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战养战,补给不够了就从异族那里缴获物资。
只能说,不愧是异族专攻了。
霍去病这一路以来,指哪儿打哪儿,赶个路来乾朝就攻下了许多异族部落,甚至是一些王朝。
“说起异族王朝……”
霍去病回想了下,随后说道
“路上我碰到了一个‘赵国’,但统治者却是异族人,皇帝好像叫‘石虎’来着。
石虎残忍暴虐,而且还好勇斗狠,发现我们后还主动派兵来袭,结果自然是被我们给灭国了。”
霍去病声音平淡的说道,在他口中,覆灭一个国家就好似吃饭喝水般稀松平常,不值一提。
“这些异族部落和王朝再被覆灭后,我将消息传回大汉,想来这时候陛下也已经派人前去收整地盘了吧。”
听完霍去病的一番话,罗恒心中咋舌不已,冠军侯不愧是冠军侯,武德充沛,在开疆拓土方面果然猛。
普通将领赶路的话,军队说不定还会因为各种意外减员。
但霍大哥就不一样了,赶路的过程中还顺便开疆拓土,覆灭不少部落王朝。
皎洁月华洒落在地面。
霍去病沉吟了下,开口说道
“仙长,实不相瞒,此次我率军前来支援乾朝的目的,就是请您到我大汉一观。”
“原本我打算协助乾朝抵御金军。
但没想到,路上正好碰到了他们。
若是没错,那应当是金国的主力军。
他们本想突袭,结果却被我们察觉并袭击了。”
闻言,罗恒点点头,同意了。
金国先锋军和主力军都被覆灭。
即便有兵力残存下来,想要重现往日一地霸主的地位,也需要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光。
不过在受到此番毁灭性打击之后,金国能有自保之力、不被其他乾宋灭掉,就算幸运的了,根本没有多少危险性。
他简单写了封信,让人送至王都,交给女帝。
信里的内容,主要就是劝她将乾朝治理好,不要做迫害百姓之事……以后他还会来看看的。
翌日。
清晨。
柔和的金色曦光洒落在地面上,城外不时传来鸟雀啼鸣之声。
罗恒与庞奉德、乾军将领等人告别一番,便启程离开了。
随他一同离去的,还有霍去病及他率领的三万铁骑。
“罗仙长,咱们一赶路就是数日的功夫,过程极为枯燥。”
霍去病嘴角翘起,脸上露出笑容
“因此,仙长要不要和我比一比,看谁先抵达离这里最近的城池?”
“事先声明规则,仙长您可以施展术法神通,而我……”他拍了拍坐下骏马,笑道
“而我则会骑着它与您比试!”
“仙长您不知道,此马乃是世间少有的异种神驹,即便放在大汉都万金难求,是一匹货真价实的千里马。
而且此马尤胜耐力,曾经甚至靠耐力生生跑赢了五匹轮流奔跑的良马。”
闻言,罗恒也不由将目光投向他胯下骏马。
据他所知,一般马一天的行驶距离在一百五十公里到两百公里左右。
即便是良马,想要跑到一千里也无比困难。
而像霍去病的这匹千里马,不仅真的能日行千里,而且还跑赢五匹轮流跑的良马……只能用恐怖如斯来形容了。
这已经超越了马的极限。
不做马了都。
当真是马中吕布,直接降维打击……若说此马没有超凡血统在身,罗恒是万万不信的。
“好!”
罗恒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看得霍去病心中忽然升起不妙的预感。
“那我就与霍将军比比谁先到抵达最近的城池!”
话音落下,他却并未施展呼风之术。
虽然御风而行能达到的速度很快。
一小时便能飞出数百公里,几个小时过去,就能顶得上霍去病胯下骏马赶路一天距离。
可既然要比试,那他便打算拿出真本领来。
下一秒,只见罗恒手指轻抬,被他戴在手上的一枚狮头戒指便化作流光,陡然飞向半空。
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