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清的街道,唯独六人还在朝相反的方向狂奔,之前,他们是向城市的纵深进发的,而现在,他们最想做的便是离开这座该死的城市。
而马晓天很清楚,即便他们一路畅通无阻的出了城市,赶到第二天黎明,他们也绝对会处于核爆范围之内,可以说是怎么做都是凶多吉少。
可人总与命运抗争,明知能活的几率微乎其微,可还是要尝试着去活。而不是没有任何的尝试便轻易的选择了极端。死亡……
由于是清一色的野战军靴,所以他们狂奔起来的速度是非常快的,马晓天带领着他们,穿梭在城市街道之中,他会领头仅仅是因为他不是路痴!如果说那五个家伙知道什么捷径小道的话,也不会跟着他在这巨大的城市里瞎转悠的。
原路返回!马晓天是这么打算的,进来的路线记得很清楚。基本可以不用左右拐角。
很快,他就会发现,此路不通了。
没错,这座城市以变为死城,原著居民有两百多万!这就意味着,意味着……马晓天向来不喜欢做算术题,就算它是最简单的,尤其是在这种时候,他甚至根本懒得去算,尽管那是道简单的连幼儿园的小盆友都会算的等量互换。
原路已经回不去了,重要的路口处已经挤满了丧尸,他们漫无目的的胡乱游荡,他们很镇定,似乎看不到东西。马晓天他们屏住了呼吸。情况不妙了。路没了……
他们真的看不到?只距离几十米而已,如果是个正常人拥有正常的双眼的话,他们六个是尽收眼底的。马晓天很快便后悔自己会这么想了。
由一个很强壮的丧尸带头,纷纷开始把头扭向他们,才发觉他们并非同类,饿了够久了,尽管只有六个人,是的,仅仅只有六个。
马晓天他们还在克制的不发出大的声响来,以至于移动步子时都是踮起脚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