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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一章 一次别离(八)(1 / 2)

<divid="tet_c">杨队长把秦牧送到公寓楼下,并没有像秦牧预想的那样,上去搜查一番。

又接了个电话,就离开了,想来应该是有什么突发案件。

其实如果她真要上楼去搜查话,秦牧还是有些麻烦的。

毕竟在厨房的吊柜里,秦牧还放着一把不知道收割过多少条人命的刀。

那是秦牧在西陆那几年的惯用兵器,秦牧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白虎撩」。

刀身秦牧当然打磨的很干净,还会做定期保养,那上边肯定查不到什么血迹,但是毕竟一把开刃如此锋利的刀,在大夏还是属于管制刀具的,若是杨队长一定要没收,那秦牧也没办法。

上楼之后,拉开窗帘一条缝,看着杨队长开着警车一路打着警笛驶向远方,这才安心坐下。

他轻轻嗅了嗅鼻子,杨队长身上今天有一种淡淡的香气,那不是任何香水或是香料的味道,这种味道对男人的诱惑最原始,如果没有猜错的话,杨队长今天应该是在排卵期。

想到杨队长制服包裹下的丰腴饱满,秦牧不禁一阵出神,这种身材的女人绝对是实战利器。

胡思乱想了一阵之后,他忽然又觉得这段日子有些太放纵了,终日就是在温柔乡里消磨时光。

这样不好,这样不好。

就像尼采那句当头棒喝:成年人,你需要一点比更高级的东西。

于是秦牧从书架取出几本书来翻看《国富论》《资本论》《论持久战》,最后这几部大部头还是看不下去,竟然意外找到一本《金瓶梅》看的津津有味。

看了十多页,在书页的空白处,还看到了一段有蝇头小楷写成的书评:世人皆以为《金瓶梅》写的是床榻上的事,而这部不输《红楼梦》的奇书主题其实是死亡。

这栋房子属于纳兰纳兰桐凰,这些书也是她的,看字迹这段书评也是出自她手,应该是她早年的手书,字迹虽然工整,但还是有些稚嫩。

秦牧笑着给远在海城的纳兰发了条消息:姑姑,雪夜读真是一桩快意事,猜猜我在你的书架上找到什么了。

没想到这个时间纳兰还没有睡,她几乎是秒回:经学家看到《易》,道学家看到y,革,命家看到排满,才子看到缠绵,流言家看到宫闱秘事,《红楼梦》如是,《金瓶梅》亦如是。

秦牧勾起嘴角回道:我什么也没看到,就是看到一些插图,上头还有某些人的信手涂鸦呢

纳兰桐凰许久终于回了一个字:滚。

秦牧没有继续调侃明显已经有些慌乱的纳兰,兵法上讲的好,所谓穷寇莫追,围城必阙,纳兰桐凰这种虎娘们真让她恼羞成怒了,不定会做出多离谱的事来呢。

只不过跟她耍了一番贫嘴,想到这位曾被黄家三代人惦记的大美人面若桃花的模样,不禁有些心旷神怡,时间是不早了,他如今是又困又亢奋。

猛灌了几杯凉水,又抽了一根烟,就糊里糊涂的在沙发上睡着了,梦里啊,一会是吴暖暖,一会是杨队长,一会是纳兰桐凰。

一场春梦了无痕。

第二天,五点多,秦牧就醒了。

盘膝打坐了一刻钟,而后又下楼跑了五公里。

冲了个澡,做一碗打卤面。

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拿起一块抹布,提上一桶水,去楼下把那辆许久未动的国产二手车里里外外的擦个干净。

六点十分,他开着它到了医科大的南门。

雪已经停了,有些轻微的北风。

朝霞染红了东边天,地上白茫茫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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