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哪里是人?简直是狐狸精啊!”
观棚里的南宫太妃用扇子遮着阳,看了一会儿摇摇头。可当她回头时,发现自己的儿子不见了。
儿子从小就沉稳懂事,十七岁时世袭亲王位,接管了封地。当时有很多人都不服气,要叛出军营。小王爷带领着父亲的老部下杀了整整两天,鲜血染红了大地,十七岁的少年站在死人堆上。
那天他杀的人像小山一样高,浑身是血的模样,把上万军兵都震住了,从此才站稳了脚。
这些年,南宫太妃享福又安稳。可是儿子面对联姻时,却总是百般挑剔。多少的王宫闺女、世家小姐,他都不喜欢,迟迟没有纳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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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钟锣一响,上半场结束,清青踏着马到一边,有奴才送上的茶水,她喝了一盏。
休息一会儿,微风吹干了薄汗,身后马蹄声哒哒,沈青回头看到了一个陌生男人。
三十岁的模样,身姿挺拔,古铜色的皮肤,眉目棱角分明,气度不凡。
他也在打量着沈青,肆无忌惮,嘴角噙着一抹古怪的笑意。
切,管他是嘲笑什么呢,沈青不理,漠然的避开脸,纵马跑开了。
“当”钟锣一响,下半场开始了。
这个男人上场后,人群一阵喧哗,叫好声不断,场面一度热闹。
他的马球打的非常好,而且针对性强,凡是到沈青手中的球,他必然都要抢过去,而且每杆必中。
就这样,一直到比赛结束,黑队获胜。
输赢不重要,沈青尽情的玩了一会儿,心情不错。
她能猜到皇上肯定是不顺气的,呸,爱生气不生气的,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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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青想着心事,身下的马儿慢慢的向前,忽觉得头上一轻,似乎什么东西滑落。她回头一看,是自己头上的珍珠步摇发簪掉到了地上。
沈青将马停到不远处的围栏边,一个小厮把马牵走了。
她不疾不徐的往回走,去捡发簪。远远看见它被遗落在地上,乖乖的躺着呢!
就在这时,疾奔的马蹄声迎面而来,速度很快,沈青忙往旁边退开几步,躲避。
结果,马上的人一塌腰,轻轻巧巧的把那个发簪捡走了。
这是何人?
是他,那个赢了马球的男子,清青不认识他是哪家的世子,不知如何称呼。
他停下马,拨转马头,俯视着清青,脸上的表情依旧是在戏谑的笑。
沈青板着脸,先施了一礼,“多谢”
她向他伸出手,意思是把发簪还回来。
而那男子垂眸看了一眼发簪,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马匹。沈青不解其意,向前走了两步,再次向他伸手。
男子仍然是邪邪一笑,摇摇头,用眼神点了一下不远处的一匹马。
这次沈青明白了,他是让自己上马去追赶他的意思。
“阁下抢陌生女子的发簪,不觉得有些失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