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刘争大哥,原来你就是那个名动天下的黄巾军渠帅刘争啊。”
“我的天,我说怎么这个名字这么熟悉呢,第一次听到我就觉得奇怪,只是一直都没有想出来到底在哪里听说过。”
“啧啧啧,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大丈夫,当带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
太史慈这个跟屁虫,从辽东跟着刘争一路折折的来到了交州之后,这才终于知道了刘争的身份。
不过和刘争预料的不一样的是,太史慈并没有什么刘争是反贼的身份就开始疏远刘争,反而一脸崇拜的看着刘争,完全就像是一个小迷弟,对于太史慈而言,他对朝廷的忠诚度并不是特别的强烈。
尽管他本身就是地方上的一个小吏,但是青州刺史对他的迫害,加上他早就已经对官场上的一些事情感觉到了深恶痛绝,所以对于大汉朝廷气数已尽的事实有了足够多的了解。
并不会因为刘争之前是黄巾军,现在是朝廷通缉的要犯就对刘争有任何的偏见,相反,因为刘争这段时间做的这些事情,每一件都注意引起人们的轰动,刘争虽然在朝廷里名声不怎么样。
但是在民间,刘争可是一个贤良的好官员,不仅给麾下地盘上所有的百姓免除了很多税赋,就连给刘争当兵,都是有军饷的。
很多时候,在其他诸侯的手下,当兵可是义务,你不去都不行,不去就把你抓过去,最低级的兵种,是毫无人权的,但是在刘争这里当兵,不但死后后一大笔的抚恤金,就连立了战功的嘉奖都是极大一笔钱。
就算毫无战功,只要不犯过错,每个月都有一笔军饷可以拿,这笔钱,比在家里种地也不少,甚至更多。
而且还没有那么辛劳,在交州别人是抢着当兵,刘争还挑三拣四,别的地方没有人来,都是强制性的去征召。
太史慈跟在刘争的身边,刘争带着他在各大军营里逛了几天之后,他就赖上刘争不走了。
说什么都要加入刘争的手下,给刘争当兵。
“刘争大哥,我跟你说的这个事,你同意了没有。”
“啥事啊?”
刘争明知故问,故意装傻。
“我上次不是跟你说了吗,就是我在你这,给你当兵的那件事情啊,我要从军!”
“从军,可以啊,你去找甘宁大哥报个名,明天就去他手下当个小兵就行了。”
太史慈主动提出自己要在这里当兵,刘争自然是欣喜若狂,按道理说,他应该表现的极为惊讶,然后大家皆大欢喜,可是偏偏刘争此时却表现出一副并不在意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