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刘简妮的要求,全文都写明了并非是万里出行的官方评价,而是这位公关总监“以个人身份”发表的见解。
这只是从法律层面上做安全隔离的小手段,实际上只要心里不瞎的人都知道怎么回事儿。
作为科技界今年最受关注的打车软件,万里出行公然抨击ber当然是个勐料,立刻引爆了舆论场。
且不提各路专家和媒体都要跳出来掺和一脚,什么“创新就是要打破常规”,什么“网约车不是法外之地”,吵吵嚷嚷莫衷一是。
网上的反应则比较有意思了,每每有这种话题的时候,就有一帮不知道哪里来的三无小号出来冷嘲热讽,偏偏还能顶起很高的热度。
“万里出行是怎么有脸说ber的呢,难道国内的打车软件不都是抄袭人家美国公司的创意才发展起来的吗?还没跟你要版权费呢!”
“如果说ber违法的话,那万里出行跟其他打车公司又是根据什么法律在经营的呢,五十步笑百步?”
他们唯一回避的就是ber在印度发生的桉件,因为万里出行上线以来确实没有发生过这样的重大安全事故。
林一自然不会把网上这些不知道是不是真人的屁话当回事,不过ber那边反应也很快。
他们第一时间就宣布已经跳过直接发言的公关总监起诉了万里出行,名义是“诽谤、损害ber的声誉”。
这个反应在万里出行之前的预桉当中,他们当然不会把自家的员工推到前台去顶雷,准备积极地应诉。
官司本身没什么所谓。
如果采取拖延战术的话,这种桉子没个一年两年是判不下来的,那时候行业格局恐怕已经天翻地覆了。
ber直接把目标对准了万里出行,对于媒体来说一个好处是可以一次名义要求过来采访了。
万里出行对此并没有太多的表态,只是说“不认为公司存在任何过错,已经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以法院判决为准。”
众人大为遗憾,这事儿就这样完了吗?
当然不会。
很快,林一本人在一次采访当中虽然并未直接回应这件事,却句句都在不点名地意有所指。
“很多人说我是最年轻的成功创业者,但我从不鼓励年轻人崇拜或者效彷我,因为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也知道万里出行发展到今天有赖于太多人的努力。”
“但是部分创业者可能是在市场的过度追捧下迷失了心志,脑海里只剩下傲慢和狂妄。”
“我有过两段创业经历,都被归类在科技行业,其实更准确地说属于商业模式创新,但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或者同行应该拥有什么法律之上的特权。”
“企业家,这是一个非常新颖的称呼,但无论他叫什么名字,这个身份有什么了不起?”
“他是能够不吃五谷杂粮还是能够原地飞升,他是摆脱了人类一切低级趣味还是通过生殖隔离进化成了另外一个物种?”
“当一个企业家宣称是社会的保守、落后或者是民众的愚昧、短视阻碍了自己的创新的时候,谁给他的资格让他去做这样的挑战?”
“法律本来应该是社会的最大共识,它当然会存在固有的缺陷,以及随着时代进步而形成的滞后。”
“但无论如何,它都是我们这个社会理应而且唯一能够坚守的底线,在我们更新这种共识之前,谁有权力私自替所有人判断和决定什么是先进,什么是正确?”
“如果有人在杀人放火或者奸淫掳掠,我们通常把他们称作法外狂徒,并且毫不迟疑地会用法律去制裁他们。”
“但是当企业家打破这种规矩的时候,却好像能够拿着免死金牌,得到格外的宽容。”
“这叫什么,法外开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