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因为它聪明吧。”江小白笑道。
“就是,大毛是真聪明,它都知道怎么找爷爷!要不是有它,那奶奶一扭头发现爷爷没了可怎么办啊。”明珠很认同,“聪明点好,这样也能帮奶奶看着爷爷。”
江小白也是这种想法。
大毛是成熟的老狗了,对主人很忠诚,也对两位老人的生活作息很熟悉,它虽然是动物,但好似也知道爷爷有病,每次爷爷不见了它都能带路去找到他,从这上面来说比人还好用。
这也是江小白敢给它开智的原因,对于这种性格定型的狗子来说,开智的风险是很低的,它不会做出一些违逆反抗伤人的事情,反而会成为人类更好的朋友。
如果说大毛是咚咚这种性情,那江小白是说什么也不敢这么做的,因为后患无穷。
“看了大毛和咚咚,我都也想养一条大狗了,它们太聪明了,而且也好养,要是回家有这么条狗陪着得多轻松啊……”明珠感叹。
“……收起你那危险的想法。”江小白说。
“知道啦,我只是说说,现在工作太忙不着家,哪里有条件养宠物呢。”明珠自己就笑了。
打完电话,正在江小白打算再看剧本时,电话响了。
是卢警官打来的。
江小白瞬间精神的坐直起来。
“没有打扰到您睡觉吧?”卢警官的声音很轻。
“没有,是有线索了吗?”江小白问。
“嗯,已经查到了,小文是幼年时被拐卖了,她的经历也是相当坎坷……”卢警官把最近工作得到的消息说了说。
按着江小白的画像,玄警他们动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开始调查,最终在一个镇子上发现了小文的踪迹。
现在的小文不叫小文,她叫高翠喜,正在一个叫小钟山的山里给一户人家当童养媳。
小文幼年时失踪,不是她自己不想回去,而是她在困极饿极时被人给拐走了,那个大婶以给她做饭为由把她带回了家,然后就把她给卖了。
起初,买走她的是一对夫妻,那对夫妻四十多岁了生不出孩子,想要有了后所以就买了小文,养到小文十四岁时那对夫妻因为男方有了外遇所以离婚了,这一来小文就成了累赘,他们合计了一下,就把小文送给高姐了。
高姐,是开会所的,手下有很多个女孩,小文虽然年纪小,但她人长的漂亮,好好培养一下将来肯定客人不会少,所以高姐就把小文给带走调教了。
不过还好,小文并没有真的沦落到接客的地步。
<sript><sript>
<sript><srip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