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也不意外,这荒山野地的,似乎还经过一片坟场,连个鬼影都没有,见着村庄都尽量绕着走。
“为什么选择跟着我?”
裴哲开口问道,颇为好奇。
“因为你看起来沉稳,眼神里没有一点慌张,很成熟。”徐瑞珍说。
裴哲心想,女人的第六感真可怕,自己果然太优秀了。
难道自己真是那夜空中萤火虫,田地里的金龟子,还是说口袋里的半包旺旺雪饼出卖了他?
此时两人这状况,似乎是裴哲带着一个拖油瓶,但夜深人静有个人陪着走夜路,这感觉也还行。
看了下表,已是凌晨三点,不知不觉地走了好几个小时。
“你看我多大了?”裴哲无聊一问。
徐瑞珍想了想,“二十五?”
裴哲气乐了,我特么原来长着这么老成持重呢。
不过这女人也是脚力了得,走了一夜硬是跟的上一个大男人步伐。
他抬头眺望,已经能看见昏黄的路灯,城中的建筑物依稀可辫,正中还有一条大道贯穿其中。
这年头,深城速度,最直观的就是交通要道,楼还没建起来,柏油路已经修得很好。
裴哲推测,那应该是深南大道,那座最高楼就是电子大厦了。
深城电子大厦位于福田区,落成于80年代,是当时有名的地标高楼,也就是后世闻名遐迩的华强北所在。
他找了个草垛,把背包当靠垫,眯眼恢复体力。
不远处,徐瑞珍重重呼一口气,也自寻地方坐下,轻轻揉着脚裸。
道并不好走,一路上被坑洼绊倒好几回,都靠自己爬起来。
她忍不住偷偷打量着不远处的男人。
果然,男人都是铁石心肠。
……
天将破晓。
裴哲醒过来,找了个稻田水沟洗了把脸,然后换上一身新的干净行头。
暗红色不规整图案衬衫,牛仔裤人造革皮带,大蛤蟆镜……
没脸把衬衫收束进裤头,而是打了个结收腰,蛤蟆镜架在额头上,纯纯的港岛古惑风,走在当今时尚前列。
至于西装革履成功人士就算了,大热天的不想遭这份罪。
他扭头看了后边的女人一眼,微微皱眉,“你这落魄相,没进市区就给联防队收容了。”
徐瑞珍此时蓬头散发,上衣也脏兮兮的,裤脚也被勾破了,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腿。
这般模样,联防队一搭眼就知道是三无人员。
或许昨天光线问题,裴哲这才发现,这女人个挺高,有一米六七这样,还有一双大长腿。
这腿,不去蹬三轮可惜了……
徐瑞珍被肆无忌惮的眼神打量得脸一红,提着手提包躲进蒿草里开始换衣服。
她昨夜没敢当面换,而是穿了一宿的湿衣服,现在都快干了,还好包里的东西有防水布包着。
十多分钟后,脚步声传来。
裴哲抽着烟,转过身后也是一愣。
眼前的女人来了个大变样,扎起了高马尾,白衬衫黑西裤,手腕上还挂着一件灰色西装马甲。
妆容也明显收拾过,柳叶眉,上唇微翘,脸蛋珠圆玉润,别有风韵。
徐瑞珍一窘,道:“我以前,在银行工作过。”
裴哲点点头,没兴趣打听一个女人为什么放着好端端的铁饭碗不要,非要下海闯荡。
又走了二十多分钟,两人总算是到了市区街道上。
此时七点刚过,这座城市已经苏醒,特区的人民陆陆续续忙碌,开始一天的打拼。
裴哲问道:“有地方去没?”
“有个姐妹在香蜜湖卖房子。”徐瑞珍回道。
她也不傻,自然听出弦外音,萍水相逢,也该是时候分道扬镳了。
“嗯,那就后会有期。”
裴哲摆摆手,转身离去。
“还没知道你叫什么呢?”徐瑞珍鼓起勇气喊道。
“裴浩南。”
裴哲拨下大蛤蟆镜,头也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