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眼皮一跳,赶紧将眼睛完全阖住。
整个人都是懵的。
欣赏了一下李京墨的手叶朝颜就站了起来,端起脸盆离开了屋子。
床上的李京墨立刻睁开眼睛,看着叶朝颜离开的背影。
少女青丝如瀑,身材娇小。
纤细的腰身,更是不盈一握。
只是一瞬,就消失在门外。
李京墨抬起自己的手瞅了瞅,脑海里不禁又浮起刚才她握着他的大手时那种柔软的触感。
许是因为饮了酒,身上就觉得燥燥的。
......
夜色深沉,所有的人都睡下了。
叶朝颜沐浴过后回了房。
她的闺房非常干净,屋里面娘亲已经给她点上檀香,床上搭着浅红色的帐幔,窗户上挂着紫色薄纱,随着窗外的风徐徐飘动着。
梳妆台上放着妆奁与铜镜,虽然不及她做郡主时的精美珍贵,却也小巧别致。
她知道民间百姓很多都买不起铜镜,梳妆的时候都是打一盆水照着。
可见爹娘对她的宠爱。
衣柜里面,她的衣服也不少,颜色都是暖色和浅色,粉色,绿色,紫色和蓝色。
在乡下李京墨家里住了几天,此刻置身自己的闺房,叶朝颜觉得满足极了。
清点了一下身上所有的财产,叶朝颜在心里为药铺重新开张做了一个规划。
随后,她心念一动进了空间。
一眼看到下午栽在田埂上的玉米竟然已经长到一人高!
她跑过去,围着玉米杆转了两圈,惊叹的眼睛都瞪成了铜铃!
田圃里的人参和灵芝长的也更大了!
农学书上说玉米的生长周期是九十多天,那岂不是外面过了几个时辰,空间里就已经是几十天了?
她仔细回忆了一下种下玉米的时辰,找了一根树枝写在了旁边的土地上,准备详细记录。
叶朝颜在地头站了一会儿就进了竹屋,她把药柜里的药材都装好,准备明天转移到药铺中。
忙完之后她已经累得满头大汗,跑到外头小溪前捧着溪水喝了几口,又洗了把脸。
心念一动,叶朝颜回到自己的房间,头一沾枕头就睡了过去。
她做了个梦,梦里面她回到了前世,她第一次见到李京墨,那是在秋狩的上林苑。
她随母亲去向皇帝舅舅请安,一眼就看到了皇帝舅舅身边的他。
他穿着紫色仙鹤展翅的朝服,腰佩金鱼袋,黑发束起以镶碧鎏金冠固定着。
修长的身体挺的笔直,丰神俊朗中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让人感觉高不可攀。
她从未见过穿紫色朝服还能这么好看的男人。
早就听闻当朝首辅李京墨年仅二十五岁,却是一个在吏部蛰伏了六年的狠人,乃陇西李氏一族的佼佼者,深受皇上器重。
她一见倾心,频频看他,他却不理,她赌气,故意在狩猎之时偷偷跟着他。
她藏在灌木丛中,他骑在高头大马上,背着箭带,手挽长弓,却是一个转身射向了她!
她惊恐至极,水眸大睁,只听得耳边“砰”地一声,那支利箭深深扎进了她当作掩体的树杆中。
她已经吓瘫过去,眼看着李京墨下马朝她走来,冷冷道:“你不要命了?!”
他把她当成了猎物。
从小到大没有谁这么凶过她,她委屈的不行,紧抿着唇瓣,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他似乎觉得失礼了,缓了缓神色近前要拉她,她反手一巴掌搧了过去,“放肆!”
他怔住,眼底闪过愠怒,那个样子很是吓人。
她有些怵,装着哭泣,软声说:“首辅大人,原来是你,我以为我要死了呢,呜呜呜——”
她拽着他的胳膊站起身,扑到他怀里就哭。
他淡声问:“郡主怎么会孤身在此?”
她抬起眼睛,可怜巴巴地说,“他们都不带我玩儿,嫌我麻烦,我自己赌气进了林子,迷路了。”
看到他脸上五个指印子,她抬起葱白的小手在他脸上抚了抚,“我是不是打疼你了?”
他盯着她,眼眸一紧,拽住她的腕子把她拉到了骏马旁,别着头说,“郡主上马,臣送您回去。”
场景一转,两个人置身于天牢之中,她身上珠钗首饰尽去,匍匐在地。
他仍旧紫袍金袋,威风凛凛,将一杯毒酒递给她。
“喝了它,我可以给你留个全尸。”
爱了三年的男人,没有想到临死,他依旧如此冷酷无情,看着她的眼神就像看一个陌生人。
她真的承认,自己错了,当初不应该去招惹他,强扭他这只瓜。
一点也不甜,很苦,很痛。
她冷笑一声,美丽的脸蛋上保留着倔强与高傲,“百年之后,不过一捧黄土,要全尸做什么?”
“李京墨,你亲自动手了结我不过是向皇上邀宠,与我撇清关系,好让皇上不因我的事情迁怒于你,而不是给我留什么全尸!”
说完,她接了酒杯,递到了唇边,垂眼,冷声道:“我今日喝了这杯毒酒,不是因你,是我自己,想解脱了......”
“颜儿——”客房中,睡梦中的李京墨被惊醒,满头是汗。
他猛地坐起,黑眸紧敛,望着四周围的一切,半天,才缓过神。
他怎么会做这么奇怪的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