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重修颜山孙氏族谱序》载:“吾族原籍枣强。洪武三年,始祖克让迁居青州府东关东南隅,后又迁居笼水。昔为益都孝乡之颜神镇,今改隶博山县是也。应内官监青帘匠,业琉璃,造珠灯、珠帘,供用内廷。”
又据孙克让的九世孙,清康熙二年任内秘书院大学士孙廷铨所著的《颜山杂记》载。
“炉座者,余家自洪武垛籍,所领内官监青帘世业也。惟国家营建郊坛飨殿,则执治其根扉帘幌之事。……隶籍内廷,班匠事焉,故世执之也。”
自此之后,孙氏家族作为在籍的宫廷匠役,管理着一部分入了匠籍的“轮班匠”,为明宫廷提供琉璃贡品长达275年。
同一时期,博山蒋氏、钱氏及其他家族纷纷涉足琉璃行业。
他们或以生产为主,或以销售为主,将博山琉璃推向国。
《颜山杂记》中描述,博山琉璃的销售情况是“北至燕,南至百粤,东至高丽,西至河外,其行万里”。
故明嘉靖《青州府志》直接点明“琉璃器出颜神镇”。
并补充说“以土产马牙、紫石为主,法用黄丹、白铅、铜绿焦煎成之。珠穿灯、屏、棋局、帐钩、枕顶类,光润可爱。”
清康熙十一年《益都县志》也记载:“(琉璃)颜神镇居民独擅其能,镇土瘠确而民无冻馁者以此。”
清康熙初年,内务府设造办处,负责操办皇宫的造办采办事宜。
由于康熙皇帝对西洋玻璃制品非常感兴趣,遂于康熙三十五年传旨造办处分设玻璃厂。
主要生产玻璃鼻烟壶、瓶、碗、渣斗等器物。
起初,玻璃厂中的匠役,都由西洋人充任。
后来,除少数外国人外,主要从博山征调。
所用琉璃料条等,也大都在博山生产。
博山的玻璃炉被誉为“御炉”,而博山的工匠则被称为“御匠”。
华夏第一历史档案馆,所存《清内务府养心殿造办处各作成做活计清档》,及清乾隆二十二年《工部为咨事都水司案呈先准内务府文》等史料,均记载了博山琉璃工匠,在清宫制作琉璃产品的情形。
这些被征募的博山琉璃工匠,先由府衙在炉行中选拔技艺高超者送到巡抚衙门,再由齐鲁巡抚衙门负责将他们送至工部,交造办处服役。
这些琉璃工匠,在将博山琉璃生产技艺,带入皇宫的同时,也将皇宫和外国琉璃生产技艺带回博山。
在造办处服役的博山琉璃工匠,要按皇帝亲自指定的样式和数量,来完成各种琉璃器的制作。
生产出来的琉璃器,除皇帝自己把玩外,还大量地赏赐给王公大臣和外国国王。
当时博山的琉璃制品,可以说是一枝独秀,并且“琉”通天下!
特别是自嘉庆朝起,明朝国力衰退,琉璃厂风光渐失,琉璃制作技艺整体下滑。
反而是博山琉璃生产,却随着时尚的变化和市场导向,呈现出一枝独秀的局面。
咸丰前后七八十年时间里,博山琉璃业空前繁荣。
这一时期经营范围扩大,器物类型多样。
像是鼻烟壶、烟嘴、仿制玉饰等,屡有创新,以迎合市场需求。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