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来到了大厘城。
厚厚的城墙和高耸的城楼越来越清晰,道路两边的屋舍也多了起来,还未接近城门,就已经感受到了繁华。
大厘城是一座商贾云集的大城,为了有更宽敞的地点放置货物、安顿骡马,城外建有很多车马店,还有方便客商交易的酒楼茶肆。还只是在城外,就已经可见四处招牌林立,幌子翻飞。
马蹄有节奏地踏在石板路上,施千琅打量着令他新奇的一切。于赠催马上前,侧头观察他的神情,然后问:“怎么样?有没有想起什么来?”
“想起来了。”施千琅平静答道。
“真的吗?想起什么了?”于赠瞪圆了眼睛,惊喜地问。
“你要请我吃饭。”施千琅说着,仍是一脸平静。
于赠笑了,又有些失望:“嗐,谁问你这个了,这你倒是记得清楚,请吃饭那不是应该的吗,小事情。”
他回头叫道:“张大彪,你把钱袋给我。”
“不给。”张大彪瓮声瓮气回答。
“什么?你再说一遍,你是说你不给我钱袋?”于赠不可置信地喝问。
张大彪梗着脖子道:“师交代了,钱袋不能交给公子。公子无论去哪里,属下和曾三郎都必须跟着。”
于赠听他这样说,也不再计较了,摆了摆手道:“行吧行吧,你们就跟着吧。”
他们说着话,转过一道弯,高大的城门就出现在眼前,门头上写着三个遒劲的大字“汇南门”。大厘城终于到了。
就在几人仰头看向城门的时候,他们都没有注意到,在城门边,几名府兵手里各拿着一张画像,正在对出城的每一个人比对,而那画像上的人正是吴娘子。
走过厚厚的青色城门洞,施千琅随着众人步入一片繁华。
宽阔的青石道路,足以并驾三辆马车,道路两侧是水流潺潺的沟渠,渠水清澈,再两边,是鳞次栉比的屋舍。
这些房屋并没有统一样式,有斗拱飞檐的大房,也有雅致精巧的木楼,还有低矮坚固的石屋。临街的店铺高高低低的幌子随风晃动,更给街道增添了热闹。
熙熙攘攘往来的人们,服饰模样各异,身着清雅长衫的,旁边就是兽皮裹身的;有头戴幞头的,也有披散头发的;有着布鞋或者皮靴的,也有赤脚光足的,大家挨挨挤挤,相安无事。
孔雀和锦鸡也与人相安无事,三三两两在路边踱步,在树荫下栖息,悠然自在,并没有人多注意它们。
屋舍之间都是高大繁茂的榕树,另有一树树开得正盛的山茶花和杜鹃花点缀其间,在明丽的夕阳下,把各自的颜色透彻展现。
随着春风肆意,阵阵花香盘旋,给这份热烈的色彩增添了生机。
施千琅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无论是马车还是行人,或是叮叮当当的作坊,或是咕嘟咕嘟冒热气的羊汤锅,他都会多看几眼,那眼神新奇又惊讶。
进城后走了不远,来到一个十字路口,于赠跳下马过来,抓住施千琅那坐骑的辔头,仰头对他说:“阿琅,这一身尘土,咱们去汤池泡一泡吧。”
不等施千琅回答,积善在一旁阻止道:“殿下见谅,他伤势未愈,还不能去汤池沐浴。”
于赠也不坚持,转头去问陆仙翁:“老神仙,能不能请阿琅随我同去越析诏的驿馆?我们可以去那边住吗?”
他说着,尽力做出沉稳的姿态,想了想又给陆仙翁施了一礼。
陆仙翁摇头道:“那不行,他体内残毒还未彻底消除干净,每日还得上药针灸,最好还是住在医馆里,方便施治。”
于赠犹豫片刻,笑着道:“好吧好吧,那我也同去医馆行不行?老神仙也一同安置了我,行吗?”
“当然可以,这是我们聚缘堂的荣幸。”
陆仙翁满脸笑容地应允了,于赠高兴地对施千琅道:“那我先去驿馆洗洗换换,给你带几套衣服,再搬了行李就过来。”
施千琅点点头,积善忍不住道:“殿下不用麻烦了,阿琅的衣物等物医馆也会安排……”
于赠连忙打断他:“你们那些袍子就算了,把他打扮成个小学徒,那可不行!”
陆仙翁和积善都笑了,不再多说什么。于赠转身上了马,带着侍卫打马离开。
陆仙翁一行继续向东边走去,一路上不断有人向陆仙翁行礼,还有人大声打招呼:“好久不见了陆神医……”
“老神仙最近还好吗……”
“今年上山还顺利吧,开春的那场大雪,真担心你们……”
“有空来喝茶……”
陆仙翁不时答应着,疲惫的脸上始终带笑。
人们与陆仙翁寒暄的同时,不约而同都望向施千琅,打量这个眨巴着眼睛东张西望的少年。
尽管他面色苍白,眼神里却充满力量,看那风度气质,完全不像个小徒弟,却也猜不到他的身份。
一路上,大家探究的目光,伴随着施千琅直到抵达医馆。
金色的阳光笼罩下,一个深蓝底镶白边的幌子在风中微微颤动,三个白色的大字“聚缘堂”尤其醒目。
得了信的胡管事带着几个小伙计奔出来,惊喜的呼声不绝于耳,又有更多的人迎出来,前呼后拥挤满了店铺门口的街面,说笑着把陆仙翁一行迎进了医馆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