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初尧见她这般坦然,瞬间就怂了。
“我错了还不行吗,以后不管你再难伺候,我也好生伺候着,行不?只要公主殿下您能高高兴兴的,我娶谁都行。”
乔明锦见他这一副怂样,不由得生出了挑逗他的心思。
“张员外家的千金就很不错,要不,你去把她娶了来给我助助兴?”
她挑了挑眉,语气里尽是调侃。
谢初尧脸色大变,脑海里不禁冒出了那位二百来斤重的张大千金,抡着她的大锤子朝他走过来的景象。
传闻张大千金脾气暴躁,极爱用大锤子打人,暴虐程度在这长安城中仅次于乔明锦。
谢初尧不禁深吸了一口气,将心提到了嗓子眼。
张大千金一锤子能把他直接抡死。
娶她?不要命了?
在心中反复斟酌过后,谢初尧下定决心开口:“你还是把我嘴封上吧。”
“这就又怂了?你这样可不行啊。”
“不是我怂,是我惜命。你想想,若是我被张千金给打死了,以后谁领着小弟去给你抓美男?”
乔明锦抬起手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笑着低声斥责:“你能不能正经一点,什么小弟,江湖人的口头禅你也敢说?就不怕你父亲揍你?”
谢初尧耸了耸肩,满不在乎道:“他又听不到,况且咱俩出来做过这么多次强抢美男子的事,也没见他管过我。”
“这种事情不是什么好事,做的多了总会失去民心,你就不怕到时候你也跟我一样,落得个名声扫地的下场?”
“要那些虚的东西作甚?我过好自己的日子便好,高高兴兴的比什么都重要。”
刚说完,那卖花的少女有提着她一竹篓的鲜花路过,还时不时吆喝着。
谢初尧一闻到这味道,又打起了喷嚏。
他望着那鲜艳的红玫瑰微微蹙起眉头,随即拉了一下乔明锦的衣袖,低声道:“这种地方鱼龙混杂,卖什么的都有,要不然咱们还是找个酒楼坐一坐,吃点好吃的。”
乔明锦笑了笑,将一块还未用过的手帕递给了他,让他掩住鼻息。
谢初尧接过去,立马用它捂住了鼻子。
他打小便闻不了玫瑰花香味,到现在也不知为何。
乔明锦见他好转了些,才问道:“你不想娶媳妇了?你命中注定的那位良人,可就在这条街上,你当真要走?”
他见那卖花的少女已经走远,才将手帕放下,回答道:“我向来不信那些,该遇到的人总会遇到。”
“你说的没错,该遇到的人,总会遇到的。所以这一次,我带你来见她。”
乔明锦神色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她这一次带他来这里,的的确确是为了他的终身大事。
谢初尧的良缘,的的确确就在这条喧闹的街市之内。
这是个特殊的日子,所以她记得清清楚楚。
换句话说,在与他成婚之前的那一段时间,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那是她前生最后的一段欢愉时光。
本以为嫁给他之后会幸福安乐,谁知竟用了自己后半生来怀念成婚前的那几日欢愉。
说来倒也可笑。
所幸的是,她还记得谢初尧一生最重要的这一日。
他会在这一天,这个地方,遇到他要相守一生的女子。
前生虽是婚期在即,但乔明锦色心不死,于是便带着谢初尧出来抓美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