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心有余悸道:“幸亏是夜晚,加上李侯爷亲自带兵反冲出来,我们就趁机逃了。”
“我亲眼看见我们家邻居全家被李侯爷的骑兵给践踏而死。”
“就差一点,就差一点,我们一家八口人就全没了。”
八口人?
姜云龙手一抖。
“听说那红巾贼毛贵是个不扰民的好人,怎么会干这种缺德的歹毒事?”
老人一口气把杯中酒喝下,姜云龙又给他满上。
同时端着酒杯,与闷头不说话的孩子父亲敬酒。
老实庄稼汉子面色羞红,端起酒杯一干二净。
“买的苦酒,泡了一些自己采购的山药。”
“酒劲还有点大,多吃点凉菜,不值几个钱。”
姜云龙竭力请死里逃生的一家人吃菜。
“蓝羽,去拿一双筷子来,让这位夫人也吃点垫垫肚子。”
“不用,不用。”
大概是被昨夜吓到,至今脸色不好的农妇连连摆手。
蓝羽哪里听她的,直接去了厨房,还端出了万小宝舍不得拿出来的一瓶好酒。
“没事,一点食物而已。”
姜云龙把凉菜推过去,还给她倒了一杯药酒。
“虽然不是什么好药材,但能补气血,定心神。”
“夫人不妨喝三杯,稳定心神,不然空有离魂之险。”
老人抬手感激道:“多谢先生。”
姜云龙摇摇头。
“儿媳,喝一杯吧,这位先生说的没错,这酒是药酒。”
老人苦涩道:“你要是身体不好生了病,待我们去找活做,孩子怎么办?”
听到老人话后,农妇颤颤巍巍端起酒杯喝了一杯。
药酒味道不好,有一股苦涩味。
红珊试着加了一些红糖,但味道就变得更怪异了。
但乡下人哪里顾得上这么多,酒、肉本来就是一种奢侈品。
能够吃到、喝到,就已经是幸运。
老人想起刚才姜云龙的询问,说道:“我听他们说,下令驱赶我们的是赵均用这个恶贼。”
姜云龙顿时明白怎么回事了。
红巾军中同样也是派系林立,这赵均用是个没胆子的废物。
他本是一个青皮出身,受不了种田的辛苦,去中都开封城里想要投靠鞑子。
奈何鞑子的狗足够多,根本不缺这么一条不能文、不能武的废狗。
无奈之下,这人就干起了无本买卖,专门偷窃财物。
也正是准备偷钱,结果救了被鞑子抓到差点打死的毛贵。
此人武功不行,耍阴谋诡计倒是十分厉害。
红巾军攻打中都,他跟着毛贵的几个兄弟一起截杀了几个鞑子,作为献礼送给了红巾军。
因此他们这一行人被召为百户。
这赵均用也是个无耻之人,自称是毛贵的大哥,一人未杀,就把百户位置给领了。
本来这种人顶多就是一个军师一样的谋臣,可他运气好,挖掘出了毛贵这个敢打敢战顶多下属。
毛贵虽然不是魔宗出身,武功也不算高,但善于打仗、练兵。
要不是魔宗向来排外,他这位战功显赫的将领,现在应该是将军万户才是。
可惜刘复同只给了一个不疼不痒的杂号将军,连他的属下都是他自己招募、训练的。
赵均用这个废物,无处可去,当然只能跟着毛贵,瓜分他的战功,当个太上皇。
毛贵算是红巾军中少有让大瀚文武看中的武将,单单是他的各路大战,都被黄旗军记录了上百页纸。
足见此人的能耐。
至于赵均用这个废物,只有一句话。
“可借此人杀毛贵”。
姜云龙为毛贵暗暗可惜。
如果是他,早就想办法借用下属的力量,把赵均用这种无胆废物赶出去。
毛贵分出的战功,都让此人拿到了一个四品将军衔,外加一万杂军。
就算是救命之恩,也早已还清。
毛贵现在却至今感恩,有好事带着,有坏事自己扛。
攻打徐州时,赵均用带军押后,毛贵亲身冲锋在前。
战败后结果是毛贵吃了挂落,他赵均用居然毫发无伤。
这魔宗的聪明人,一点不比大瀚的文臣们少。
恶心人的功夫,远远超过小宗师的修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