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办公室的温度太低了,等戚云朝打完电话进来之后,温可粥已经换了一个睡觉的姿势。变为侧躺在沙发上,身体蜷缩着就像一只小动物。
还有几分钟就要开会,时铭敲门进来,刚要说话,就被戚云朝一个食指放到嘴唇上的噤声动作给制止住了。
他看到沙发上睡熟的温可粥。
认为自家老板就打算把人这样放在沙发上,时铭想到自己刚刚吃了人家一盒饼干,毕竟吃人嘴短。
他凑近自家老板,小心的提示道:“老板,这样睡觉好像对孕夫的脊椎不好。”
戚云朝听懂了他的言外之意,走过去自然的把温可粥抱起,许是睡得太沉了,这样让人搬动都没有醒,只是软软的靠近戚云朝的胸膛,往温暖的热源上面蹭了蹭。
总裁办公室里面有床是标配,戚云朝把温可粥放到床上,看着他调整姿势又睡熟了,站着看了一会儿,又拿了张薄毯盖在了他肚子上。
卧室门没关,时铭就站在外面偷偷看自家老板忙活的样子,颇有些像一位温柔贴心的丈夫。
等看到戚云朝满脸冷峻的走过来时,他又摇了摇脑袋,温柔这个词和自家老板怎么都不沾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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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可粥第一次遇见戚云朝,那年他十九岁。他来自南方的一座小城,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温可粥生得水灵好看,青涩单纯,连声音都温软好听。
他高中毕业就没读了,因为他父母死的早,从小被大伯大伯母养在身边,到了可以出去打工的年纪就被赶出去打工。说是报答大伯他们十八年的养育之恩,其实只是为了支付堂哥在私立学校就读的高昂学费。
于是年仅十八岁的温可粥背上自己的小小行囊,北上到了繁华的京城。
他最初是在一家餐馆干服务员的活,尽管总是被喝醉的顾客揩油,好在餐馆老板娘很善良,帮他赶走那些闹事的顾客还给他提供了一个10平米的容身之所。
那年温可粥十九岁,他抬头看着昏暗、逼仄的天花板,感觉自己的人生像它一样黯淡无光,一眼看得到头。
后来餐馆倒闭了,他唯一的容身之所没了,身上也没钱住宿,过了几天在公园椅子上睡觉的日子。
家里人没有收到他每个月寄回的三千块钱,就知道他失业了,就说找不到工作就回家。
温可粥死活不肯回家,因为他知道只要他回家,他大伯就会把他嫁给他们村里那个村长的傻儿子,人傻但是钱多,彩礼钱也够他们花几年了。
见过了都市的繁华,温可粥也不愿意再回到小县城里,即使他出生小县城,但他心性儿也是极高,邻居家的老奶奶早就看出了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说过他不属于他们那里。
确实,温可粥不止一次做过自己飞上枝头变凤凰,成为富人的梦。
大伯给了他七天的时间找到工作,否则就把他抓回去结婚。
命运之神眷顾他,在第二天他就找到了一个夜总会侍应生的工作。
侍应生只是说起来好听,他每天的工作是穿着那些特殊的衣服,陪客人喝酒喝到吐,还要应付有些米青重上脑的客人。久而久之他僵硬的笑容也能变成自然的赔笑。
青涩已经在他身上褪去,他流连于各种各样的男人之间,勾人的姿态在他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举手投足间都带着勾人的韵味。
这些在他身边攀附的男人他已经腻了,明明钱舍不得花多少还打着要包|养他的名号。
直到他看到戚云朝,只需要在人群里看他一眼,就知道他与一般男人不一样,就是鹤立鸡群,自带光芒。
戚云朝就坐在卡座中央,周围的男人纷纷阿谀奉承给他敬酒,许是不耐烦了,他眉头微蹙,修长的手指扯松领带,手腕上戴着价格不菲的手表。
突然,男人抬起眼和对面趴在别人怀里的温可粥眼神对上,温可粥觉得像被一头危险的野兽盯上。
那天晚上他们包厢的侍应生有十多个,都盯着卡座中间的男人,但又缺少勇气,温可粥也不知道自己是被鬼迷了心窍又或许是被男人的眼神所蛊惑。
他不知死活的端着酒杯,把几万块钱的酒打翻撒在了男人的深色西服上,瞬间水渍蔓延开,周围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