人的产物。只是猜测,没有证据。后来又说是方宅基地时,水井的位置应该规划有井的。当时大队干部们疏忽了。
争论的第二个焦点,阿云说是先有宅基地再打井,孙兰说是老井先有井后才打的宅基地。
由于双方情绪都比较激烈,再者也没有什么再争论的。法庭转入最后陈述阶段。
双方都再次复述了原来的意见。
“本次审判到此结束。本法庭希望双方在庭后考虑和解的可能,上法庭不是目的,是为了把理辩明白,依法裁断。所以,我再次劝告双方冷静下来,好好想一想。”
法官停顿了一下,接着说:“本次审理结束,宣判时间等法庭通知,改日宣判。”
一个星期后,星期二。
阳县法院望嵩法庭。
今天是法庭宣判的日子,阿云和陈铭早早地就来到了法庭。
过了十多分钟,被告方的人也先后来到。
九点钟,法庭正式宣判。
王法官坐在主审法官的位置上,陪审员和助理法官分别坐在王法官的两侧,书记员坐在王法官的前面。
“今天是宣判的日子。在正式宣判之前,法庭再一次进行调解。”王法官说。
“原告,你们的意见呢?”上次被被告抢了先,这次王法官不加停顿的就问原告。
“不同意,因为我看不到对方的诚意。”阿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