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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7章 签军(1 / 2)

“这厮找死!”听完袁坤和袁宝兄弟俩的汇报,韩青冷笑一声,目光迅速落在桌案的舆图上。

黄河在历史上多次改道,此刻入海口在招安县(山东沾化县)附近,位置与韩青上辈子的黄河入口处大不相同。

而黄河流域,更有无数大大小小支流。或者最终汇入黄河,或者承担分流泄洪功能,另寻出路奔向大海。

平原县北,恰恰就有一条这样的支流,名为小清。水量算不得充沛,行走大小只有五六料的渔船,却毫无问题。(1060年至1099年期间,曾经成为黄河主河道。)

“平原县城北门就临着码头,没有瓮城。城墙为夯土而建,高一丈七尺。”袁宝甚为机灵,看到韩青将目光落向了平原县北侧的小清河,立刻低声在旁边补充,城门是椴木板,厚四寸左右。”

“城内大概有两千左右兵丁,为幽州来的签军,士气低迷,军纪也极差。大白天公然进入民宅抢劫,带队的都指挥使王兴祖也约束不住。”袁坤不甘落后,也在旁边小声汇报。

签军乃是辽国为了弥补兵力不足,在出征之前强征入伍的幽燕青壮,既不配发军饷,也没经过任何训练,大多数情况下,兵器和甲胄都需要自己准备。

这种队伍,当然不会有多少战斗力,所以辽国那边通常也不会让签军与宋军野战,只是在攻城时那他们来当做“耗材”,或者派出去维持新占领地区秩序。

摊上攻城任务,一队签军至少得死掉四成,所以签军上下人人避之不及。而摊上维持新占领地区秩序任务,签军上下则比过了年还高兴。

原因无他,大宋百姓素以柔顺著称。签军去维持秩序,基本上不会遭遇到任何风险。

而偌大的城市里,总能找到七八户心怀故国,或者对大辽“不够尊敬”的富贵人家。这时,签军上下就可以打上门去,杀光里边的男人,奸淫里边的女子,顺带再把这些人家的财产洗劫一空。

被辽国临时委任的汉奸县令,即便知道被洗劫的人家冤枉,为了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也不会出面阻止,甚至过后还一道参与分赃。

最近数日,驻扎在平原县城内的签军,就在其都指挥使王兴祖的指挥下,连续洗劫了十三家富户。

上至王兴祖本人,下到寻常兵卒,各自都发了“不小”一笔横财。

当然,这个“不小”,是相对于各自的眼界而言。通常十匹绢布,就能让一个签军普通士卒,认为这辈子第一次见到的大数目。而在王兴祖本人眼里,十匹绢布,不过是寻常一场酒局所耗而已。

“宋人真的有钱呐!”将抢来的银壶放在嘴边吮了一口,签军都头崔怀胜坐在平原县北门的敌楼二层,大发感慨。

银壶里的黄酒,也是今天下午才从一户姓方的读书人家抢来的。指挥使和都头都喜欢喝葡萄酿,看不上这种酸溜溜的东西,所以才连着酒坛子一起便宜了他。

而那户姓方的人家里,还有大把的银饼子、绢布、首饰、玉器,可惜都没轮上他。都指挥使、都虞侯和几个指挥使按照品级各自挑选分配完毕之后,落在他崔都头手里的,只剩下了一只被摔瘪了的银壶。

银壶看起来个头不小,实际重量却不到二两。并且为了让瓶体更为牢固,冶炼时掺了不少白铜进去,因此,将来拿回幽州去卖,可能连三石小米都换不到。

然而,签军都头崔怀胜却很知足。

一个人一个命,那些真正的纯银、纯金器具,是命格高贵的老爷们才配用的,他崔怀胜即便分到手,也用不长久。万一回到幽州之后,被哪个契丹邻居看上了,说不定还给他自己惹祸上门。

更何况,比起城里那个方姓大户,他毕竟还剩下了一只银壶。而那方姓大户全家上下,连性命都没能保住。

那方家的老太爷,直到被割断喉咙的最后一刻,还在连声喊冤。以为投降了辽国,便是大辽皇帝的子民,不该遭受这等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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