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笙回过头去,温软一笑:“春晓,我没事。”
春晓吓得直拍心脏:“小姐你可吓死我了,还好沈大帅身手好!”
月笙重复了一句:“大帅?”
春晓上前扶住了月笙:“小姐,你嫁过来之后一直在家里,不知道情况。这个人就是我们这里最大的官,咱们这一片好大好大的区都是他的地盘!听说,这叫军阀头子。”
说道最后几个字的时候,春晓压低了声音,还小心翼翼往四周看了几眼,像是生怕被人听到似的。
军阀?
这个词倒是新鲜。
月笙摆出感兴趣的模样,洗耳恭听:“和我讲讲。”
春晓:“我也是听说的,上个月,我去买菜的时候看过沈大帅一次,当时他是坐在车里,车窗开着我便看到了,啧,俊是真俊,可是那刀疤也是真的吓人。”
月笙:“他很厉害?”
春晓:“岂止是厉害啊,听说他是土匪出生呢,后来一路打打杀杀,三五年就直接成了大军阀,割据了咱们这块地盘。我还听说他杀人不眨眼,还喜欢折磨人,能一枪打死的,偏要先用刺刀捅个半死,把人内脏挑出来什么的,尤其是逼供的时候……”
月笙还没有什么反应,春晓倒是打了个冷战:
“哎呀哎呀,我和小姐你说这些干什么,总之啊,我们这些老百姓只要安安稳稳过日子就行,那些老爷们的事情太复杂太血腥,咱们不用管。”
“原来是这样的呀……他叫什么?”
“好像是叫沈长安,不过没人敢叫大帅的名字。”
沈长安。月笙在嘴里回味了一下这个名字,又回想起刚刚他那刀锋一样的眸子,忍不住心痒。
这样温润如玉的名字配上沐浴着鲜血的野兽,这种反差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月笙拢了拢袖子,轻笑一声:“好名字。”
袖子里,一把黑亮的手枪正被她握在指尖。
冰凉的触感倒像是沈长安的那双眼睛。
刚刚她被沈长安捞进怀里的时候,手刚好放在他的腰间,一时没忍住,就把这把枪顺走了。
不知道沈大帅发现自己枪丢了之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呢?
月笙忽然就愉悦起来,觉得脚都没那么疼了。
*
散完步回到家中,月笙依旧和往常一样,在两位婢女的服侍下用草药泡脚,又喝下促进骨骼恢复的药。
她看着棕色药水中的双脚,白嫩小巧,是一双无比的健康的脚。
任谁看到,都不敢相信这双脚几个月前还是那样畸形可怕。
她恢复得非常好,就连医馆里的医生看到了都觉得是个奇迹。
这得以归功于她上个世界医学博士的身份。她对此精通无比,所以掰脚的时候才那样果断。
过不了多久,她就能跑能跳了。
而这具身体也在她这段时间的刻意调养和锻炼中变得更加健康。
上个世界身体虚弱是天生的,这个世界体质极好也是天生的,再加上她脑中的那些杀人放火小技巧,月笙觉得自己现在暗杀三五个成年男人应该没什么问题。
当天晚上,家里来了不速之客。
管家一看到那穿着军装腰间配枪的,就知道是总督府的人,当即腿就软了一半,赶忙将纪老爷喊了出来。
纪老爷鞋子都来不及穿好,赶忙带着纪夫人跑了过来,赔笑着点头哈腰:
“两人爷亲自上门,不知有什么吩咐啊?”
两人态度倒也不错:“找周月笙小姐。”
纪老爷一愣,震惊地和纪夫人对视一眼,心中惊疑不定——
总督府怎么会找月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