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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剑与盾(2 / 2)

无论是或不是,线索都指向了一个人。

四王子,亚瑟!

“若不是肖恩绅士主动发出邀请,咱们肯定不知道他的身份。”马维说:“他把咱们叫来韦克斯福德城,一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唔....”

莱文缓缓点头,深以为然道:“八成,他也是受了亚瑟四王子的指示,可亚瑟四王子究竟想干什么?”

“莫非...”

“他就在这座别墅中,想给咱们一个惊喜?”

惊喜...

我看是惊吓吧。

马维无奈的笑了笑:“肖恩绅士费尽心思,让咱们离开新罗斯的举动,不难猜想是为了避开其他教会,换而言之,接下来他要跟我们商讨的事情,重要性不言而喻,所以...别愣着了,赶紧让星期五它们开始抓老鼠吧。”

撇撇嘴,莱文动用藏在怀中的海妖之泪,把猫猫人重新变成了猫猫。

别墅很大,除鼠工作不是一时半会儿能结束的,在此期间,莱文还想继续刚才的话题:“就算咱们推断出肖恩绅士是四王子亚瑟的手下,可这跟骑士没有任何联系啊!”

“里克曼家族历代都是骑士,这是一种传统。待客厅壁炉上方的剑与盾牌、角落里的盔甲,都是最好的证明。”

马维面色平静的说:“今年是1859年,街上流行的是弗瑞克外套、燕尾服和羊毛大衣,袋型常服的前身,拉翁基·茄克西装刚刚有了雏形,尚未大规模普及,可即便如此,肖恩绅士依然穿着过时的夫拉克礼服,这种衣服在上个世纪到本世纪初很流行,现在却变成了只有在上流阶级宴会上才能偶尔看到的古典服饰。”

“就连宴会上也很少有人会穿夫拉克礼服了。”莱文耸耸肩,拍了拍身上的燕尾服说:“现在最流行的其实是我穿的燕尾服,像夫拉克礼服什么的,恐怕只有波庞王国那群自命清高的蠢货还在穿吧。”

“没错,肖恩绅士穿的夫拉克礼服太正式,太古板了,一个追寻时髦的绅士,绝不可能穿落后时代审美的衣服出现。”马维颔首说道:“肖恩绅士并不在乎他人的眼光,也不在乎时尚,他大概率是一个循规守旧的人。”

“在咱们刚刚进入待客厅时,他起身时一板一眼的动作,和见面时的礼仪,都是非常古老的,现在的年轻人谁还用老一辈的礼仪打招呼?”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注意到他的掌心和几个关节处有一层厚厚的茧子,是常年累月形成的,除此之外,他的食指和右手虎口处,也有茧子,不过很薄。”

“茧子?茧子跟骑士有什么关系?”

“你摸那些贵族小姐的手掌时,有什么感觉?”

“滑腻腻的,很纤细。”

“这就对了,养尊处优,不用劳作的人,手上哪里有会茧子呢?”马维轻声说道:“只有那些常年摩擦,不停锻炼的人,手上才会磨出茧子,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肖恩绅士用的是长剑,骑士佩戴的长剑。”

“握剑能摩擦到虎口处吗?”

莱文舞动手中的带钩铁棍,很用力,但...

跟虎口没什么关系。

就算把手磨烂了,虎口也不可能出现茧子。

“跟长剑无关,那是转轮手枪留下的痕迹...”马维咧嘴一笑:“时代变了,骑士们也该用新的武器了。”

“你刚才还说他是一个循规守旧的人。”

“...循规守旧不代表脑子有病,拿一把长剑去跟人家转轮手枪硬刚,现在就连贵族都开始用手枪决斗了,冷兵器...落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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