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支印第安人骑兵,气喘吁吁地冲上了山丘。
来回疾驰二十里,再优秀的骏马,此时也是浑身冒汗,四肢颤颤。若是再以这样的速度冲刺下去,难保就不会累毙了。
一共13名骑兵,站在山丘上驻马回望。
一个粗胖的大汉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将手中那一面旗帜狠狠地插在地上,大马金刀地站定了,朝山下比了一个中指。
那个满头羽毛的家伙,坐在马背上,扭了扭脖子。
他用手比了一个手枪的姿势,往下点了几下,再吹了吹‘枪口’并不存在的硝烟。
然后用轻蔑的语气,对着山丘下方喊到:
“想死吗?”
“那就上来吧!”
……
比尔的目光从来就没有离开斑鸠!
大平原上的勐兽追逐他们的猎物的时候,从来不会轻易改变他们的目标。
勐兽之所以是勐兽,除了他们锐利的爪牙之外,还有身为勐兽才能具有的捕猎意识。
潜藏在血脉里的精神与尊严,才是它们最本质的东西。
饿虎不能被犬欺,病鳄岂能遭虾戏?
在看见那个狼狈逃窜的印第安酋长突然停下了脚步的时候,比尔本来还有一丝疑惑。
但是随即便被这个印第安人的动作给激怒了!
——k!
——都t走投无路了,还敢这么嚣张?
——没看见老子的骑兵都已经冲在你面前了吗?
那一处低矮的山丘,根本就形不成什么障碍。马匹要冲上去的确很费力,但也绝对不是冲不上去。
“冲!冲上去!”
比尔大声命令到。
——该死的斑鸠!
——凭你有什么花巧,老子只以兵力堆都能将你给堆死了!
比尔骑着马往前冲了几步,然后让开身形,让后面的骑兵能迅速冲上去。
“去你的理查德!你这样磨磨唧唧是想上军法庭吗?”
“克里斯多夫!你这个兔崽子,小心老子的大头皮靴踢烂你的pg!”
“约瑟夫……”
“费迪南德……”
“都t是大平原上混饭吃的糙汉子,你们心底想的什么老子一清二楚!话给你们挑明了,今天谁要是能杀了他,老子给他一千美元,当场给!谁要是敢给老子掉链子,老子的枪不饶他!”
比尔骂骂咧咧地驱赶着他的骑兵往山丘上冲。
但是,一来马匹已经经历过了长途冲刺,马力疲倦;
二来,坡度虽然不陡,但到底是仰攻,速度不可能还向之前那样快得起来;
三来嘛……
本来还算齐整的马队,在往山上走了二十多米之后便挤在了一起。
前面的在故意放慢脚步,后面的在故意挤前面。
偏偏每个家伙都身体前倾,屁股在马背上一蹦一蹦,做出努力冲锋的样子!
当弗里蒙特在决定招募经验丰富的牛仔来为他解决这个麻烦的时候,只考虑到了牛仔们那吹得神乎其技的枪法,虽然他自己也知道很多传说只能图个乐,但人们吹来吹去,吹得多了,难免他便会信上几分:
——刀枪不入是不可能,但是开个50闪避说不定是真的呢?
——例不虚发肯定是吹过头了,但是1秒6枪还是可以的吧?
——平素都是胆大包天杀人放火做惯了的,一个人都敢抢一个部落的大英雄,这500个牛仔凑一起,战力怎么也不会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