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一脸哀戚的大哥,素来英明神武的他显得如此萧索无助,忽然感到,再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
这个事情,我不能同我的闺女们商量,她们知道了还不定会闹出什么夭蛾子来。何况有这张银行卡是在我的名下,存着十万块,万一我那眼皮子浅只顾小家的二闺女和三闺女管我要钱,我给是不给?
罢了,罢了,我就替大哥跑一趟吧。
大哥发了一张他穿着那件休闲外套跟我大嫂的合影照到我手机里,我则依着大哥的吩咐,专门去本市最著名的精品大牌一条街,买了件在我看来贵得离谱的名牌女装外套,然后找到看守所去要求探视何明眉。我也没编理由,就说何明眉被押进看守所来时,身上那件衣服是我家里人的,有特殊纪念意义,想要替换一下拿回来。
看守所的警官很和气,看了看我手机里的照片,对我说,何明眉的收押物品里没有这件外套,但的确看见过她穿在自己身上。警官还很详细地解释,看守所并不是监狱,对候审的犯人要求没那么严格,最近天凉,所以看见过何明眉把外套披穿在囚衣外面,这也不算违反规定。
我问警官,能不能让我见见何明眉,当面跟她说说,把衣服替换下来,警官显得有些为难。我加倍小心求恳,说了半天好话,那警官看到我一个老太太跑那么大老远,就来求办这么点小事,心一软便答应了,不过安排了个小警察陪着我们。
何明眉见到是我,表情很惊讶,听我说明来意后,却一口拒绝了。
她说,两家人是二十几年的邻居,情分难道还值不了一件旧衣服?现在这件外套,她穿着挺舒服的,不想脱下来,什么名牌女装她都不稀罕,在这种地方待着,再贵重的衣服也没意义。
何明眉问我,是不是我大哥让我来探视她的,这我怎么敢告诉她实话……我就说,是我大嫂要我来的,这件衣服是我大嫂帮大哥买的,有纪念意义,想要取回去,请她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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