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玖没想到自己还能活着醒过来。
他以为,自己应该已经死在那暗无天日,充斥着无数罪恶的地狱空间里,忘记一切,再不会醒来。
眨了眨眼,唐玖的视线终于完全清楚。
身下躺着简陋的木板床,身上裹着补丁遍布却还算干净的小棉被,左右望望,是漏风的墙壁,破烂的门帘,抬头,则是泄光的屋顶,可以看见一角湛蓝的天空。
抬起胳膊,唐玖看看自己稚嫩细弱得可怜的小手,再看看自己裹在身上的襁褓,捋了良久的思路,终于确定,这不是自己原本的身体。
他重生了。
重生在一个不知几月大的婴儿身上。
嗯,而且,是重生在了一个贫困潦倒家庭。
但这并不能影响他此刻愉悦的心情,能活着离开桎梏他的地方,所有的一切,都变得美好。
就连,从破漏的屋顶透出来的一小片天空,他都看得有些移不开目光。因为,他已经记不得,他有多久没这样,什么都不必想,闲适的看看天日了。
重见天日,如此愉悦。
“他娘,小六醒了,快来看看该是好些了罢1一名三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挑开门帘进来,有些惊喜的看着正瞪着一双大眼望着自己的唐玖,然后大嗓门的往门帘外喊了一声。
立刻,一名眉目秀美,气质温润的妇人便急切的闯了进来,手里还抱着一个襁褓,赶至床边,小心将手中襁褓放在唐玖身旁,转而一把抱住唐玖,喜极而泣:“可算醒了,定是病大好了,老天开眼,老天开眼。”
一旁的男子也展眉笑着安慰:“我瞧着也是大好了,原以为这孩子是养不活了,没成想还能好了,他娘莫哭,这孩子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你该高兴才是。”
妇人抹着泪,抱着唐玖也笑了:“是了,我是高兴的1
唐玖窝在妇人怀里,忍不住也被感染,笑了起来,前世的自己,虽然是豪门大派出生,也有父母,却,不如没有。
男子见妇人破涕为笑,放心道:“他娘,你看着孩子,我去熬些米粥来喂孩子。”
妇人连忙点头,家里穷,自己身体又弱,这一胎还意外的怀了一个龙凤胎,怀着的时候没养着,生了孩子也没什么奶水可喂,可能也正是因为如此,这孩子生下来才这般虚弱难养活。
妇人放下唐玖,逗弄了一番温言哄着:“乖儿,和妹妹乖乖的,莫要生病了,可要学你妹妹一般,康健才好……”
唐玖费力的转了头,便看见旁边襁褓里的小女婴,粉粉嫩嫩,圆溜溜的眼睛也正好奇的盯着自己,顿时心中又热又软。
前世的自己兄弟姊妹挺多,可也,不如没有的好。
或许这一世,是老天给自己的弥补吗?
让自己重活一世,给自己一份寻常的人间亲情。
唐玖莫名的眼眶酸涩发红,有些想哭。耳边立刻传来妇人有些诧异又有些慌乱的安慰:“不哭…不哭哦…”
逐浪海边靠海为生的渔村有许多个,其中地域较大,人口聚集较多的,崖口渔村要算一个。
崖口村地势很是不错,离海虽然远了点,但背靠逐浪山,山崖高约二三十丈,一泓窄细的瀑布垂直而下,在崖下汇聚了老大一池清潭,崖口村民所需淡水基本来源于此。
逐浪山陡峭,上山之路虽然辛苦,但山上产物还算不错,所以,这崖口村可谓靠山靠水,再种几亩田地,其实挺好养活人。
唐玖刚开始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家这么穷得揭不开锅,后来才从父母只字片语的交谈中明白。
自家父亲是旁边大平渔村明家幺子明成宇,明家孩子太多,关系不和,两老过世后,作为老幺争不过家产,半分田地都没得到,可谓净身出户。遇上逃荒的母亲,二人成了亲,靠着村里乡亲的帮扶勉强置了家当。
家里靠出海打鱼为生,自家没有船,总得靠村民带着,自然分不得太多,自家母亲却又很能生,一个接一个,生到自己这里,居然还是个罕见的龙凤胎!
大哥,明缺,13岁。
二哥,明瑞,11岁。
三姐,明芸,10岁。
四哥,明毅,8岁。
五哥,明咛,6岁。
唐玖排行老六,这一世的名字叫明玦,现在3岁。
七妹,自己这世的龙凤胎妹妹,明月,比自己晚出来一小会。
唐玖,现在应该叫明玦,从严格意义来说,这算是借尸还魂,真正的明玦在出生不久后,一场大病要了性命,被唐玖占了身体。
可是……这借尸还魂的时间差,未免相隔太久,颇有些离奇。
算算朝代,算算时间。
此时此刻,大概也许,距离自己身死那会儿,已是过去一个甲子左右了!
也不知,前世困住自己一辈子的庞然大物怎么样了。
明玦人小鬼大的叹了口气,蹲墙角继续陪自家小妹捅蚂蚁窝,这种童年玩耍的小事,以前没干过,现在跟着自家小妹玩耍,其实也还挺有意思的。
“六哥,蚂蚁能吃吗?”小姑娘抬起一张可爱的小圆脸,羊角辫抖了抖,一脸垂涎,含含糊糊的问道。
明玦再次叹了口气,这家里是真穷啊,饿得小姑娘连蚂蚁都不想放过了,遇见什么第一想法就是能不能吃!这一点,倒是和前世的自己很像。
“等着,哥去给你找吃的,蚂蚁太小,不够塞牙缝的。”明玦拍拍手站起来,家里倒是还有两条大鱼,不过那是一家人的晚餐,还是算了。
这会离天黑少说还有两个时辰,明玦背了个他娘特意给他做的可爱小背篓,寻了少有人迹的上山小路,左右看看没人,运了口气,健步如飞的攀山而上。
山间小路崎岖陡峭,明玦小小年纪却如履平地,落脚无声,速度奇快。
若是内行人看了,必会一声惊呼,好轻功!
明玦自己也挺满意,三年达到此等地步,只怕也是前无古人了。
毕竟,再天才,也没人能从出生起就开始练功的。
况且,今世这具身体,虽然营养不良弱了些,可根骨奇佳,算得上世间少有。
三年来,明玦由于年龄身体限制,外家功夫虽不得强练,但内功心法练得很是勤快,加之年纪小,练得早,天赋又好,所以进步神速。
前些日子,刚刚突破至唐家心法第二层。
记得前世,自己六岁习武,十岁突破第一层心法,用时四年。成为当辈年纪最小,却最早进入第二层心法境地的人。
就算这样,也被高手众多,天才云集的第一宗门称为绝世罕见。
今世,用时三年,比前世用时还提早了一年,且质量绝非前世可比。
之所以如此,这心法自己练过一次,并无疑难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这一世修习心法太早,早到一出生就开始。
小孩子出生时天灵未闭,尚可感应先天气机,天道本源,此时若能顺应气机修炼功法,自然事半功倍。
可若不是自己带着记忆,带着前世对修炼的深刻感悟,又有何人敢说自己刚出生就能听懂功法,领悟其中关窍,开始修炼?还知道利用先天之气?
所以说,这不是天才就能做到的事。
不到半个时辰,明玦便到了目的地。
这片林子的低处,有一处生有地瓜,被明玦踩了点,当成了储备粮地之一。
就是不太多,也不太大,只能当个零嘴。
利索的挖了几个扔背篓里,打算再找点干柴来烤好了再带下去。
忽的耳朵一动,一丝轻微的,凄厉的破空声以极快的速度由远及近。
明玦来不及思考所以然,前世刻在骨子里的本能使得他立刻旋身扑倒,一只黝黑锋利的精钢箭檫着明玦的鼻尖飞啸而过,生生从身后粗壮的树干上一穿而过,方才失了力道跌落在地。
明玦简直都惊呆了!
这是个什么情况!
难不成我借尸还魂在一个甲子之后,还能有人刺杀!?
听这声音,箭手至少千米开外!
瞧这箭,极品的金刚材质,绝对是豪门大户之人。
再瞧这力道,高手所为啊!若自己要射这一箭,心法必然修炼至第三层了!
谁啊这是!
远处的喊杀声渐渐地近了。
林子里,两方人厮杀惨烈。
“师兄,你带着东西先走,我领着师弟们给你断后1一名青衣男子找着机会,一边御敌,一边小声和身旁的年纪稍大的男子招呼。
“不可,我来断后,你领着师弟们速速撤离。”
“哈哈,你们谁都别走了,东西和人都乖乖的给我留下来1追杀一方的黑衣人人数众多,实力也分明在青衣人之上。说话的正是黑衣人一方的领头人。
两方人马喊打喊杀,且战且退,距离明玦藏身之地渐进。
明玦藏在山地低处,看着不远处的厮杀,心里简直抓狂。
他前世混迹江湖的经验可谓老道,只看一眼便已经明了眼前这杀人夺宝的戏码。
双方都不乏高手,现在两边打斗激烈,没心思注意周围,待到分出胜负,其他人未必,但以双方为首之人的武功境地,必然会察觉到自己,而自己这个目击者妥妥的被灭口啊!
可恶的是现在自己还不能稍动,否则只怕立刻被察觉!
怎么办!怎么办?
自己现在的情况,跑不掉,打不过……
也不知以自己现在的年纪,装个什么也不懂的无知小儿能不能混过关去……
那边的两方人实力悬殊明显,所以很快胜负已分,青衣人一方死伤殆尽,黑衣领头人取走了那位青衣师兄背负的包裹,看着像是把剑的形状。