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快闪开,头上那只触角怪快要掉下来了,它快坚持不住了。”
这么重的身子摔下来,要是压在他们身上。
不死也一身残!
安迷离临走前,也没有忘记回歌,跑过去将回歌扶着,快速来到安全的地方。
回歌内心一阵感动,心间的暖流缓缓滑过。
他此生不后悔认识她!
“嘭!”巨大的触角怪落在了他们刚才站着的那个位置。
“吼吼!”慢慢的,慢慢的。触角怪发现自己的身子在变小,它一点力道也使不上,只能悲愤的嘶吼着。
见此,岑夕出声,“趁它们现在已经没有任何攻击力了,要赶紧出去。”
维卡的话马上接上,“我们现在到的地方应该是墓厅,墓厅的右边就是主墓了,也就是放棺材的地方,那里才有好东西!”
才有少爷想要的东西,血玉!
“那快点带路啊!小帅哥。”女媚嫌他啰啰嗦嗦,催促着他。
往右走,他们先是穿过一条黑暗的廊道,最尽头处,一扇金子做的大门赫然出现在他们的眼前。
“金扇门,不腐长生尸,这里应该就是主墓了!来来来,快推开!”维卡迫不及待了,用力推开这扇金门。
“咔叽咔叽!”年代有些久远,金扇门打开的那一瞬间,发出了沉闷的声响。
进入到主墓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都看呆了。
这里全都是金子,金叶,金树,全柱子,这一切都是金子做的……屋子闪闪的亮晶晶。
女媚很聪明的,抓起地上的金叶子,猛地往自己背包里塞。
“没错,富婆就是我啦,我很快就会成为土豪,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了,哈哈哈哈哈!”
维卡也不例外,学着女媚的动作,双手捧着轻飘飘的金叶子。
对着岑夕哈哈大笑,“少爷,我发达了,俺有钱了,可以娶漂亮的媳妇了!”
没脸看他的岑夕幽幽开口,不打击他,他会一直活在虚拟世界中的。
“你以为你娶不到媳妇,是因为缺钱这个原因?”
维卡懵,怯语:“难道不是吗?”
“那是因为你不够帅!”岑夕的毒舌让维卡苦巴着一张脸。
“我太难了,我就想娶一个媳妇而已,怎么就这么难!”话是这样说,可是手上掏金叶子的动作依旧没有停止。
主墓很大,安迷离和岑夕对视一眼,很快明白大家想要做什么。
他要血玉,她要血珠!
道同相为谋!
两人开始朝里面走!
因为在调制碱性液体的时候,回歌涂了一些药,又休息了一下,腰部没有这么痛了,就起路来比较缓慢而已。
他一直跟在安迷离的身后,不言不语,就默默的守护着他。
岑夕知道他一直跟在身后,嘴角挂着一抹似笑非笑的笑容。
啧啧啧,要是被暮流辞知道,他的人跟其他男人关系这么亲密,这得会发多大的火啊。
主墓很长,越走越远,依旧不见棺木!
“好奇怪,第一次是听说有人把主墓建得这么长的!”安迷离纳闷。
老头的笔记有说到这一块,按照风水上来说,主墓应该建得短而宽。
短,指的是两条平行线的距离。越短越好,这样在头七回魂夜和鬼节,就不会走这么远的路回家,更不会迷路。
宽,指的是两条垂直线的距离,代表着容量,承载钱财的容量,同时也代表着肚量,不斤斤计较得失!
“这不足奇怪,据我信息所知,墓主生前就不喜欢受规矩束缚,喜欢打破规矩,反其道而行是他的作风!”
这是岑夕对墓主印象最深刻的一处。反其道而行,喜欢打破规矩的他却能在朝廷上被皇帝重用。
他的某些行为在当时是很荒谬的,但是皇帝却喜欢的很,很欣赏他的行为作风。
主墓到处都是金灿灿的光芒,时间一久,安迷离就觉得自己的眼睛出现干涩。
“等等我们!等等我们!”维卡和女媚追了上来。
“天哪,我的背包好重啊!都差点追不上你们了。”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重一点也无所谓啦!你现在可是在富婆的路上越走越近了!”
女媚对安迷离抛来一个媚眼,“我滴小迷离啊!就属你最了解我了,来,给个么么哒。”
“噫……丑拒,这个么么哒留给你未来的老公吧!”她可是有男朋友的人了。
两人一番笑逐打闹为这个疲惫的队伍带来欢声笑语。
主墓最后,居然是一张清池,还真的是清池,虽然多年过去,可是池底还是能够清晰可见,是白玉瓷砖。
清池上空,飘荡着一尊金棺!雕龙画凤,精美的很。
“我们得下水!”不然就没有路可以去到棺材那里。
清池不大,安迷离心心念念的血珠在池下的一角找到。
闪闪发光,晶莹剔透,粉嫩漂亮极了。
等女媚用银针探过池水是否有毒,待确认过是无毒后,安迷离才敢伸手把池下的所有血珠拿上来。
数了数,一共五颗血珠!
好快,距离找全七颗血珠还有两颗。
一群人走池,慢慢地向池水中央走去,因为棺材就在那里!被死死定住了。
“噫?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要放棺材在水上面。棺材若是没有做好,很容易进水的,尸一碰水,发生尸变是必然的!”
维卡也跟随着师傅去过很多大型的古墓,但是没有任何一款棺材和古墓的设计像这个古墓一样的。
“或者,这个墓主就想着有人在打开棺材的那一刻,水进来,发生尸变,把觊觎他墓的人都给咬了个遍呢?”女媚没有经过思考的一番话出来,瞬间让众人停止了前进的脚步。
纷纷看向她,安迷离凝眉,“女媚,你这样一说,我觉得有很大可能!”
岑夕眸色清澈,宛如这一座碧池,清澈见底。
“女媚,你的想法很大可能就是墓主所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