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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章 渔翁得利(2 / 2)

这一年,IBM的第一台ThinkPad问世。

传奇科技公司不等坐视IBM专美于前,所以也打算推出一款笔记本电脑!

传奇科技公司在得到大量的巨熊国科学家和工程师之后,研发速度暴涨。

1992年上半年,一台性能极其强大的笔记本电脑诞生了。

处理器采用32位的「鲲鹏」芯片,主频高达650兆赫兹,堪称世界上运行速度最快的电脑中央处理器!

内存:32M。

硬盘:4GB。

液晶显示器:14.1英寸。

重要:2.2kg。

“老板,你看,LegendBook(传奇笔记本电脑)是全球首款采用钛合金材质的笔记本,携带重量只有2.2公斤,整体厚度只有3.3厘米。其质轻与坚固以及特殊的人体工学设计,良好的性能完备的功能,绝对能够成为最具有我们公司特质的一款笔记本电脑!”

微微一顿,上官牧野随即兴奋且又自信地说道:“LegendBook的出现将展示给人们一种完美的印象,那就是:最知名的品牌,最优秀的设计,最领先的技术。LegendBook将当之无愧成为全球最受欢迎的笔记本电脑!!!”

张俊看着桌子上的那台笔记本,也感觉十分惊艳,完全有前世21世纪之后的水平了。

太牛叉了!

以前的那些笔记本过于臃肿,而且性能还差,跟LegendBook相比,简直就是垃圾。

LegendBook堪称是划时代的杰作啊,将会引领全球笔记本市场的发展!

上官牧野这时又接着道,“LegendBook还具有一个其他笔记本电脑暂时都没有的特点,那就是它带有wifi功能!!!”

说到这,上官牧野不得不佩服张俊的先见之明,很早就让公司研发WiFi技术,现如今,wifi技术已经相对成熟,华威更是将wifi路由器都制作出来了,届时,wifi路由器便和LegendBook一起发售,共同推广wifi技术,制定wifi标准!

你的电脑还需要连接网线才能上网?

噢!那简直太LOW了,wifi技术了解一下。

张俊闻言,已经能够想象LegendBook的用户是如何自豪的鄙视别人。

“老板,除此之外,我们还推出了以闪存为核心而制成的U盘。只不过U盘的容量很小,只有4M。”上官牧野略微感到惋惜,U盘这个创意简直绝了,几乎可以取代软盘,只可惜就是目前的容量太小了。

好在U盘的专利已经申请了。

这个东西主要还是创意,难度并不难。

U盘比光盘容易携带,且不会轻易刮伤,因此更受用户青睐。

上官牧野有信心,当传奇科技公司推出u盘之后,这个东西很快就会风靡全球。

张俊抚摸着宛如艺术品一般,充满金属质感的LegendBook时,不由暗暗点头,LegendBook集这么多黑科技于一身,恐怕想不火都难啊!!

众人随即开始制定销售价格和营销方案。

LegendBook的生产成本并不是很高,但是新技术也会有研发成本,所以LegendBook的零售价并不便宜。高端产品就得有高端产品的价格,3999美元一台,主要用户是那些比较有钱的商务人士。

张俊打算斥资1亿美元用来宣传LegendBook。

明星也不用请别人了,张俊自己上,花了大概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在办公室里拍了一个几分钟的广告宣传片。

……

……

IBM。

小约翰·沃森语调激昂,大声说道:“我们IBM自创办以来,一直都是计算机行业的霸主。然而自从到了个人计算机时代,我们却输给了传奇科技!这对于我们而言,是莫大的耻辱!不过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身上的耻辱彻底洗掉!!!”

“ThinkPad700C笔记本的问世,将会让世人看到,我们IBM才是计算机领域的霸主,而非传奇科技!!”

小约翰·沃森豪言壮志,觉得IBM终于要扬眉吐气了。

会议室内的所有人也都是这么觉得。

ThinkPad700C非常优秀,几乎吊打市面上的所有笔记本电脑,这款笔记本理所应当成为1992年最具价值的产品!!!

有句话叫做乐极生悲。

这大概形成的就是小约翰·沃森等人了。

一个月过后,传奇科技公司召开了产品发布会,隆重介绍了LegendBook,结果小约翰·沃森差点气晕在办公室里面……

1992年7月1号。

香港,文化东方酒店。

上官牧野,西装革履,来到台上。

“大家好,欢迎各位前来参加传奇科技公司的发布会,今天,我们将发布一款划时代的产品。”上官牧野将目光在众人脸上扫过一遍,然后拿起话筒,开口道。

语气淡淡,众人听完,却震惊万分,严重怀疑上官牧野在装逼。

什么时候,发布划时代的产品时,也能说的这样风轻云淡。

是不是传奇科技发布的划时代产品多了,开始飘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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