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你是否能对你潜入巴格曼先生的住所并就巴格曼先生的家庭方式进行解释嘛,斯基特女士?”
审问官用平静的语气质问着让丽塔绝望的问题。
她知道自己洗不清了——当时她那份有关巴蒂·克劳奇的报道把那位司长害的多惨,她就得背上多重的后果。
丽塔绝望的看着自己的救命稻草,或者她前不久还以为是自己救命稻草的女人。
她笑的很隐秘,但是丽塔认得出来——她一直不遗余力的在为乌姆里奇造势,而乌姆里奇呢,则是在给予她一定的保护,但现在看来她们的合作失效了。
‘她明明可以稍微递个讯息给我的!’
作为魔法部的高级副部长,乌姆里奇居然没在她关押的期间为她送来一条有用的讯息。
丽塔不相信乌姆里奇做不到——所以,现在是乌姆里奇要弄死她?
但是审判依旧在继续,“你无法做出解释嘛,斯基特女士?”
“那么,本庭是否能够认定,你在为食死徒工作,为他们秘密提供情报,甚至在神秘人消失之后一手策划了构陷巴蒂·克劳奇先生新闻计划?”
这样的指责使得威森加摩的陪审员们纷纷议论起来——当时大家对巴蒂先生还有些愤慨,但是事到如今,大家对倒霉的巴蒂先生只有同情了,更别说这位铁腕司长还在前不久又抓捕了一大批隐藏起来的食死徒。
“我没有!那篇报道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全是我编出来的,编出来的!”
丽塔已经出离了慌乱了——她一生善于构陷,但是即便是她都从未想到还有如此让人毛骨悚然的污蔑。
隐藏起来的食死徒,一手策划了对铁杆鹰派克劳奇的构陷计划,这个罪名扣下来,她生孩子直接做出了先前她从未想过的事情——当众承认自己的新闻稿件全是编造出来的!
“编出来的?那么,你为什么要使用非法的阿尼马格斯变形潜入到威廉教授的屋子内呢?”
“我…我去,”丽塔发现自己解释不通了,她闭上眼睛,咬了咬牙,飞快的判断起得失来——如果她承认了自己是窃取三强争霸赛资料出售会如何?
不行——这无济于事。
她做出了判断,可这并不是什么值得让人开心的事情,无论如何,她身上的罪行都够在阿兹卡班待上一辈子了。
‘乌姆里奇会救我吗?’
‘并不会,这种让我陷入死地的罪名说不定就是那位副部长一手策划的——不是她也没关系了,总不能我自己进去阿兹卡班,她却逍遥在外边。’
英国魔法界没有死刑,她已然可以把阿兹卡班坐穿了,而且还要担心乌姆里奇会不会安排人手来灭口——既然如此,她是否参与构陷这种事已经不重要了。
凭什么她就得进阿兹卡班,乌姆里奇就得留在外边?
更重要的是——如果乌姆里奇也被拉进来,哪怕只是失去权势,她都没法子把手伸进阿兹卡班灭口。
她向来相信自己,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不然也不会化身甲虫自己去探听情报。
与其期待乌姆里奇放她一马,不如把这个最可能灭口的家伙一起拖下水来。
她艰难的做出了决定,然后松了口气,开始简单的做起盘算来——好在她收集了足够多的乌姆里奇的黑料,让这事情变得有可能了。
“我承认!我是食死徒!”
丽塔突兀的开口了,说出一句在场所有人都不怎么敢相信的话来——这间第十审讯室几乎是专门用来审判食死徒的,但是那么多食死徒中,要不就是苦苦哀求不愿意承认的,要不就是一脸高傲懒得说的。
从来没有人会像是现在这样,直接了当的承认自己是食死徒的。
“你是食死徒?”
“是的,”丽塔毫不犹豫,“我在离开霍格沃茨之后,就幸运的遇上了我的上级和引导者,多洛雷斯·简·乌姆里奇女士。”
随着这个名字说出口,乌姆里奇的脸色发生了巨变。
“她在说谎,我没有!”
她的声音无比急切起来——上次的清洗之中挖出了几个魔法部的工作人员,而上上次的大清洗,魔法部高官都进去数个!
“她是!我是被她蛊惑着,一直听她命令的!”
“她是个从骨子里就厌恶麻瓜的女巫,她甚至伪装自己是个纯血!”
丽塔不甘示弱的爆着猛料——她老早就查出这些东西了,但是一直都为乌姆里奇遮掩着,谁承想,现在它们变得如此有用了
“肃静,保持安静!”
审问者高声喊着,但是乌姆里奇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她比谁都清楚丽塔的攻击性,而且她也清楚自己做了什么。
她甚至直接抽出魔杖来在大庭广众之下毁掉了自己手臂上的衣服,不顾形象的打着赤膊展示给所有人看。
“我没有,我不是——没有黑魔印记,我不是食死徒!”
“当然没有,我也没有!”
丽塔稍微愣了下,飞快的逼迫起来——她很清楚,即便没有印记,自己依旧会被安上食死徒的名号,既然如此,她干脆现场编造了新的谎言。
“她告诉我们,因为身份特殊,所以我们不需要加上黑魔印记,黑魔王会在取得魔法部权势后亲手给予我们荣誉!”
“潜入克劳奇先生的办公室就是她下的令,就是为了报复克劳奇先生一直坚定的反对黑魔王!”
“她是黑魔王最忠诚的拥护者,她为了维护自己纯血的体面,甚至公然否认自己和父亲的关系,并且彻底断绝了同自己那位麻瓜母亲以及哑炮兄弟的关系!”
丽塔大声喊着,生怕说慢了之后就会被打断。
陪审团的目光有些不善了——神秘人的簇拥都是铁杆的纯血支持者,而丽塔这么一说,乌姆里奇的行为确实是有些像…
“我有充足的证明,奥尔福德·乌姆里奇是她的父亲,前魔法部员工,魔法维修保养处工作的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