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时候,司马志和宝甲悄悄的朝山腰上走去。山上安静的能听到人的呼吸,偶尔传来的几声犬吠显得异常突兀。
“就是前面了哥……”宝甲用手指了指,半山腰出有一个猎人搭起的小屋,里面似有一丝亮光。
两人轻轻推门进去,门口一个手里拿着夹子和棉球的人倏然站起来,“将军你来了!”
司马志摆摆手让他坐下,看看床上垂头丧气的三疤子道:“怎么?还生我的气呢?”
“不敢!”那语气明显有些不服。
宝甲厉声道:“三疤子,你做了混蛋事,败坏了将军的名声,本来就应该除掉你的,是将军发善心,让我偷偷去取了‘假死弹’,这才留你一条命,但是你看起来丝毫不懂感恩!”
三疤子面色胀红,喉结处咕噜咕噜响着,忽然一低头,沉声道:“将军,是我错了,感谢您不杀之恩!”
司马志拍了宝甲两把,故作埋怨道:“疤子兄弟对我有怨气也是人之常情,你看你哪里来的那么多废话!把东西拿过来!”
宝甲笑笑,递过来一个包。
司马志打开那个包,“疤子兄弟,这是两根金条,还是十万现金,你先拿着。这次算我欠你的,但是你也看到了,如果我不这么做,在这管农县就没法树立威信,只怕用不了多久兄弟都要倒台。”
也许是钱发生了作用,三疤子动情道:“哥,我明白了,我没有什么可委屈的,都怨我没管住自己……”
实际上三疤子和司马志也有了两年多的交情了,只是最近才在一起共事。
当司马志下定决心在安南国拉起大旗的时候,就开始寻找合伙人,三疤子和宝甲都是他物色的对象,而且三疤子跟他合作还更早一些。
“来,让哥看看,伤口没事吧?”司马志关切的拉开他的衣服。
“没事了,刚才下床试了一下,可以走了,就是有点疼。”
“那就好!宝甲,你今晚就留下来,明天一早,最好趁着天不亮的时候就送疤子兄弟出去,先去都城呆一段时间,日后我们发展大了,还可以再找机会回来!”
“好的大哥!”
司马志在三疤子肩膀上拍了两下,离开前说了句:“到了都城悠着点,找女人花点钱,不要惹事!”
其实三疤子是一个很忠心的人,就是对女人这个事上太没脑子,兴致上来了什么都不顾,失去这个臂膀司马志也很痛心。
走下山的时候,司马志看到小美家里还亮着灯,门口已经有村民帮忙根据当地的习俗布置好白布花。
在魔都的时候,他对女人表现的很谨慎,背景没有摸清楚的女人他是不会碰的,所以给外界的印象像是一个坐怀不乱的好男人。
现如今当了山大王,自然不用再那么委屈自己,这县城上各种娱乐场所的漂亮女人一个月内就找了十几个。
今天他不安分的魂又被小美勾走了,可是小美不比那些花钱就能得到的女人,必须得用点手段才行,不然不知道会搞出什么事儿来,急不得。
一个人慢悠悠的走回营地,门口哨兵远远地没有看清是他,大喊一声:口令!
司马志挺满意,军纪最重要!
“山鸡!”司马志大声回答道。
走近之后,哨兵才大吃一惊,立马立正敬礼,“将军!”
“很好……继续站岗吧!”
“是!”
司马志往前走了两步,忽然又站住,回头道:“明天的口令是小美,记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