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王恺至少能确认,他们是有全盘的考虑和缜密的计划的,绝不是一时头脑发热就往里面扎。
应该说这次见面双方都还是比较满意的,王恺也是比较直爽的人,当即就问道:“如果我过来的话,你需要我做些什么?”
林一立刻告诉他:“我的想法刚才大概告诉你了,而且我们现在确实落后于竞争对手,所以两个月之内我需要你把产品拿出来推上线。”
王恺觉得有点棘手:“两个月比较紧张。”
林一则表示:“我会完全放权给你。”
“你需要几个人,人员全都自己去找,我会给你一个团队的薪酬包,具体怎么分配你自己定,最后报给我一个名单审核一下就行。”
王恺在熊厂就是一个团队负责人,林一这是打算把他连人带手下地挖过来,省掉磨合时间让他们马上开工。
林一当然不是无条件地信任王恺,这也是无奈之举。
严格说起来他们现在还只有林一跟师姐两个光杆司令,要是另外去招人的话得先从hr招起,他不想耽误那个时间。
另外一方面虽然王恺的水平比他高,但林一毕竟也不是个技术小白,他自己也会把关的。
他干脆到这个地步,王恺也不是个磨磨唧唧的人,就把这个任务接了下来,算是自己纳的一张投名状。
最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王恺的待遇。
按照惯例,创业早期吸纳一个cxo,也就是“首席某某官”这个级别的高管,通常需要付出三到五个点的股权作为代价,cto当然也在此列。
林一来之前跟师姐是讨论过的,这会儿跟王恺商量之后拿出了3%的股权作为他的加盟费。
王恺之所以能答应是基于两点,一是这个团队在没有进行任何融资之前的起始资金就有1000万美元,这既代表了一种实力,又代表了未来引入投资人之后被稀释的影响会变小。
而且账上有1000万美元代表他们真的可以做点事情,而不是随时都要面临生死存亡的问题。
另外就是林一刚才对他完全放权的态度还是让他很满意的,在给薪酬包的时候也非常康慨毫不吝啬。
这不是因为林一有钱了之后就大手大脚,而是此一时彼一时。
过去在随便他们总共就只有仨瓜俩枣,不得不精打细算;这次创业他们的资金实力已经不算弱,相比那点儿有限的数字他更看重尽快拉近和竞争对手的距离。
时间很重要。
“你什么开始动手?”
“今天回去我就会提交辞呈,离职流程会走一段时间,但我可以找人把产品先做起来。”
“两个月,我等你!”
林一再次强调了一下自己的时间要求,一切谈妥之后和王恺分开,回去的路上他跟师姐说道:
“现在我们都招了一个cxo级别的高管进来了,是不是自己的头衔也得跟着往上升一升了?”
他跟师姐都不看重虚名,不过俗话说名正则言顺,规范的头衔其实也是内部管理的一部分。
于是他们在特意印的名片上列上了自己的新身份。
林一,创始人、ceo。
李莫言,联合创始人、c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