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我在人世间》(2 / 2)

郑娟点了点头,“小宁,你说的没错。蓉儿这本书本身写的就很好,还有这么多名作家站台,首发一定不能差。”

“娟姐,你越这么说,我心里就越不踏实,真的担心卖不好,没法向你交代。”周蓉侧过身,看着郑娟。

郑娟微微一笑,拉着周蓉的手,“有什么没法交代的?书号加上首印的五万本,连宣发成本都算上,也还不到六十万。一本书卖十五港币,五万本就是七十五万,还有盈余。就算一本都卖不了,顶多赔六十万港币,我还是萌赔的起的。”

“姐,我觉得你的书一定能比小宁唱片卖的多的。小宁唱片二十万,你就能卖三十万本。”周玥说。

“玥玥,你就别给我画饼了。整个港岛才有多少人啊。”周蓉摇摇头。

“蓉儿,我觉得没问题。真要是能卖到三十万本,五万之后,你一本有一港币收入,那也是二十五万收入。再内地也是富豪了。”郑娟握了握周蓉的手。

“是不是富豪,我倒不在乎,有陆天在,家里没缺过钱。想想我在出版社,一个月只有三十块钱工资,真要是一下能有二十多万,就像做梦一样。”周蓉笑笑。

“是啊,晓晚姐。有时候我也在想,在吉春时候,一毛钱都舍不得花,现在卖一张唱片,我就有两港币收入。做梦都不敢想。”孙小宁也说。

“小宁,你这张唱片买五万张,你就有提成,现在已经快两万张了,很快就能达到。你马上也要成富人了。”郑娟笑笑说。

“晓晚姐,要是没有你,我哪敢想能挣这么多钱啊。玥玥离不开蓉姐,我也离不开你了。”孙小宁甜甜说道。

“好啊,只要你不想走,就一直留在我身边,我是不会赶你走的。”郑娟一口答应。

“那我就赖在你身边,不走了。”孙小宁握了握粉拳说。

“说来说去,现在就我是穷人了?”周玥挽了挽孙小宁的手臂,笑了笑。

“玥玥,就凭你这相貌,要是留在港岛,不用演戏,接代言,钱就能挣的手软。”郑娟说。

“我姐要是留在港岛,我就留在港岛。”周玥翘了翘小嘴说。

“玥玥,我是要回吉春的。”周蓉说。

“你要回去,我就一定要回去。你是我姐,上了大学,你还是我同学,我才不想和你分开呢。”周玥再次表明可她得态度。

“玥玥,那就太可惜了。”郑娟叹声道。

“晓晚姐,没什么可惜的。我才十九岁,就算大学毕业也才二十三。”周玥说。

“嗯,年轻真好。不过,你也要提前准备一下,明年的港岛小姐选美,你一定要参加的。”郑娟说。

“嗯。”周玥答应了郑娟。

“咱们的小仙女,一定能摘得桂冠的。”郑娟笑笑说。

“我争取。”周玥自信说。

……

半山别墅,郑娟住所。

自从陆天、周蓉和周玥来到港岛,半山别墅就没少过欢声笑语。

即便是心有戚戚的周玥,不多想不开心的事了。明天就是周蓉新书首发的日子,没有耽误太久,在花园吃过晚饭,休憩片刻后,陆天和郑娟、周蓉一起上了三楼,周玥和孙小宁也手拉手回到了二楼房间。

三楼,陆天、周蓉、郑娟三人沐浴后,并躺在三米宽的大床上。

郑娟侧过身,伸出手臂,隔着陆天拉起周蓉的手,“蓉儿,明天你的书,一定能大卖。”

“以前我还忐忑不安,我现在倒是不紧张了。你说行,就一定行。”周蓉也侧过身。

“你们一个是豪门千金,一个是知名作家,就我是了普通百姓了。”陆天伸出手臂,一左一右将周蓉和郑娟抱在怀里说。

“你这个人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我们都一心一意跟你,还相敬如宾,你换成别人哪有这样的好事。”郑娟在陆天肩膀上咬了一口说。

“是啊,天底下的好事都让你占尽了,别说我和蓉姐,远在京城还有白玉兰,楼下还有玥玥等着,我都想不出,将来你会有多少女人。”周蓉在陆天肋下狠狠掐了一下说。

“不会的,真的不会了。”陆天揉了揉痛处保证道。

“你的保证,就从来没算过。”周蓉不依不饶道。

“我什么时候,没算过?”陆天反问。

“你跟我发誓过,再也不会碰白玉兰了。结果,娟姐给你个台阶下,你就和白玉兰重温旧梦。白玉兰开心的不得了。

你这人倒不会主动犯错误,不过心里花的很,只要能找到心安理得的理由,就不会有什么顾忌。

现在,玥玥说的明明白白,她爱你,这辈子离不开你。你现在没动心思,是我一直不松口。

真要是哪天我想通了,给你一个台阶下,你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玥玥的求爱。我说的,对不对。”

周蓉手指划着陆天的脸颊说。

“我……”周蓉的话何尝不是说到陆天的心里了。重生的他,不想让其他人,特别是女孩子心里难受,如果能和平共处,就像郑娟和周蓉这样,不是很好?

见陆天支支吾吾起来,郑娟拉过周蓉的手臂,“蓉儿,你就别逼他说实话了。他就是你说的那种人,想让他从一而终也不大可能,幸好,爱上他的,都是好姑娘,一心一意对他好的。”

“娟姐,我怎么觉得,你特别纵容他?”周蓉问。

周蓉的话勾起郑娟的兴致,笑问:“蓉儿,大禹治水听过没有?”

“有啊。”周蓉望着郑娟说。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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