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
许云锦让裴冉端过一碗麻药递给元轩,面无表情的命令道。
等药效发作了许云锦才开始缝合,看着许云锦认真的侧脸,元轩突然觉得有些安心。
「这几日右手不要用力,不要沾水,晚上给你炖药膳补补。」
没一会儿就搞定了,顺便给元轩把了个脉。
哎,小小年纪,就劳累过度,伤身,以后娶媳妇儿可怎么得了哦。
许云锦说完便去忙了,伤者还没处理完呢,别人都在忙,她也不能闲着。
等到众人好不容易将所有伤者看完后,天都已经黑了。
向老将军果然说到做到,说打赢了喝酒吃肉庆祝,就是真的庆祝。
所以才到饭点,营地里就飘起了肉香,而换洗一新的许云锦等人则去了主营。
他们几个是受向老将军邀请去主营吃饭的。
一到主营门口,小兵兵就赶紧掀开帘子热情的请许云锦几人进去。
从黑暗寒冷的环境一下到了温暖光亮的大营中,几人还没适应,就见里面左右各坐着四个大老爷们儿。
元轩坐在最末尾,而正中央,坐着一位两鬓斑白,目光坚毅的老人。
许云锦见到的第一眼便直觉肃然起敬,这样一位为国征战多年的老将军,是值得所有人敬佩的。
「温乐见过老将军、见过几位将军。」
许云锦几人十分恭敬地向众人行礼,让众人忍俊不禁的是。
许云锦、裴冉和罗菘蓝三人都和韩韶执一样行的男子礼。
「郡主不用多礼,早闻我们大齐出了个小神医,又给我们军营教出两个好军医。
我在军营多年,只见过一种缝合术,便是将肢体残缺的士兵尸体缝合起来,以保他们下一世能够有个健的身体。
第一次听说缝合术的时候,我是震惊的,亲眼所见之下才更觉神奇。
郡主虽年幼,但是心性、人品、医术,都是许多老大夫所不能比拟的,着实让人敬佩。」
向老将军对许云锦的评价很高,没见之前他以为许云锦是她孙女那种调皮得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
见了之后才知道,原来时间还有姑娘竟有这般气度。
让他这个平日里只会杀人的老头子也忍不住心生欣赏来。
「能得老将军此番评价,是温乐的福气,但在温乐的心中,老将军等人才是最值得人敬佩的。
无论是十年如一日枯燥的训练,还是战场拼了命的杀敌,这些都不是常人能做到的。
很多人能花十年学医,但不一定愿意服那几年兵役。
当然有能力用钱财、功名抵兵役,不上战场是自己的本事。
可这就显得像您这样抱着一腔热血,一辈子忠心耿耿戍守边疆、英勇杀敌的将士更加难得。
因此在温乐心里,上到圣上,下到黎民,最应该推崇、尊敬的是为国征战的将士们。
而不是我这种平平无奇,危难时刻只能寻求帮助的亦或是等死的小喽啰才是。」
许云锦慷慨激昂的一番话,让帐中几个将领忍不住红了眼眶。
尤其是马将军,他是个大老粗,没什么文化,字都识不得几个。
就算是现在已经官至四品武将,一些五品文官依旧能压着他骂他大老粗、莽夫。
「好好好,郡主之风采,当世无女子可及。」
向老将军问完更是站了起来称赞道,这姑娘大才啊,是大齐之幸。
元轩在一旁面露骄傲,巴不得站起来大声宣布,看到没,这是我师妹!
你们都没有,是我一个人的师妹!
「老将军过奖了,温乐只是从内心里觉得将士们很辛苦,应该得到该有的尊敬和待遇。」
许云锦这番话是由内而终的想法,前世她的爸爸和哥哥便是如此教导她的。
所以不管何时,她最敬佩的还是军人,为国为民为家抛头颅洒热血的军人。
「哈哈哈,你这丫头,真是对我们这些老头子的胃口。」
向老将军今晚大笑的次数加起来都有几个月那么多了,可以看得出来他真的很欣赏许云锦。
「能得各位将军青眼,是温乐的福气。」
许云锦一脸真诚的说道,引得营帐内的各位大嗓门儿都笑了起来。
这笑声传出很远,端着饭碗在火边吃饭的小将士忍不住问旁边的兄弟:
「今日怎么感觉各位将军笑的频率那么高呢。」
小将士的问题也是众人想问的。
「或许是今天打了胜仗吧。」
将士乙嘴里还回味着刚刚那片肉的味道,闻言便猜测道。
「也是,打了胜仗确实应该开心。」
营帐内许云锦五人与几位将军围坐在一起,韩韶执的手里还抱着坛酒。
「各位将军尝尝我从家里带来的酒,酒坊刚酿的新品,味道还不错。」
许云锦抱过韩韶执手里的酒坛子,没管他一脸怨念的表情。
她们来救灾自然是不带酒的,这酒是韩韶执带的,名其名曰冷了喝两口暖暖身子。
韩韶执现在的酒量在庄老头的锻炼下已经变得很厉害了,甚至开始变成一个爱酒之人。
早知道他的酒最终进了别人的肚子,他就应该喝光光,韩韶执的内心不禁留下两条宽面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