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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乡下小时光(1 / 2)

吴莎端着一碗洗净的野莓进去时,徐喻明正和三宝大眼瞪小眼。三宝是乖,不哭不闹地跟着他学练字,但是几个时辰下来了,却一个字也没有学会,情绪也有点不好起来。吴莎离开时让三宝学十个字,当时徐喻明心下还想一下午学十个字轻松地很,没想到这孩子看着机灵却笨得很,怎么教也不会,他一想到吴莎可能还会怪他教得不尽心,情绪也跟着不好了。

一进屋,吴莎就觉得气氛不对,两人看向她的目光都发亮,像是看到救星了一样。她马上反应了过来,微笑招呼道“殿下,吃点水果歇一会儿吧。”

“嗯。”徐喻明点点头。

三宝看着野莓也馋得很,却一句话也不说,只拿眼看着吴莎,吴莎马上拿了一颗喂到了他嘴里,逗得他呵呵傻笑。徐喻明忽觉得嘴里的野莓也没有那么甜了,也就直直看着吴莎,直盯得吴莎不得不转头。

“怎么了,殿下也想我喂?”

徐喻明略一思索,倒也厚着脸皮说“本就该由你喂才对。”

别的人不说,就说夏守知吧,他以前就常跟人夸耀他认得一个姑娘,手生得极好,他最爱吃她喂来的葡萄。他也看过其他人由身边的美人喂酒喂菜,就是那些美人的身份比较特别,正经的管事娘子是不会做这个的。

吴莎也不在意,只当他是拿话激她,看她敢不敢来喂。这有什么好不敢的,就是让她嘴对嘴喂……唔,这个她会犹豫一下,用手喂她是连眼皮也不带眨的。挑了一颗野莓,她笑盈盈地把它喂到徐喻明嘴里,还有指尖按了一下他的唇,如愿地看到血气方刚的少年耳根发红。

赢了,她心下得意地说。

输了,徐喻明暗自懊恼,看着边上呆笑着看热闹的三宝,忽地想,还是他的脸皮不够厚,要是脸色能再厚一点,多学学夏守知和这孩子,也许就能跟吴莎好好说话了。吴莎没料到就是喂他吃了颗野莓,能让他生出这么大的领悟,甚至将来还会时常坑到自己。

得了便宜的吴莎之后拿了一颗野莓放进自己嘴里,还吮吸了一下自己的手指,这波操作,还吓不住一个毛头小子?她加起来都活一百多岁了,年轻人,还得多练练。不过作为一个非常成熟的女子,她就不欺负小孩子了。翻过这件事,她低头看向正盯着碗里野莓的三宝。

“三宝,下午学了几个字了?”

三宝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

“没学会?”她问,她觉得三宝挺聪明的,怎么可能一下午了一个字也没有学会呢?

“一二三四五六七十,都好难。”三宝掰着指头说。

繁体版的数字是很难,不适合教给初学者,她看向徐喻明,不懂他为何会教三宝这几个字。

徐喻明开始是为了省事,想吴莎让他教十个字,这孩子以后也不会进学,就让他学十个数字,说不定能派上用处,哪知就这十个字三宝死活记不住。

这是个不会教人的,吴莎心下说,却不好说破,便拿过一册竹简,从上面挑了几个笔划最简单的字。

“三宝,你看,这个是水,是我们喝的水,它像不像水在地面上流动的样子……”

吴莎抱着三宝坐在桌前,一边教他字一边讲解,徐喻明吃着树莓在边上吃着,等吴莎教完了回头一看,装满树莓的碗已经空了。

“殿下,你都吃了?”

“不知不觉就……”

“你等会可别闹肚子。”

“嘻嘻,叔叔贪吃鬼。”三宝适时地附和道。

咦,这孩子,莫不是个装乖的?徐喻明腹诽,硬撑着说“不会,我的身体哪会这么差。”

“你说了可不算。”

吴莎说,没有再跟他继续扯这件事,转头继续教三宝学字。很快,三宝就学会了十个字,吴莎得意地朝徐喻明一挑眉,领着三宝去外面吃点心。徐喻明听到三宝咯咯笑着跟吴莎牵着手出去了,心下郁闷,感觉被两人气得肚子隐隐作痛。

三宝倒不是故意气他,他跟着堂哥们一起玩时,最是听他们的话,但是在家里有大人为他撑腰时,他也敢跟堂哥们叫板。就好像铜板那件事,大堂哥叫他不要说,他却偏偏要说,不过后来害堂哥们挨了打后,他又有点害怕,生怕他们不跟他玩了。

他跟着徐喻明学认字,觉得徐喻明有点凶,教的东西他又听不懂,可是他又不敢跑回家去。后来吴莎来了,能替他撑腰,他也就敢笑话这个小叔叔。韩家人厚道,可怜他从小没有娘,几个婶婶都照顾着他,就连韩三柱也特别疼他,好在还有几个哥哥在上面压着他,才没有把他宠坏了。

三宝得了点心,从来不会一个人吃完,都要分给来接他的哥哥们。吴莎最喜欢爱分享的孩子,有时看糕点有剩下,就会多分他几块。本来主子剩下的糕点是给下人们吃的,陈嫂却没有因为吴莎把糕点给孩子而多说什么,还让吴莎多给几块,她和陈哥不吃也没事。

陈哥陈嫂年纪不小,却膝下无子,吴莎从陈嫂口中得知,她曾经怀过三个孩子,都因为婆家的搓磨没怀住,第三个孩子已经七个月了,却还是掉了,她也因此亏了身子再不能有孕。后来遇着荒年,她的婆家非要陈哥把她卖了,不然就不肯让他过继大房的小儿子。

陈嫂的第三个孩子会掉,就是大房的孩子推的,陈哥本来就不肯过继大房的,也就趁着荒年分了家净身出户,跟陈嫂去逃荒。后来想想,两人也不会有孩子了,还不如卖身为奴,至少有个依靠,这一卖运气还特别好,竟然卖到了福窝里,两人有时真是做梦都会笑醒,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孩子,不过两人也看开了,没有再想其他办法。

等大宝他们接走了三宝,吴莎便回了后院,她记挂着徐喻明树莓吃多的事,生怕他闹了肚子。一到了院中,见忠上守在不远处,她就知道自己的担心已经应验了。没奈何,她只好又去了厨房,切了生姜煮红糖水给徐喻明喝。

做人怎么能这么贪嘴呢!她一边切着生姜碎一边感慨,等生姜红糖水煮好了,她盛了两碗出来,也没有着急给徐喻明送去,端起一碗慢慢吹着,等它凉了一些,她一口干了。她肚子也疼,果然野果没有洗过不能吃,以前在野外露宿时锻炼出来的钢铁肠胃,早被她这几年的娇养给养回来了。

端着生姜红糖水进了后院,她看到徐喻明面色略有些发白地坐着,两人相顾无言。她现在也没有立场说他,唯有一碗红糖水能表达她的关切。徐喻明见她面带同情,却又不好逞强说什么,只好默默接过她递来的生姜红糖水一口干了。

以前他不知道肚子痛的时候喝这个能有用,但是吴莎坚持,还跟他扯过一大篇生姜的好处,他不想再听一遍,只能乖乖喝了,喝得次数多了,感觉似乎是有点用。

见他喝得这么干脆,吴莎更可怜他了。

“下回可不能这样贪嘴了。”

徐喻明品着嘴里又辣又甜的味道,说“你看着点。”

倒是这个道理,吴莎暗想,却不服气地说“要是哪天我离开了呢?”

“要是你一直都不能离开,是不是就得一直看着我?”

吴莎点了点头,又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他微微扬唇,没有继续说下去。

这人莫非是个极度没安全感,想要让人时时盯着的?吴莎想,微微皱眉,感慨好好一青年公子,病得可不轻。不过这病跟暗卫倒挺搭,她最怕遇着那种她想要贴身保护,对方偏嫌没有自由把她支开然后惹祸的主。自由是可贵,但忍耐一时去享受更长久的自由难道不好吗?非要作死,不配合工作。

当然,吴莎的这种感慨全然来自去前世所看的电视,今生她所执行的任务大都以刺探情报为主,保护人这种事不适合她这个暗卫组织中的武力值排名中等的人。

徐喻明喝了生姜红糖水总算是好了一些,晚饭也不敢吃别的,只喝了一碗菜粥和一个水煮蛋。好在一夜无事,他第二天总算能吃点带肉的东西。他的胃口被吴莎养刁了,就想吃她亲手做的新奇的食物。不过为了照顾他的肠胃,早餐依然偏清淡。他心下稍有不满,但是看到吴莎跟他吃着同样的早餐,他莫明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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