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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子弹的问题。还有就是设计上的问题。秦国设计人员竟然破天荒的使用了九根枪管。九根枪管的使用,大大提高了枪械的复杂难度。在战争中,这觉对是一件不可靠的武器。他太复杂了。复杂到非常的薄弱。对此尚文对设计人员提出了看法。
此外就是弹链设计。虽然非常的超前。但是超前的东西总是有些不稳定的因素,或者是技术上的瓶颈问题而制约其发展。这种制约成为一种缺陷。尚文还是建议使用重力弹夹。设计人员不明白。尚文只好动手去勾画了一翻。
随后,尚文才和王翦,尉缭等人详细的谈论了民兵预备役制度。这其实相当于在把国家的兵源潜力进行提前训练。而训练成本则由这些人自己承担。
对于一些想法,也记录在本子上。这些想法都是法律条款的雏形。得到这些后。尚文就要立即离开。尚文需要快速的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款。
尚文回去之后连续两天都在制定法律条款。《平民持枪法》《民兵法案》两部法律条款尚文除了草庐部分现代法律外。其余还要根据现在的特殊情况作出修改。
例如,《平民持枪法》中,尚文就发现一个很奇怪的问题。那就是秦国所有的成年男子,甚至是十五六岁的孩子都参与军队中。这些人在年少的时候就有战斗经验。而王翦提出的建设性问题就是,枪支持有者必须参加过秦军。这也就意味着。持有者本身就是国家军队中预备役一员。原因很简单。这些人纪律性非常的强。枪支掌控在他们手中就完全有安全性。
如此一来。那么走私军火贸易就在这条严控之下很难展开。那些守纪律的秦军士兵深刻的理解纪律的重要性,也明白法律的严谨。他们只有很少一部分去走私枪支。或许完全不会。因为秦国在另外一条路线上,特别是战利品私有后。没有人愿意去干这种事情。
王翦提出的方案太过于严格。他的出发点无疑是考虑秦国目前国内需要。而尚文的出发点是军火贸易出口。一个严,一个松。这将事情很难理。尚文很头疼的起来为自己倒杯水。研究制定法律要比研究武器难多了。武器你可以从一个思路出发。但是法律,却是多种思维。
“哎。呆子。这几天没见你动静啊。”嬴玉招呼都不打的进来。
“忙。”尚文喝口水说道。
“你天天忙。”嬴玉说道。
“我那军火走私怎么样了?”嬴玉问道。
“正在制定法律中。”尚文无奈的说道。
“怎么这么笨!”嬴玉骂道。
“全国持有枪支不就行了。”嬴玉说道。
“如果那样的话,治安就很难管控,还有我说不清了。”尚文很头疼这个问题。
“我想我们应该寻找另外一条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尚文说道。
嬴玉一句话也没有回答,而是坐在尚文的位置上查看尚文制定的法律条款。
“严控枪支是正确的。但是那样人群仅仅限制在退役军人身上。群体有些局限。而军火贸易在这条法律下,也无法保证。这样的话,我们就需要另外一条法律提供足够的枪支。这些枪支足够的提供这个市场。”尚文慢慢的想着自己的法律条款说道。
“你真笨,你一开始就出现了错误。枪支持有者和走私你硬生生的联系在一起。”嬴玉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