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士兵来说,那都是活生生的战友在身边一个个陨落,所以,您明白了么,公爵大人,这便是我们之间的区别,政客与军人的区别。”
离开圣法拉勒斯城市政大楼之后,应勒克莱尔公爵之邀,女皇携诸位帝国重臣前往索兰军营就餐,为士气低迷的王国军军官们提振精神。
偌大的饭堂内死气沉沉,有几位军人的妻子抱着丈夫的腿痛哭,而后被维持秩序的宪兵劝走。
穿着元帅制服的诺伊莱伯爵很不满盟军的状况,对着自己的索兰朋友康戴姆哈特上校抱怨道:
“你们王国军这是怎么了,竟然把家属放行进了军营,这种军纪还怎么打仗?”
“被巫毒教吓坏了呗,所有人都在担惊受怕,毕竟被怪物生吞活剥要比被刺刀捅死可怕多了。”康戴姆哈特上校点燃了烟卷:
“邪教头子迪亚蒙德已经在我们索兰人心中根植下恐惧的种子,我猜你在今天的会议中已经见识过了,贵族、教士、富商,地主、贫民,全都在消极避战。”
“你猜对了,那场会议可真是糟透了,
圣法拉勒斯的名流贵胄都在劝国王和谈,幸亏你们的首相勒克莱尔公爵大人还有些脑子,知道和邪教徒是不可能达成和平协议的。”
上校轻轻一锤桌子:“搞不懂有什么好怕的,反正早晚都得打,你死我活的事情,避得了一时避不了一世,撸起袖子干就完了呗!还非得开个会讨论,正是可笑。”
“以你的视角看来自然荒谬可笑,如果你们索兰军人都像你一样勇敢,康戴姆哈特老兄,局势就不会像现在这般糟糕了。”
“为了咱俩过命的交情,干杯,敬友谊!”
“敬友谊,兄弟,愿瓦尔斯塔和索兰人友谊长存,愿农田不再干涸,猎人满载而归,愿女人不偷汉子!”
“哈哈,你学得很快,诺伊莱老兄,已经会用索兰民族的俚语来敬酒了,你不该去当兵的,应该去大学进修语言。”
诺伊莱打了个饱嗝儿:“要夸我就夸我的勇气,可我这脑子就是一坨浆糊,我们陛下总因为这事数落我,说我是帝国最笨的元帅。”
“说到你们的女皇陛下,”康戴姆哈特转过视线:
“她的佩剑绝非凡物,剑柄和剑鞘通体漆黑,周遭的空气似乎都笼罩在黑色波纹当中,像是泡在黑墨水里似的。”
“那是‘暗暮’之剑,传说中屠灭巨龙的神兵利器,由陨星的碎片外加远古秘术铸造而成,是我们陛下家传的宝贝,
本来都是供奉在金湖宫的博物馆里珍藏,现在需要对抗巫毒教的怪物,陛下才把这剑当成佩剑随身带着。”
“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诺伊莱兄务必给我详细讲讲,我喜欢自己打铁铸造刀剑,就喜欢琢磨各种名刀剑的工艺。”
“额……这个嘛……我对金属铸造一窍不通,你可算是问错人啦,不过我敢打包票,就算这柄剑是廉价铁匠铺出售的垃圾,它也会很值钱的,毕竟佩戴者是当世第一高手。”
“好话!
刀剑的价值并不体现在铸造工艺上,而是在于它的主人是谁,若是它的主人用剑刃砍下了某个知名人士的头颅,这把剑的价值就会飙升,成为收藏家眼中的精品!”
康戴姆哈特从小就有个当铁匠的梦,一说到刀剑就滔滔不绝,然而这一次,他脑海中却浮现出不一样的东西,并且迫不及待地问向好友:
“诺伊莱,我见过你奋不顾身地为女皇挡子弹,是什么才让你对她忠诚至此,想都不想就情愿献出生命?”
原本笑容满面的诺伊莱伯爵蓦地就变得严肃起来,
他的把烟卷插入烟灰缸中熄灭,放下酒杯:
“她在战场上发过誓,当时她还是公主的身份,说自己愿为瓦尔斯塔献出一切,在战场上绝不后退半步,
而且她的确做到了,就连孩子的命都献给了国家,她自己也因为操劳过度染上重病,命不久矣。
我们这些做臣子的,能在这样一位伟大的君主麾下做事,又何尝不是莫大的幸福。”
“真是令人血脉偾张,若是我们索兰人的国王也一样伟大就好了,哎……
诺伊莱,你的忠诚令人印象深刻,但我猜有人说这是愚忠,哲学家说过要爱自己,没必要为其他人拼命,那是不理性的,对此你怎么想?”
“愚忠……的确有人这样说过,这种忠诚当然不理性,
它是一种深沉的爱,而爱,是不需要理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