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岁那一年,我成了孤儿。
在孤儿院的那段日子,是我人生中最茫然的时期,虽然没有像很多苦情的电视剧中那样,被人家欺负,或者吃不饱穿不暖,却也是孤独的。
从小承欢父母膝下,陡然失去了双亲,瞬间就觉得这个世界上去了颜色,除了白天和黑夜,就没有别的区分。那些欢乐的过往,只能存在于自己的回忆里,越走越远,怎么都抓不住了。
这一切,在有了养父之后,就发生了变化。他给我改了名字:安舜禹。还说:我们安家的孩子,自当要有一颗帝王的心,有称霸天下的雄心壮志和气魄。
至少我又回归了正常孩子有规律的生活,尽管这是个单亲家庭,但养父对我是极好的。几乎所有的东西都给我最好的,而且让我在受到良好的教育的同时,还在我十四岁那年开始,就把我带在身边,教我学做生意。
我知道自己很幸运,因为即使是亲生父亲,也未必都会对孩子如此尽心尽力,更不会每天都抽出这么长的时间来和孩子交流感情。
可是不知怎么的,我总觉得养父看我的眼神很奇怪,经常会盯着我的脸发愣,像是在透过我的脸,去看别的什么东西。直到有一次,我发现养父坐在书房里,翻着一本什么东西在抹眼泪,这才勾起了好奇心。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机会,趁着养父出差的时候,我偷偷闯进了这个平时被列为禁地的书房。却在抽屉里看到了属于母亲的笔迹,还有那并排放着的两个日记本,每翻过一页,我心里的震惊就加重一分。
看到那真相时,我已经忘了要如何反应,像一具毫无生气的木偶一样,就这么瘫坐在椅子里,大脑似乎都停止了运转。
我没有想到,这位对我恩重如山的养父,竟然会是我的亲生父亲!
而母亲之所以当年会结婚,也是因为那个年代常见的狗血剧情,无非就是一对有情人被无情地拆散,然后嫁入豪门,全家都过上了好日子。
这种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好生活,并没有给母亲带来快乐,和昔日恋人藕断丝连之下,就有了我这个并不光彩的存在。这在合法婚姻之下,无疑是个见光死的产物,可惜母亲并不舍得将我送走,任由我一天天的长大。
遗传基因这东西,还真是很奇妙的。身边有一个人说儿子跟自己长得不像,或许听了就会嗤之以鼻。但是当有好几个人都有着相同的疑惑时,就不得不想方设法去弄清楚了。
当一切都浮出水面后,母亲所面临的指责无疑是残酷的,很可惜,她连等待判罪的机会都没有,就和我那叫了八年的父亲一起在车祸中丧生……
我不记得自己是如何走出书房的,甚至不记得那些天自己都做过些什么,只是长时间的发呆,往往在窗前一坐就是一天。曾经,我还抱怨过,为什么父亲和我一直都不亲近,甚至在跟养父生活的那段时间里,我还偷偷拿他来和父亲比较过。
原来,这不过就是父子天性,他并不是出于一片善心才收养我,而是因为知道我是他的亲生儿子!
我的世界天旋地转了,更让人猜不透的是,既然已经知道了真相,为什么养父迟迟都不跟我父子相认?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还是打算替母亲保留这美好的形象?所有的问题都围绕成一个谜团,让我无法挣脱。
除了把这个秘密继续掩埋起来,我没有其他的办法。
经历过这件事,我似乎变得成熟了,比原来更稳重,就连笑容都少了。既然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仅剩的至亲,那我就要尽心尽力去完成他的期望,达到他的要求,不管是以什么样的身份。总归,我还是得叫他一声“父亲”。
慢慢的,我学会了戴着面具做人,学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掩藏起来,学会了时刻都微笑待人,俨然就是个谦谦君子。
真正让我找回自我,不再活得那么累的,是那个女人。是的,南宫暮雪,我此生第二个最重要的女人,她赢得了我所有的爱情,和我唯一的心。
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老实说,和洁云口中提到多次的那位老师的形象没有办法重合在一起。在我的印象里,她应该是冷静、睿智,甚至会带有老学究气质的类型,可是见面的那一刻,这样的想法就完全被颠覆了。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那不着任何脂粉的素颜,头发随意地披散着,看起来就跟洁云一样,像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谈笑间,她的学识和风趣,让我渐渐产生了好感——并不是男女之间那种异样的感情,而是纯粹的欣赏。我很愿意跟她做朋友,那种轻松自如的谈话氛围,不是每个人都能给的,总是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之余,能体会到难得的欢欣。
更意外的是,这个女人能在闲聊的同时,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甚至还很及时的替我挡掉了意料之外的伤害,不然那壶滚烫的咖啡必然就要泼到我身上了。
这绝对不是偶然。一个女人,能将刀子这样锋利的东西准确掌握好力道,并且计算精准地刚好打到那个白瓷做的咖啡壶,又不会伤到人。单凭这一点,就足以叫人刮目相看,这个女人不简单。至少从这刀法来看,是经过专业训练,并且有很长时间实际操作经验的。
那天送洁云丫头回去的时候,她也说:“我好久都没有见过你这么开心了。”
一语惊醒梦中人。我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在这一个下午,一直都是面带微笑的,不同于以往谈生意或者待人接物时会有的礼节性微笑,那是发自内心的。
从后视镜里,我看到自己的眼角眉梢都带笑,那种愉悦是装不出来的,于是,对这个让我又恢复了一点“人味儿”的女人,我有了深刻的印象。
再见到她时,也是个很有趣的相遇。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天她穿着一条暗格花纹的灰色毛呢连衣裙,外面套着一件巴宝莉经典款的风衣,站在那辆极炫的兰博基尼旁边,搀扶着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婆婆,和一个年轻人理论着。
那其实就是个地痞流氓之流,看情况应该是撞到了老婆婆,却又不肯道歉,还要对老人骂骂咧咧的。
正打算过去帮忙,就被眼前的景象逗乐了——
只见她直接用高跟鞋那尖尖的鞋跟踩到皮子的脚面上,还在不断加大力度,冷声怒道:“道歉!”紧抿着的菱唇线条,还有高高抬起的下巴,显示着她性格中倔强的一面。
那痞子原本还想反驳来着,可是突然身体一僵,瞬间就被吓得脸色煞白了,然后点头哈腰地朝那老婆婆又是赔礼道歉,又是装孙子的。突来的变故,叫周围看热闹的人都不禁纳闷,却也都拍手叫好。
“滚!以后走路最好把眼睛带出来!”她冷着一张俏脸,目光凌厉地瞪着那个痞子落荒而逃,然后又往老婆婆的手里塞了很多张大面额的钞票。
这让老人有些受宠若惊,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一个劲儿地推脱,不敢收下这数目不小的馈赠。也许是见惯了人间冷暖,不敢再相信还会碰到这么友善的好心人吧?
好说歹说的,费了一番功夫,总算劝说老婆婆收下钱,她这才露出了笑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