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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李歌满挺关心父亲的婚事(2 / 2)

你说一个仙女,身上长满了瘤巴,冤不冤!据说余水仙身上的留疤是小时候被余水国不小心用开水烫的。那时的女孩在大人眼中,不算个数,随时都可被烫死,饿死,烧死。烫了也没医治,自生自长,自生自灭,自然好就好了,自然不好的也就不得好,死去的都有。因为烫伤的伤口感染了容易得败血症。还好余水仙抵抗力强,只是留下那些难看的瘤巴,且随着年龄增长越长越大。

由此,余水仙一直自卑,羞于见人,更别说见男人。二十几了,还没人家,更别说嫁人。余水国的另几个妹子都嫁人了,一个嫁的是医生,一个嫁的是开修理铺子的大师傅,据说还有一个妹子嫁到了走马岭当压寨夫人,都不错。余水国心里对这个幺妹子很是歉疚。幺妹子一直没说人家,没出嫁,是余水国的一块心病。当他得知胡麻子未婚之时,立刻征得李歌满同意,把自己的幺妹子许配给了胡麻子。

李歌满非常满意,胡麻子也非常满意。人家身上有瘤巴,自家脸上有麻子,配着不吃亏。两个年轻人见过几次面,就结婚!夫妻恩爱,双双把家安!

谁也想不到,胡麻子往后会成为我的亲外姑爹!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余水仙嫁给胡麻子后,身上的瘤巴日渐消失,胡麻子的麻子也日渐消失。夫妻两生了七个英俊才气的儿子,没有一个是麻子,也没有一个身上有瘤巴。胡麻子也不唱戏了,卸了戏班大师傅之职,回乡青苔镇梅林湖村,在梅林湖湖畔安了家,做了大房子,男耕女织,生活不知几多幸福。

我的七个英俊才情的表舅舅,都继承了我亲姑爹胡麻子的优容身段与优伶气质,个个长得像模特,迷死人!

我小时候去外公外婆家玩,定要去胡噶姑外公家找表舅舅们玩!我最喜欢的表舅舅叫胡一鸣,与当时一个火爆的革命电视剧的男主角一样名字,也披着一条白色围巾,穿套蓝色中山服,头发自然卷,一脸的谦和与微笑,真是帅呆了,迷住了我小小的芳心,真想快点长大嫁给一鸣表舅舅。可我这个想法说出来,被我母亲狠狠地敲了几顶拱,敲得我晕头转向的,再也不敢对一鸣表舅舅痴心妄想。

甭说胡麻子与余水仙结婚那天,有多热闹。现在故河口的老人还记忆犹新。全市轰动。轰动的原因,李歌满在青苔镇搭了大戏台,免费唱三天戏。还找到镇上村下喜欢唱戏的姑娘们,上台与名角对戏。那时,人们没什么好消遣,这看戏唱戏就是最大的消遣。成山成海的人,涌向青苔镇,万人塞巷。

这么大的场面,陈章蓝作为父子戏班的后起之秀,当要上台来一曲。青苔镇上村下的男女老少,也没几个不认识父子戏班的当家小生陈章蓝。村下有个娇小玲珑的女子,上得台来与陈章蓝对唱《刘海砍荞》。音色优质,嗓门清澈,一听,就是个唱戏的好料,不唱戏可是浪费。

女子素日定喜欢唱戏,要不怎么与名角陈章蓝搭戏不怯场,唱得那么好?女子也有一定的熏陶,要不怎么唱得了主角刘大姐的戏份?

正当陈章蓝如此猜想,一曲已完,台下欢呼涌动:陈章蓝,再来一曲,再来一曲。陈章蓝心里那个小鹿撞撞,面容烧红,四处寻找女子的倩影,哪里还可见?原来女子早羞得跑下戏台,不知去向,怎么寻,也寻不着。

陈章蓝失落的下了台,心中还是那个娇小玲珑女子的身影,声音。那是父亲与母亲春心懵懂的第一次对对碰!往后没有再见。时年,父亲十三,母亲十六。

(注:湖南花鼓戏《刘海砍樵》,因一段流行歌曲般的男女对唱。而为众多戏曲观众所熟悉,讲的是樵夫刘海上山砍柴,遇狐仙胡秀英。胡秀英爱慕刘海,愿成婚配,刘海以家贫、母老相拒。胡秀英甘守贫困,并愿侍奉婆婆,两人遂以“柳树为媒山作证”,结为夫妇。胡秀英与刘海的一段对唱,活泼欢快,把二人成婚,双双归家的喜悦心情表现得风趣可爱。是湖南花鼓戏最富特色的唱段之一,一直传唱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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