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场消耗战,大明的损失同样不小,牺牲了两千多人,大小战舰过百艘沉海。在南洋的军费开支增加了近三千万两银元。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要是只恢复到开战之前的状态,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陛下、交战三国以及东佛郎机人都提出,要在我大明设能代表各自朝廷身份的使者馆派驻使节,以便双方及时沟通外交事宜,此事能应下吗?”
“可以应下,不过他们要在大明设使馆,大明也应在他们国家也设立对等的使馆机构。这个主张,要和谈条件中言明。”
“大明也要在西洋国家设使馆?陛下、西洋诸国远隔万里,若是他们同意,我们也不好派官啊!”想到能想到,是个官都不愿意跑到万里之遥的他们做什么使节。去了那地方,最少也得待五到十年,生活不便不说,一辈子的仕途肯定是玩完了。
“他们的人能来,我大明的人怎么就去不得?这样吧,驻外使节,优先从勋贵和宗室中选,凡是到大明外交国任特使之职者,不分国家大小和之前的身份,皆享受正二品的官俸!另外准许他们带家卷前往,驻节时间为十年。十年后归国,薪俸不变。驻外使节的随员优先在皇家大学中选拨,待遇按五六品官员的标准定,任满五年轮换归国!不过每个使馆的规模要小,最大也不得超过五十人。容许使馆在驻地自辟一部分吏员使用。朝廷按年给使馆拨经费,经费可以适当从宽。”
“陛下、使馆的人员是否由礼部核定?还有、就是他们身在远国薪水不便发放啊!”对于皇帝所说的使馆人员的待遇,方以智没啥意见,工资是给的高,可地方远啊,还没啥前途,也就勋贵和宗室的人能干这种事。他主要关心的是,这些人员礼部有没有任用和管理权。
“具体人选由礼部从中考核和酌定,虽然选材范围有点窄,但也有万尽可能的用才不用庸,不具备基本素质的,坚决不用!至于发工资之事,在他们赴任之前,提前发一年的俸禄用以安家,另外发一年的俸禄用做路上支用。往后的工资,每两年内发一次,根据自愿可以发一半给他们在国内的家属,另外一半发到他们受中,或者,部发到他们手中也可。使官人员和使馆经费拨付,朝廷可以和驻节国商议,由他们来代发,大明朝廷将相应经费拨给他们驻我方使官即可。当然也可以交由特定商船转带!”
“朝廷是否要求他们,每月通过商船转带向国内通传所在国的消息?”
“这是当然、不过与朝廷的官方通传文书要有加密设置!不可随意泄密。”
设使领馆,还能解决一部分勋贵宗室的就业安置,也算是歪打正着。别看由于改制,这一部分人的负担已经很小了。但是基数在那儿放着,经过这些事年的实践发现,确实有些人,没法干正经事。让他们通过普通工作,自某生路还真是困难。哪就给点高工资,高待遇、要求一般的活,让他们去选吧!地方是远,出差的时间也及其漫长,可是工资高啊。辛苦上十年,一辈子了营生就没问题了,要是这种事再不上心,哪就活该饿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